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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保健食品

發布時間:2020-07-19 12:11:57

1、保健食品具體指什麼呀?

什麼是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在中國已經有了2000多年的歷史最大的優點和特色就是把傳統的養生科學和現代的保狡學相結合在普通食品內加人一些保健成分這樣就具有了新的保健功能.保健食品的概念1.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2.適合特定的人群食用;3.用於調節身體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 保健食品與食品最根本的區別就是保健食品可以聲稱它具有某種功能所以它可以在產品的標簽上、說明書里或者在廣告里可以聲稱具有保健功能一般食品是不可以的.保健食品與葯物也是不同的葯物是為病人所設計的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保健食品是針對所謂的亞降人所設計的處於亞降狀態的人食用保健品後可以成為降人而不會向病人的方向發展.因此保健食品具有增進降的作用很多國家稱之為降食品.保健食品是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生病後還是要吃葯食用保健食品是不起作用的.保健食品有哪些功能呢?現在衛生部受理的保健功能有22項包括免疫調節.調節血脂、調節血糖、調節血壓、延緩衰老、減肥、耐缺氧、抗疲勞、抗突變、抗輻射、清咽潤喉、促進生長發育、促進泌乳、促進排鉛、改善睡眠、改善視力、改善骨質疏鬆、改善記憶、改善營養性貧血、對化學性肝損傷有輔助保護作用、改善胃腸道功能(調節腸道菌群、促進消化、潤腸通便、對胃腸激膜有輔助保護作用)美容(祛痤瘡.祛黃褐斑、改善皮膚水分和油分人一般來說目前一個保健食品最多隻有兩項保健功能早期我們批準的保健食品有34項保健功能個別的可能還有5項保健功能.哪些人群適合使用保健食品一般而論有3類人群: 1.處於亞降狀態的人群如年老體弱、長期處於疲勞狀態、失眠、生理性肥胖等. 2.降特殊人群雖然降但是有特殊的生理需要如兒童在生長發育階段需要增加營養、運動員由於消耗太大為了提高運動能力也可以食用保健食品. 3.病人如糖尿病、高脂血症、高血壓、大病後的康復期等適當地運用一些保健食品有利於恢復降.應該強調的是保健食品不是葯品不能代替葯物治療.如何選擇保健食品呢1.要選擇合法的、合格的保健食品.2.各取所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選擇保健食品.3.看清保健食品的說明.4.不要在小商小販處購買.我們建議消費者在比較大的超市或商店選購保健品因為這些賣場有比較規范的進貨渠道出售假冒保健品的可能性是比較少

2、保健食品標識規定怎麼在衛生部網站搜不到

【發布單位】 衛生部
【發布文號】 衛監發(1996)第38號
【發布日期】 1996-07-18
【生效日期】
【效 力】
【備 注】
【章名】 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保健食品標識和產品說明書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下簡稱《食品衛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國內銷售的一切國產和進口保健食品。
第三條 本規定所用定義如下: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產生保健作用的組分。
食品標識:即通常所說的食品標簽,包括食品包裝上的文字、圖形、符號以及說明物。藉以顯示或說明食品的特徵、作用、保存條件與期限、食用人群與食用方法,以及其它有關信息。
最小銷售包裝:指銷售過程中,以最小交貨單元交付給消費者的食品包裝。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費者選購商品時,在包裝標簽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積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銷售包裝至少有一個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緊接「主要展示版面」右側的包裝表面。如果因包裝設計原因,緊接「主要展示版面」右側的「信息版面」不能滿足標簽標示的要求(如折疊的包裝袋)時,則「信息版面」可選擇右側版面右側的下一個版面。
保健食品專用名稱:表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產品物理形態、主要加工工藝等食品屬性的名稱。
保健食品作用名稱:在保健食品名稱中,用於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稱部分。
保健作用聲明短語:以短語形式,對保健作用的簡單介紹或描述。
第四條 保健食品標識與產品說明書的所有標識內容必須符合以下基本原則:
保健食品名稱、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適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號必須與衛生部頒發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所載明的內容相一致。
應科學、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宣傳。
應與產品的質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誤導性的文字、圖形、符號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的相似或相同。
不得以虛假、誇張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符號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療疾病的功用。
第五條 保健食品標識與產品說明書的標示方式必須符合以下基本原則:
保健食品標識不得與包裝容器分開。所附的產品說明書應置於產品外包裝內。
各項標識內容應按本辦法的規定標示於相應的版面內,當有一個「信息版面」不夠時,可標於第二個「信息版面」。
保健食品標識和產品說明書的文字、圖形、符號必須清晰、醒目、直觀,易於辨認和識讀。背景和底色應採用對比色。
保健食品標識和產品說明書的文字、圖形、符號必須牢固、持久,不得在流通和食用過程中變得模糊甚至脫落。
必須以規范的漢字為主要文字,可以同時使用漢語拼音、少數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須與漢字內容有直接的對應關系,並書寫正確。所使用的漢語拼音或外國文字不得大於相應的漢字。
計量單位必須採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第六條 保健食品標識與產品說明書必須標示本《辦法》附件1所規定的各項內容,其標示方式必須符合本《辦法》附件1所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七條 凡保健食品標識和產品說明書的標示內容或標示方式不符合本《辦法》者,依照《食品衛生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條處罰。
第八條 本規定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衛生部規定,同一配方保健食品申報功能不應超過多少項

 同一配方保健食品申報和審批功能不超過兩個。
衛生部對保健食品功能做出的限定是:
免疫調節、調節血脂、調節血糖、延緩衰老、改善記憶、改善視力、促進排鉛、清咽潤喉、調節血壓、改善睡眠、促進泌乳、抗突變、抗疲勞、耐缺氧、抗輻射、減肥、促進生長發育、改善骨質疏鬆、改善營養性貧血、對化學性肝損傷有輔助保護作用、美容、改善胃腸道功能。
 根據衛生部規定,任何保健品的功能宣傳不得超過上述22種功能范圍之外,
且單個保健品最多隻能申報兩種保健功能。

4、所有的保健食品必須經國家衛生部審查批准嗎?

在2005年7月1日之前的保健食品是必須經過國家衛生部審查批準的。在這之後全部是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
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1996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6號)——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凡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須經衛生部審查確認。研製者應向所在地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初審同意後,報衛生部審批。衛生部對審查合格的保健食品發給《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批准文號為"衛食健字()第號"。獲得《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食品准許使用衛生部規定的保健食品標志。
一、保健食品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經必要的動物和/或人群功能試驗,證明其具有明確、穩定的保健作用;
(二)各種原料及其產品必須符合食品衛生要求,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
(三)配方的組成及用量必須具有科學依據,具有明確的功效成分。如在現有技術條件下不能明確功能成分,應確定與保健功能有關的主要原料名稱;
(四)標簽、說明書及廣告不得宣傳療效作用。
二、申請《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必須提交下列資料:
(一)保健食品申請表;
(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產工藝及質量標准;
(一)毒理學安全性評價報告;
(四)保健功能評價報告;
(五)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單,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檢驗方法、穩定性試驗報告。因在現有技術條 件下,不能明確功效成分的,則須提交食品中與保健功能相關的主要原料名單;
(六)產品的樣品及其衛生學檢驗報告;
(七)標簽及說明書(送審樣);
(八)國內外有關資料;
(九)根據有關規定或產品特性應提交的其它材料。
2005年4月30日,經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局務會審議通過,《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規定: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主管全國保健食品注冊管理工作,負責對保健食品的審批。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受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委託,負責對國產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資料的受理和形式審查,對申請注冊的保健食品試驗和樣品試制的現場進行核查,組織對樣品進行檢驗。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檢驗機構負責申請注冊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毒理學試驗、功能學試驗(包括動物試驗和/或人體試食試驗)、功效成分或標志性成分檢測、衛生學試驗、穩定性試驗等;承擔樣品檢驗和復核檢驗等具體工作。
第二十條規定:申請人在申請保健食品注冊之前,應當做相應的研究工作。研究工作完成後,申請人應當將樣品及其與試驗有關的資料提供給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檢驗機構進行相關的試驗和檢測。擬申請的保健功能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公布范圍內的,申請人應當向確定的檢驗機構提供產品研發報告;擬申請的保健功能不在公布范圍內的,申請人還應當自行進行動物試驗和人體試食試驗,並向確定的檢驗機構提供功能研發報告。產品研發報告應當包括研發思路、功能篩選過程及預期效果等內容。功能研發報告應當包括功能名稱、申請理由、功能學檢驗及評價方法和檢驗結果等內容。無法進行動物試驗或者人體試食試驗的,應當在功能研發報告中說明理由並提供相關的資料。

5、衛生部批准允許申報的保健食品的范圍涵蓋了27種功能,他們都是哪些內容?

※保健食品申報的27項功能 (1)增強免疫力▲ (2)輔助降脂 (3)輔助降糖 (4)抗氧化 (5)輔助改善記憶力 (6)緩解視疲勞● (7)促進排鉛 (8)清咽功能 (9)輔助降血壓 (10)改善睡眠▲ (11)促進泌乳 (12)緩解體力疲勞▲ (13)提高缺氧耐受力▲ (14)對輻射危害有輔助保護功能▲ (15)減肥 (16)改善生長發育 (17)增加骨密度▲ (18)改善營養性貧血 (19)對化學性肝損傷有輔助保護▲ (20)祛痤瘡● (21)祛黃褐斑● (22)改善皮膚水分● (23)改善皮膚油分● (24)通便功能 (25)對胃粘膜損傷有輔助保護功能 (26)調節腸道菌群 (27)促進消化 註:以上標有▲的項目只做動物試驗,標有●的項目只做人體試驗,其他項目人體、動物試驗均須做。 具體可以到http://www.bjjxjt.com/asus_02.asp?ClassID=24 看看保健食品申報

6、關於國家衛生部審查批準的保健食品特有標志「小藍帽」真假的問題?!

您先看一下這個保健品是否有「國食健字」或「衛食健字」的批號,然後去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網站上查一下有沒有這個批號,對應的是否是您所購買的保健品。

網址
http://app1.sfda.gov.cn/datasearch/face3/base.jsp?tableId=30&tableName=TABLE30&title=%B9%FA%B2%FA%B1%A3%BD%A1%CA%B3%C6%B7&bcId=

網站首頁
http://www.sfda.gov.cn/WS01/CL0001/

選數據查詢

7、衛生部批準的保健品和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保健品有什麼區別?

安利的產品有些是保健食品。
食品安全法出台以前,保健食品是由衛生部來監管,所以批准文號也是由衛生部來批准。食品安全法出台後,保健食品的監管由衛生部劃歸國家回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所以批准文號也由衛生部變為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來批准、
你可以看一下,由衛生部批準的文號都是比較早的,(一般是1997年的居多)答,要早於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批准文號日期。

8、保健食品的審批權已經由衛生部納入到葯監局,即「衛食健字」變為「國食健字」。但是還是有很多是衛食健...

國食健字是2003年起用的,所以凡標注衛食健字的都是2003年以前審批的,應該限期到有關部門重新申請的,所以現在有很多人利用衛食健字造假,百度國食健字查詢,去第一個搜索結果的網站里就可以查詢是不是假貨。

9、保健食品國家規范標准

1、GMP:即工廠質量環境認證。要求工廠方圓300公里以內沒有任何的污染源才能接受認證。加拿大素有「地球北肺」之稱(「南肺」是巴西),蓋爾瑪產品全都出廠於加拿大,從根本上保證了蓋爾瑪產品的生產工廠環境的優越。

2、FDA:是美國國家食品葯品管理局的英文縮寫,FDA的認證是世界上所有的保健品、葯品還有營養食品通往歐洲和北美市場銷售的一個通行證(最低門檻),FDA的認證需要2-3萬歐洲人次,3-7年的臨床檢驗,花費約3.5億美元的成本,通過143項關鍵檢測點程序才能獲得認證,蓋爾瑪的所有產品全部都超越了FDA的認證標准。同時也全部超過加拿大聯邦健康和福利部185項關鍵檢控點的標准。

3、DIN是世界醫葯組織認證的葯物識別代碼,它相當於葯品身份證,有了它,就表明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具有葯品的功效卻沒有葯品的毒副作用。蓋爾瑪每一款產品包裝上都標有DIN的代碼。

4、OTC是非處方用葯的認證,就是無需醫生開處方的葯品。這就確認了蓋爾瑪的產品是非處方的,但又安全、功效好的保健品。

5、GLP是無需臨床檢驗認證。一般健康生活用品從宣傳到上市要通過很多包括FDA在內的各項認證,而且要花費很長時間,有可能上市就已經落後了,而蓋爾瑪的產品是無須臨床檢驗的,直接可以上市,大大超越了同類企業。

(9)衛生部保健食品擴展資料:

保健食品標準是監督與控制保健食品質量的技術依據,是保健食品檢驗必須遵循的法定技術寶典,是檢驗單位進行保健食品檢驗工作的基石。它執行得正確與否,直接關繫到檢驗結果的嚴肅性、權威性、公正性和可靠性。

准規定了保健食品的定義、產品分類、基本原則、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標簽要求。沒有一份准確的保健食品標准,檢驗單位就不可能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檢驗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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