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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

發布時間:2020-07-21 01:38:15

1、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的區別

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並 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作為食品的一個種類,保健食品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既可以是普通食品的形態,也可以使用片劑、膠囊等特殊劑型。但是,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可以標示保健功能,而普通食品的標簽不得標示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不能以治療為目的,但可以聲稱保健功能,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長期使用

2、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的區別

1、含義不同

普通食品,可供人類食用或飲用的物質,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煙草或只作葯品用的物質。

保健食品亦稱功能性食品。一個特定的食zd品種類。它具有調節人體功能的作用版,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適於特定人群食用。

2、作用不同

普通食品都能提供人體生存必需的基本營養物質(食品第一功能),都具特定色、香、味、形(食品第二功能)。

保健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權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

3、食用人群不同

保健食品一般有特定食用范圍(特定人群),而普通食品沒有,普通食品所有人都可以吃。

3、保健品和保健食品有什麼區別?

保健品、保健食品、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配方、食用對象、食用目的和安全性的不同。

①保健品是食品的一個種類,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調節人體的機能,適用於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而保健品一般宣傳是具有特定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具有調節機體功能。

②目標受眾不同:保健食品適用於所有人 保健品有特定適用人群,也就是有針對性,針對某一類人群,有適用人群和不適用的人群之分,而食品一般沒有針對性,適用與所有人群。

③有無食用量限制:保健品一般食用的時候有量的限制,而食品卻沒有。 

但是有的普通食品又加入了既是食品又是葯品的物質,食用量太大也有不妥。保健食品雖然是食品,但有的保健食品已不是傳統食品的形態,製成膠囊、片劑和口服液的形式的產品也不在少數。

(3)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擴展資料

保健品的概念:

按照我們國家1996年3月頒布的《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從這個定義出發,應能說明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它屬於食品,但不是普通食品。應符合中國食品法規定的「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第二,有適宜人群。有的學者把人群按健康狀態分為三類,第一種是健康人,佔10%,第二種是患各種疾病的人,佔20%,第三種也稱亞健康狀態,佔70%,是導致形形色色疾病的原因,如不進行調整,可持續幾年乃至一生,這部分人群最需要保健食品的呵護,即應根據不同情況,選用相應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

第三,是調節機體某種功能,而不是治療疾病,這是應該明確的一個問題。要切記,保健食品不是葯品,是調節功能,不是治療用葯。並且不是說吃了保健食品就能立刻見效,而要堅持一個階段才能見到效果。

第四,是保健食品,不是治療用葯。在選擇保健食品時,要仔細略讀產品說明書和標簽,看有無宣傳療效的內容。因為《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中規定保健食品的標簽和說明書不得宣傳療效,如果有就會誤導消費。

將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葯品概念區分如下:

普通食品,按中國《食品衛生法》解釋,是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葯品的食物,但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它是我們每天在食用的,具有食品的基本特徵,有一定的色、香、味、形,可不限量食用,並以補充人體生理需要的營養素為目的,不強調或不具有特殊的功能,一般無毒副作用,一般不經過審批。

葯品,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體疾病,有目的的調節人的生理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用法、用量的物質。它有選擇性、適應症、不適應症、禁忌症、毒副作用,有劑量、療程及用葯注意事項等限制,並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葯品的目的是防治疾病、治病救人,適應對象是患者。葯品要經過嚴格的審批才能上市並用於患者。

參考資料

保健_網路  

4、特醫食品與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的區別

普通食品范圍很廣泛,有些吃的沒有營養,也算是普通食品裡面的。但是保健食品就不一樣了,保健食品對人體有益,更多的保健食品會針對人體的一些缺少的營養或者針對某一器官作為輔助,起到一版個保護和預防的作用。不過購買保健食品還是要看準,不然買錯了或者買到假貨,得不償失。我可以推薦百度:中國保健權食品商城。去看一下,那裡面的產品都是經過嚴格檢測才上架的,每款產品都能在"國家安全食品網"上能查詢到的,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5、什麼是普通食品?普通食品與保健食品的區別是什麼?

國家標准GB/T15901-1994《食品工業基本術語》第2.1條將"一般食品"定義為可供人類食用或飲用的物質,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煙草或只作葯品用的物質。GB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准》第3.l條將保健(功能)食品定義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個種類,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調節人體e68a847a6431333365633837的機能,適於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
共性:保健(功能)食品和一般食品都能提供人體生存必需的基本營養物質(食品的第一功能),都具有特定的色、香、味、形(食品的第二功能)。
區別:(1)保健(功能)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生理活性物質),能調節人體的機能,具有特定的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而一般食品不強調特定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
(2)保健(功能)食品一般有特定的食用范圍(特定人群),而一般食品無特定的食用范圍。
在一般食品中也含有生理活性物質,由於含量較低,在人體內無法達到調節機能的濃度,不能實現功效作用。保健(功能)食品中的生理活性物質是通過提取、分離、濃縮(或是添加了純度較高的某種生理活性物質),使其在人體內達到發揮作用的濃度,從而具備了食品的第三功能

6、有保健食品標識的與沒有保健食品標識的維生素的區別

維生來素,是對人體有益的一種物質,也是人體健康必需的物質自。
維生素有沒有保健食品的標志,是根據該產品的生產目的和銷售目的區分的。
例如普通食品里,百如果是補充礦物質的,可以只度有QS就可以,作為普通食品,沒有什麼保健功能的。
而有藍帽子保健知食品標志的,道外包裝上還有標明這種維生素的保健功效。
有沒有保健功效,是最大的區別。

7、保健食品與葯品的區別

1、首先,概念意思的不同,保健食品是食品,而葯品是葯。從科學角度講,注意平時營養均衡的飲抄食、有規律的生活習慣、適時適量的運動、保持開朗的襲性格,才是健康的根本保證。
2、其次,兩種使用後的所帶來的功效不同,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個種類,具有百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調節人體的機能,適於特定人群食用,但不能治療疾病度。葯品是治療疾病的物質。
3、最後,政府對兩種的管理和監督的不同,保健食品是食健字,葯品是葯准字。兩個問要求相差甚遠。保健食品不需要通過動物或人群實驗,不需要證實有明顯的功效作用沒有明顯的毒副作用;葯品必答須通過動物或人群實驗,證實有明顯、穩定的功效作用,同時也有毒副作用。

8、簡述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新資源食品應如何界定與管理,並在各范圍舉三個例子

國家衛生計生委政務公開辦關於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關問題的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4-04-21)
近來我辦接到多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咨詢特定物品能否作為食品原料。為方便群眾了解相關政策法規,增加食品安全的透明度,特就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的界定與管理
(一)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國家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評估材料審查。為規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評估材料審查工作,國家衛生計生委將原衛生部依據《食品衛生法》制定的《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修訂為《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2013年國家衛生計生委主任第1號令)並於2013年10月1日正式實施。《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規定,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國無傳統食用習慣的以下物品:動物、植物和微生物;從動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離的成分;原有結構發生改變的食品成分;其他新研製的食品原料。屬於上述情形之一的物品,如需開發用於普通食品的生產經營,應當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的規定申報批准。對符合《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規定的有傳統食用習慣的食品,企業生產經營可結合該辦法,依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執行。
(二)原衛生部於2002年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51號),公布《既是食品又是葯品的物品名單》中的物品,可用於生產普通食品;於2010年公布《可用於食品的菌種名單》(衛辦監督發〔2010〕65號)中的菌種可用於生產普通食品。
(三)原衛生部1998年下發《關於1998年全國保健食品市場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衛監法發〔1998〕第9號),將新資源食品油菜花粉、玉米花粉、松花粉、向日葵花粉、紫雲英花粉、蕎麥花粉、芝麻花粉、高梁花粉、魔芋、鈍頂螺旋藻、極大螺旋藻、刺梨、玫瑰茄、蠶蛹列為普通食品管理。
(四)已經公告批準的新食品原料(新資源食品)名單,請訪問我委網站「政務信息」欄目查閱。
二、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原料的界定與管理
(一)原衛生部於2002年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51號)公布了《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單》。保健食品原料的具體管理規定,請參照該通知。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原衛生部2007年、2009年分別發布《關於「黃芪」等物品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復》(衛監督函〔2007〕274號)、《關於普通食品中有關原料問題的批復》(衛監督函〔2009〕326號)規定,原衛生部2002年公布的《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所列物品僅限用於保健食品。除已公布可用於普通食品的物品外,《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中的物品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生產經營。如需開發《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中的物品用於普通食品生產,應當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申報批准。對不按規定使用《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所列物品的,應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13〕24號),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含審批的)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有關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的問題,請向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咨詢。

9、保健食品屬於預包裝食品嗎

預包裝食品百和保健食品是兩個類別的。如果就其包裝而言,大的來說,保健食品當然是預包裝食品的一種(只要有包裝都是預包裝食品)。但是在各度種審批環節,預包裝食品和保健食品是分開的,預包裝食品通常指的是預包裝的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不是專普通食品,這是兩個分類。我想你問這個問題,估計是審批的某些環節。我從事保健食品審批多年,直接告訴你,實際審批過程中,這兩個是區別開的屬,預包裝食品的前提是普通食品,而不是保健食品。希望對你有幫助。

10、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

《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自2016年7月1日正式施行,嚴格定義: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copy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普通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百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

2、特定食用范圍不同

保健食品一般有特定食用范圍(特定人群),按食用對象不同分為兩大類:一類以健康人群為對象,主要為了補充營養素,滿足生命周期不同階段的需求;另一類主要供給某些生理功能有問題的人食用,強調其在預防疾病和促進康復方面的調節功能。

普通食品沒有特定食用范圍(特定人群)。

3、功能不同

保健食品含一定量功效成分(生理活性物質),能調節人體機能,具有特定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

而一般食品不強度調特定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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