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保健知識 > 婦女保健制度

婦女保健制度

發布時間:2020-07-19 11:43:55

1、目前我國有哪些婦女保護的法律?

專門保護婦女權益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規定》、《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關於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決定》、《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含有保護婦女權益條款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反家庭暴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選舉法》、《企業法》、《義務教育法》、《監獄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1、《婦女權益保障法》對於婦女的人身權利作了如下規定:

第三十三條、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人身權利。

第三十四條、婦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剝奪或者限制婦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婦女的身體。

2、《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條 離婚時,女方因實施絕育手術或者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處理子女撫養問題,應在有利子女權益的條件下,照顧女方的合理要求。

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六條 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

第五十九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5、《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條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婦女保健的三軸體系名詞解釋?

對於我們平常人來說,我們可以關心婦女保健,
但是沒有必要關心某一個體系的名稱,我們只要知道怎麼樣的做法可以做到婦女保健就可以。

3、簡述孕期婦女保健的措施簡答題

一:女性孕期保健之一:防病和合理用葯
1、妊娠期間孕婦一定要謹慎用葯,尤其是頭三個月,正是胎兒各器官發育和形成的重要時期,此時胎兒對葯物特別敏感。有些葯物可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由於胎兒的代謝和排泄功能不健全,容易造成葯物蓄積中毒。導致胎兒損傷或畸形的葯物很多,例如四環素類葯物能引起胎兒骨骼發育障礙,牙齒發育不良、變黃;鏈黴素和卡那黴素可引起先天性耳聾及腎臟損害;鎮靜葯如利眠靈、安定片等可引起先天性心臟病、發育遲緩;有些激素類,抗癌、抗結核葯物能引起各種胎兒畸形,甚至死胎。孕期用葯影響胎兒發育,必須引起重視。如果非用葯不可時,應在醫生指導下,盡量少用或有選擇地合理用葯。
2、孕期要注意衛生保健,預防各種疾病。尤其預防流感、風疹、帶狀皰疹、單純胞疹等病毒的感染,這些病毒對胎兒危害最大,可通過胎盤侵害胎兒,導致胎兒生長遲緩,智力缺陷,各種畸形,甚至引起流產死胎等。因此,孕期預防疾病防止病毒感染非常重要。
二:女性孕期保健之二:避免致畸因素的影響
1、孕婦大量飲酒不僅能引起慢性酒精中毒性肝炎、肝硬化,還會造成子女智力低下。酒精對生殖細胞有不良作用,使受精卵質量下降發育畸形,此時受孕,孩子出生後可引起「酒精中毒綜合症」,出現:體重輕、中樞神經發育障礙,可有小頭畸形、前額突起、眼裂小、斜視、鼻樑短、鼻孔朝天、上口唇內收、扇風耳等怪面容,甚至還有心臟及四肢的畸形。酗酒的婦女所生嬰兒畸形危險性,比不飲酒婦女高兩倍,為了孩子的健康,孕婦不要飲酒。

2、孕期要避免接觸放射線,尤其是前三個月。因為,越是妊娠早期,對射線越敏感,胎兒受害越重,放射線可引起胎兒畸形,如無腦兒、脊椎裂、唇裂、齶裂等。所以,懷孕6周以前要絕對禁止射線照射。
3、孕婦吸煙不僅影響自身的健康,而且直接影響胎兒的發育。煙草中有20多種有毒物質,其中尼古丁的毒性最大,它可以通過胎盤直接進到胎兒體內,使胚胎發育緩慢,引起畸形,流產及先天性心臟病等;由於胎兒的肝臟解毒能力差,煙霧對胎兒的肝臟也有損害;胎兒的大腦受到煙中有毒物質的毒害,會使智力發育遲緩,甚至死亡。據統計,每天吸煙10支 左右的孕婦,發生畸形兒的危險就增加10%;吸煙超過30支,則畸形兒發生率可增加到90%,另外,孕婦由於別人吸煙而吸入的煙霧對胎兒也是有害的。
三:女性孕期保健之三:選擇最佳受孕期
已婚婦女的最佳受孕年齡為25—29歲,男子30—35歲。因為這一時期是身體最健壯,精力最旺盛時期,對胚胎的形成及胎兒生長發育非常有利。受孕的最佳月份是7、8月份。因為此時正是蔬菜、水果比較豐富的季節,能夠滿足孕婦和胎兒對早期營養的需要,妊娠中期是胎兒發育旺盛時期,需要大量營養,這時正值秋天,氣候宜人,有利於孕婦攝取順口清爽的營養食物,能夠供給胎兒足夠的各種營養物質,保證胎兒的生長發育。分娩時又適逢大地回春,正是大自然生機勃勃的美好季節,更有利於嬰兒的生長和撫育。在夫婦雙方的智力、體力、情緒最佳時受孕的孩子一定會聰明健康。
四:女性孕期保健之四:加強營養
婦女懷孕後,不僅本身需要足夠的營養,而且還要滿足胎兒生長發育需要的營養。孕期是胎兒腦細胞、神經細胞、骨骼生長的重要時期。因此,孕婦要多吃含蛋白質、礦物質、維生素及碳水化合物充足的食品。如雞、魚、肉、蛋、動物肝臟、豆製品、奶粉及新鮮蔬菜和水果等,為孕婦和胎兒提供足夠的營養,與此同時,孕婦還要適量地曬曬太陽,以利於鈣的吸收,促進胎兒骨骼發育。孕婦營養的好壞,直接影響孩子的身體健康。總之,孕婦的飲食要各種營養搭配,品種多樣化並易於消化。只有這樣,才能營養全面,保證胎兒的健康。
五、女性孕期保健之五:孕期節制夫妻性生活
妊娠期間要注意節制夫妻性生活,這是影響胎兒生長環境的一個重要因素。在妊娠早期3個月內要避免性生活,以免子宮收縮引起流產。為了防止早產和胎盤剝離、出血危及母子生命,妊娠未3個月要禁止過性生活,以保證生一個健康、聰明的小天使。

六、女性孕期保健之六:胎教與優生
妊娠期間適時適度地對胎兒進行教育和訓練,這有利於孩子的後天發育,是早期教育的起步。胎兒在第4周時神經系統開始形成,第8周時大腦皮層開始出現,24周以上的胎兒大腦發育已接近成人。此時胎兒在母體中已經有完整的聽覺、觸覺、能對環境條件的刺激做出反應。胎兒在母腹中能接受「教育」,進行「學習」,並形成最初的「記憶」,具備了接受教育的條件。孕婦應不失時機地調適情緒,經常聆聽優美的音樂,用娓婉的音調給胎兒唱歌、朗誦詩歌散文等,形成良好的應激反應,維護母子的生理心理健康,使人的精神因素在胎兒時期就得到優化和美化。這有利於胎兒的大腦發育、智力發育、身體發育。為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人才打下良好的基礎。
七、女性孕期保健之七:減少有害物質接觸
1、妊娠期間由於體內內分泌功能改變,孕婦面部會出現色素斑。為了增加面部美,常用一些化妝品打扮自己。醫學研究證明絕大部分化妝品都是由化學物質製成的。婦女在妊娠期皮膚尤為敏感。如果使用過多的化妝品會刺激皮膚引起過敏反應,化妝品中的有害物質通過母體皮膚吸收後還會間接危害胎兒。例如染發劑化學冷燙精不僅易使母體產生過敏反應,而且還會影響胎兒的正常生長發育。孕婦塗口紅後,有些有害物質就會吸附在嘴唇上並隨唾液和呼吸進入體內,使胎兒受害。所以妊娠期間最好不使用化妝品,如果使用了應以清淡為宜。
2、孕婦不宜飲含咖啡因的飲料。由於妊娠期間婦女的清除能力降低,飲料中的咖啡因在母體中積蓄,積蓄的咖啡因通過胎盤被吸收,影響了胎兒的正常發育,導致胎兒體重減輕。此外茶葉中含有鞣質,它能與鐵結合,影響鐵在腸內的吸收,誘發或加重孕婦的缺鐵性貧血。所以妊娠期婦女一定要克服飲茶、咖啡、可可習慣,力求少飲或不飲。

4、婦女之家五有標準是什麼

婦女之家五有標準是:

一是要有固定的活動場所。全縣婦女之家建設要求必須有固定的活動場所,並實現掛牌。  

二是要有開展活動的必要設備。依託村、居、社區活動場所,婦女之家在硬體方面要有必要的設施。  

三是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婦女之家工作管理制度、婦女基本情況登記制度、信訪維權制度、學習培訓制度、活動登記制度、台帳管理制度等。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服務熱線,電話號碼要向群眾公布,以方便群眾聯系。  

四是要有豐富多彩的活動。婦女之家要緊緊圍繞功能要求,積極開展各種豐富多彩的活動,深入群眾,形成品牌。

尤其是在「三八」節、「六一」節、母親節等重大節日,圍繞權益維護、敬老愛親、科學教子、健康生活、環境保護、文化娛樂等方面開展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大型活動,讓婦女感受到「家」的貼心與溫暖,並引導婦女爭做「社會媽媽」關愛留守兒童。  

五是要有專兼職工作人員。村(社區)婦代會要在黨組織領導下建設、管理好婦女之家,要通過爭取公益崗位、巾幗志願者服務及向社會公開招聘等辦法,把政治文化素質較高、熱心婦女事業、具有一定專長的人士選聘為婦女之家工作人員。  

(4)婦女保健制度擴展資料

婦女之家的主要功能:  

1、宣傳教育功能。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有關婦女兒童的法律法規知識;組織婦女參加讀書活動,參加現代遠程教育學習,參加科技、環保、婦幼衛生保健、家庭教育、家庭婚姻指導、實用技術等培訓;引導婦女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爭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時代新女性。  

2、維權服務功能。提供矛盾調處和維權服務,調解鄰里糾紛和家庭矛盾,協調處理家庭暴力事件,引導婦女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參與婚姻家庭、道德規范、心理調適等方面的咨詢和創業就業信息服務;爭取多方支持,為貧困、留守、流動、老齡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關愛和幫助。  

3、服務發展功能。圍繞村(社區)建設要求,動員組織婦女參與村(社區)管理,發揮好「半邊天」作用;結合巾幗示範(文明)村建設,婦女小額擔保貸款、新型農民工培訓、婦女就業指導等服務工作,為婦女創業就業提供幫助。  

4、組織活動功能。圍繞基層婦女實際需求、利益要求、興趣愛好,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婦女喜聞樂見、有益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不斷增強婦女之家的凝聚力、影響力。  

5、我國保障婦女的法律法規

專門保護婦女權益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規定》、《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關於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決定》、《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含有保護婦女權益條款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反家庭暴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選舉法》、《企業法》、《義務教育法》、《監獄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1、《婦女權益保障法》對於婦女的人身權利作了如下規定:

第三十三條、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人身權利。

第三十四條、婦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剝奪或者限制婦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婦女的身體。

2、《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條 離婚時,女方因實施絕育手術或者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處理子女撫養問題,應在有利子女權益的條件下,照顧女方的合理要求。

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六條 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

第五十九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5、《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條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怎麼界定婦女的概念?

十四歲以上則歸屬於婦女。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中對於婦女的定義是,已滿14周歲的女性。

在《刑法》中,婦女與幼女、婦女與兒童是兩組不重合的概念。刑法在第二百三十六條的強奸罪中對婦女的界定為,不滿十四歲的為幼女,而十四歲以上則歸屬於婦女的范疇。

婦女在官方辭典中是成年女子的通稱,其中「婦」即有已婚女子、妻子的含義。婦女是成年女子的通稱。

婦女是成年女子的通稱。不單純指已婚婦女,年滿18歲的女青年也可稱婦女,18歲以下稱少女,14歲以下稱幼女,7歲以下稱兒童。

(6)婦女保健制度擴展資料:

家庭方面婦女權益保護:

1、婚姻自主權利。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權利、婦女的婚姻自主權,禁止干涉婦女的結婚、離婚自由。

2、孕期權利保護。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3、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國家採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門以及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團體,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為受害婦女提供救助。

4、財產權利。婦女對依照法律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享有與其配偶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不受雙方收入狀況的影響。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女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男方工作等承擔較多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要求男方予以補償。

夫妻共有的房屋,離婚時,分割住房由雙方協議解決;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離婚時,女方的住房應當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解決。

5、對子女享有的權利。父母雙方對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監護權。父親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擔任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的,母親的監護權任何人不得干涉。

離婚時,女方因實施絕育手術或者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處理子女撫養問題,應在有利子女權益的條件下,照顧女方的合理要求。

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齡夫妻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劃生育,有關部門應當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葯具和技術,保障實施節育手術的婦女的健康和安全。國家實行婚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制度,發展母嬰保健事業。

7、女職工的健康保護措施有哪些?

國家制定公布了婦女勞動保護法規。1988年公布了《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1990年公布了與之相配套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1992年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在第二十五條中明確規定了「任何單位應根據婦女的特點,依法保護婦女在工作和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和勞動。婦女在經期、孕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1993年又公布了與之配套的《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2001年10月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其中第三十五條規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婦女的法規法令,是做好婦女勞動保護工作的重要保證。

國家衛生標准中有女工勞動保護規定。如2002年發布的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中規定:最大班女工100人以上的工業企業、應設婦女衛生室,且不得與其他用室合並設置。婦女衛生室由等候間和處理間組成。等候間應設洗手設備及洗滌池。處理間應設溫水箱及沖洗器。沖洗器的數量應根據設計計算人數計算。按最大班女工人數為100~200名時,應設一具大於200名時每增加200名應增設一具。最大班女工在100名以下至40名以上的工業企業,設置簡易的溫水箱及沖洗器。

宣傳和普及婦女勞動衛生知識。應向各級領導、勞保組織和女職工本人進行國家有關婦女勞動保護法規政策、勞動衛生防護知識的宣傳和普及教育,促進婦女勞動衛生工作的順利開展。實踐證明,這是一項投資少、見效快的有效措施。

開展婦女勞動衛生職業醫學科研工作。如車間空氣有害物質衛生標準的修訂與制訂;某些化學有害因素、視屏等物理因素對女工生殖、胚胎影響的研究;制訂婦女合理勞動強度分級標准;加強勞動生理、勞動心理與人體工效學的研究等。

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與婦幼保健工作密切結合。

8、婦女衛生費發放標準是多少

國家並沒有具體規定婦女衛百生費的發放標准,《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規定了「用人單位度應當加強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禁忌的勞動」等。各省市自治區根據實際制定發放標准。
如:山西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細則規定,第十八條 凡在職女職工,由所在單位每月發給回二元衛生費或相當價值的衛生用品,此項開支,企業從職工福利基金中列支,行政、事業單位在包干經費職工福利費中解答決。

9、婦女保健部質量標准指什麼

婦女保健工作內容包括什麼?相信這是很多朋友都想了解的,為此,醫學教育網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婦女保健工作內容包括什麼?」這篇文章,供大家參考。
婦女保健工作內容包括:①婦女各期保健;②實行孕產婦系統管理,提高圍生期保健質量;③計劃生育指導;④常見婦女病及惡性腫瘤的普查、普治;⑤貫徹落實婦女勞動保健制度。
(一)青春期保健
青春期保健分三級。一級預防:根據青春期女性的生理、心理、社會行為特點,為培養良好的健康行為而給予的保健指導。二級預防:通過學校保健,定期體格檢查,早期發現各種疾病和行為異常,減少或避免誘發因素。三級預防:指青春期女性疾病的治療和康復。青春期保健以預防為重點。
(二)圍婚期保健
婚前醫學檢查是對准備結婚的男女雙方,對可能患有的影響結婚和生育的疾病進行的醫學檢查。
(三)生育期保健
通過加強孕產期保健,及時診治高危孕產婦,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圍生兒死亡率;給予計劃生育指導,避免婦女在生育期內因孕育或節育引發各種疾病;根據婦女的生理、心理及社會特徵,加強疾病普查及衛生宣傳,以便早期發現疾病,早期治療,確保婦女身心健康。
(四)圍生期保健
是指從妊娠前開始歷經妊娠期、分娩期、產褥期、哺乳期、新生兒期,持續為孕產婦和胎嬰兒提供高質量、全方位的健康保健措施,努力提高產科工作質量,降低圍生兒及孕產婦死亡率。

與婦女保健制度相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