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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的批號

發布時間:2020-07-18 23:20:32

1、保健產品的批准文號是指什麼

生產新葯或者已有國家標準的葯品的,須經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在批准文件上規定該葯品的專有編號,此編號稱為葯品批准文號。

葯品批准文號格式:國葯准字+1位字母+8位數字,試生產葯品批准文號格式:國葯試字+1位字母+8位數字。

保健品的批准文號有兩種類型:衛食健字、國食健字。

衛食健字和國食健字是保健食品在不同時期分別由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產品批准文號,衛食健字是國家衛生部2004年及以前的批准號,自2004年國家成立了食品葯品管理監督局後,衛食健字型大小一律要重新審批轉為國食品健字型大小。

衛生部對審查合格的保健食品發給《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批准文號為「衛食健字( )第號。」獲得批准證書的保健食品准許使用衛生部規定的保健食品標志。

(1)保健食品的批號擴展資料:

保健產品鑒別方法

1.第一招:認准正規進口保健食品,有「小藍帽 」,以及保健食品批號如「國食健進××號」。

2.第二招:國家有明文規定,正規進口保健食品應有標准中外對照標簽,且中文字體須大於外文字體。

3.第三招:須提供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有效衛生合格證書,並貼有防偽標志。

4.第四招:產地清楚。按規定產品應標明產品的原產國家或地區、代理商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名稱和地址。老百姓可利用中英文對照,檢查是否標注。

5.第五招:具備基本要素。正規進口保健品一樣也須有商標、產品名稱、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有效日期等國產保健品標准要求。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批准文號

網路—衛食健字

網路—保健品

2、保健食品生產日期

保健食品標識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保健食品標識和產品說明書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下簡稱《食品衛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國內銷售的一切國產和進口保健食品。
第三條 本規定所用定義如下: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產生保健作用的組分。
食品標識:即通常所說的食品標簽,包括食品包裝上的文字、圖形、符號以及說明物。藉以顯示或說明食品的特徵、作用、保存條件與期限、食用人群與食用方法,以及其它有關信息。 最小銷售包裝:指銷售過程中,以最小交貨單元交付給消費者的食品包裝。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費者選購商品時,在包裝標簽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積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銷售包裝至少有一個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緊接"主要展示版面"右側的包裝表面。如果因包裝設計原因,緊接"主要展示版面"右側的"信息版面"不能滿足標簽標示的要求(如折疊的包裝袋)時,則"信息版面"可選擇右側版面右側的下一個版面。
保健食品專用名稱:表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產品物理形態、主要加工工藝等食品屬性的名稱。
保健食品作用名稱:在保健食品名稱中,用於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稱部分。
保健作用聲明短語:以短語形式,對保健作用的簡單介紹或描述。
第四條 保健食品標識與產品說明書的所有標識內容必須符合以下基本原則:
保健食品名稱、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適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號必須與衛生部頒發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所載明的內容相一致。
應科學、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宣傳。
應與產品的質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誤導性的文字、圖形、符號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的相似或相同。
不得以虛假、誇張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符號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 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療疾病的功用。
第五條 保健食品標識與產品說明書的標示方式必須符合以下基本原則:
保健食品標識不得與包裝容器分開。所附的產品說明書應置於產品外包裝內。
各項標識內容應應按本辦法的規定標示於相應的版面內,當有一個"信息版面"不夠時,可標於第二個"信息版面"。
保健食品標識和產品說明書的文字、圖形、符號必須清晰、醒目、直觀、易於辨認和識讀。背景和底色應採用對比色。
保健食品標識和產品說明書的文字、圖形、符號必須牢固、持久,不得在流通和食用過程中變得模糊甚至脫落。 必須以規范的漢字為主要文字,可以同時使用漢語拼音、少數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須與漢字內容有直接的對應關系,並書寫正確。
所使用的漢語拼音或外國文字不得大於相應的漢字。 計量單位必須採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第六條 保健食品標識與產品說明書必須標示本《辦法》附件1所規定的各項內容,其標示方式必須符合本《辦法》附件1和附件2所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七條 凡保健食品標識和產品說明書的標示內容或標示方式不符合本《辦法》者,依照《食品衛生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條處罰。
第八條 本規定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 保健食品標識與產品說明書的標識內容及其標示要求
保健食品標識和產品說明書必須標示以下內容,其標示方式應符合下列要求:
1保健食品名稱
1.1 必須採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當以原料或功效成分名稱作為專用名稱時,該原料或功效成分必須是產生主要保健作用的原料或功效成分之一。
1.2 在採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的同時,可使用能表明該保健食品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稱。當有多項保健作用時,可同時採用多個保健食品作用名稱,也可採用能綜合性地表明所有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稱。 保健食品作用名稱應是片語或短語。
1.3 在採用保健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的同時,可使用"新創名稱","牌號名稱"或"商標名稱"。還可使用按1.2規定所採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稱。
1.4 當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中規定了某食品的一個或幾個名稱時,應選用其中的一個。
1.5 不得使用國家已規定使用的葯品名稱;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號及誇大或容易誤解的名稱。
1.6 保健食品名稱應標於最小銷售包裝的"主要展示版面"的明顯位置。當同時使用按1.1、1.2和1.3規定所採用的專用名稱、保健食品作用名稱和其它名稱時,這些名稱應平行排列,字體可大小有別,但都應以寬大或粗體字書寫,應端正、清晰、醒目,並大於其它內容的文字。
2 保健食品標志與保健食品批准文號
2.1 當"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積大於100個平方厘米時,保健食品標志最寬處的寬度不得小於2厘米;
2.2 保健食品批准文號分為上下兩行,上行為"衛食健字( )第 號",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批准"。 2.3 由衛生部頒發的保健食品標志與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應並排或上下排列標於"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3 凈含量及固行物含量
3.1按以下計量單位標明食品的凈含量: 液態食品:用體積,單位為:毫升、升,或mL、L; 固態與半固態食品:用質量,單位為:克、千克,或g、kg;
3.2 銷售包裝中含有固、液兩相物質的食品,除標明凈含量外,還必須標明該銷售包裝中有所有固行物的總含量,用質量或百分數表示。
3.3 同一銷售包裝中的保健食品分裝於各容器或以相互獨立的形態包裝時,應在最小容器的包裝上標示該容器中保健食品的含量。同時,銷售包裝的保健食品凈含量應標示為最小容器的數量乘以(X)最小容器中的保健食品凈含量,或獨立形態的保健食品數量乘以(X)單一形態的保健食品凈含量;
3.4 凈含量應標於"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應與"主要展示版面"的底線相平行。
4 配料
4.1 各種配料必須按其使用量大小依遞減順序排列。食品添加劑列於後。
4.2 如果某種配料是由兩種以上的其它配料構成的復合配料,標示該復合配料時,應在其名稱後的括弧內按使用量依遞減順序列出構成該復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名稱。
4.3 配料、復合配料、原始配料的名稱必須使用能表明該配料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或國家、行業標准中的規定名稱。食品添加劑名稱必須使用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准》中的規定名稱,營養強化劑名稱必須使用GB14880《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准》中的規定名稱;
4、4 配料應標於"信息版面"的上方或右側,標題為'"配料表"。
5 功效成分
5.1 所有功效成分均以每100克或100毫升,或每份食用量的保健食品計算其實際含量,實際含量可以用平均值表示,也可以用含量范圍表示。實測值的允許偏差范圍參照相應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企業標准執行。
5、2 能量
5.2.1 凡通過調整食品中的能量產生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必須標示食品中的能量含量。
5.2.2 能量以KJ(Kcal)表示。
5.3 營養素
5.3.1 已列入14880《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准》的營養素,其名稱應使用該標准規定的名稱。
5.3.2 各營養素的單位如下所列: 蛋白質、氨基酸及碳水化合物以克為單位; 脂肪及脂類物質以克或毫克為單位; 總碳水化合物以及分類碳水化合物以克為單位; 應以百分比標示其中的蔗糖含量; 膳食纖維以克為單位; 維生素以毫克、微克或國際單位為單位; 礦物質以克、毫克、微克為單位。
5.4其它功效成分 其它功效成分依不同物質以克、毫克、微克或其它單位標示。微生態產品需標示在保質期內所含每種活性生物體的數量。
5.5功效成分應標於"信息版面",位於"配料表"之後,標題為"功效成分表"。
5.6 "功效成分表"應以表格形式排列,各功效成分以產生保健作用的大小依遞減順序排列(見附件2)。
6 保健作用
6.1 保健作用應與衛生部頒發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所載明的內容相同。
6.2 不得用"治療"、"治癒","療效"、"痊癒"、"醫治"等詞彙描述和介紹產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以圖形、符號或其它形式暗示前述意思。
6.3 保健作用應標於"信息版面",位於"功效成分表"之後,標題為"保健作用"。
6.4 可以"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稱附近標示保健作用聲明短語,短語的字體不能大於保健食品名稱的最大部分。
7 適宜人群
7.1 適宜人群的分類與表示應明確。
7.2 當保健食品不適宜某類人群時,應在"適宜人群"之後,標示不適宜食用的人群,其字體應略大於"適宜人群"的內容。
7.3 適宜人群應標於"信息版面",位於"保健作用"之後,標題為"適宜人群"。
8 食用方法
8.1 應准確標示每日食用量和/或每次食用量。食用量可以質量或體積數表示,如只、瓶、袋、匙……。
8.2 如銷售包裝中有小包裝時,食用量應與小包裝的凈含量有對應關系。如小包裝的凈含量為10毫升,食用量可標示為每次10毫升。
8.3 如不同的適宜人群應按不同食用量攝入時,食用量應按適宜人群分類標示。如兒童每日食用量:10克,成人每日食用量:20克。
8.4 應標示保健食品食用前的調制、勾兌、加工等方法,可用圖形或符號輔以說明。
8.5 當保健食品的食用量過大會對人體產生不良影響或不適宜於發揮保健作用時,應在食用方法後,標示不適宜的食用量,其字體應略大於"食用量"的內容。
8.6 必要時,應標示食用保健食品時的食物禁忌或其它注意事項。
8.7 食用方法應標於"信息版面",位於"食用量"之後,標題為"食用方法"。
9日期標示
9.1 保質期的標示可採用下列方式: A 保質期……個月 B 保質期至…… C 在……之前食(飲)用 D ……之前食(飲)用
9.2 日期的標示為年-月-日,如1996-08-12。
9.3 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應標於"信息版面",位於"食用方法"之後,標題為"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10 貯藏方法 如保健食品的保健期與貯藏方法有關,應標示其貯藏條件與貯藏方式。保健食品的貯藏方法應標於"信息版面",標題為"貯藏方法"。
11 執行標准 必須標示所執行的標准代號和編號。 執行標准應標於"信息版面",標題為"執行標准"。
12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名稱與地址
12.1 保健食品製造、分裝、包裝的企業名稱和地址,進口保健食品的國內進口商的名稱和地址必須與依法登記注冊的相一致。
12.2進口保健食品必須標示原產國、地區(港、澳、台)名稱及國內進口商或經銷代理商的名稱。
12.3保健食品製造、分裝、包裝的企業名稱和地址,進口保健食品的製造企業及原產國(地區)的名稱可標於"主要展示版面",也可標於"信息版面"。 在"主要展示版面"時,應標於"主要展示版面"的下方,並與底線平行。 保健食品製造、分裝、包裝企業的地址,進口保健食品的國內進口商或經銷代理者的地址應標於"信息版面",位於"執行標准"後。
13 特殊標識內容
13.1 經電離輻射處理過的保健食品,必須在"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稱附近標明"輻射食品"或"本品經輻射"。
13.2 經電離輻射處理過的任何配料,必須在配料表中的該配料名稱後標明"經輻射"。
13.3 應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的明顯位置標示衛生部頒發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中載明的"警示性標示內容"。
附件 2 功效成分表的標示方式
示例1 功效成分表
每100 克 (100毫升或每份食用量)中:
人參皂甙 500毫克
香姑多糖 40毫克
維生素C 100毫克
示例2 功效成分表
每100 克 (100毫升或每份食用量)中:
人參皂甙 10-1000毫克
香姑多糖 30-40毫克
維生素C ≥100毫克

3、保健食品的批號:國食健字和衛食健字有何區別??

一、頒布機構不同:

衛食健字是國家衛生部2004年及以前的批准號。衛生部對審查合格的保健食品發給《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獲得批准證書的保健食品准許使用衛生部規百定的保健食品標志。

國食健字由衛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產品批准文號。保健食品的質量標准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

二、格式不同:

衛食健字格式有:國產的保健品批號,格式是度:衛食健字(年號)第××××號、進口的保健品批號,格式是:衛食健進字(年號)第××××號 兩種。

國產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格式為:國食健字G+4位年代號+4位順序號;進口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格式為:國食健字J+4位年代號+4位順序號。

三、有效性不同:

自2004年國家成立了食品葯品版管理監督局後,衛食健字權號一律要重新審批轉為國食品健字型大小。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原來批準的證書重新登記審核,以往兩種批准文號「衛食健字」及「國食健字」被統一規范為「國食健字」。

4、如何查詢保健品的批准文號

遼衛食證字(2009)第21011-005129這個批准文號是可以查詢到的,如果你想自己查詢的話可以到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進行查詢.

具體方法如下:

打開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官方網站,點擊網站右邊的「基礎數據查詢」欄中的「保健食品」,在彈開的頁面中點擊「保健食品」,然後輸入產品的相關信息即可查詢(最好輸入產品的名稱)。

健食品與葯品的區別

*葯品是治療疾病的物質;保健食品的本質仍是食品,雖有調節人體某種機能的作用,但它不是人類賴以治療疾病的物質。

*食品中還有一類特殊營養食品,是"通過改變食品的天然營養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適應某些特殊人群營養需要的食品"。如適應嬰幼兒生理特點和營養需要的嬰幼兒食品、經添加營養強化劑的食品,都屬於這類食品。

特殊營養食品與保健食品共性:都添加或含有一定量的生理活性物質,適於特定人群食用。

區別:前者不需要通過動物或人群實驗證實;而後者須通過動物或人群實驗證實,有明顯、穩定的功效作用。

(4)保健食品的批號擴展資料:

保健品的鑒別真假的方法:

1.認准正規進口保健食品以及保健食品批號如「國食健進××號」。

2.正規進口保健食品應有標准中外對照標簽,且中文字體須大於外文字體。

3.須提供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有效衛生合格證書,並貼有防偽標志。

4.產地清楚。

5.具備基本要素。正規進口保健品一樣也須有商標、產品名稱、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有效日期等國產保健品標准要求。

5、保健食品的批號

如何正確選擇、使用保健品

進來學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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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健品批號怎麼申請?

進口保健品批號申請參考資料:保健食品進口指南

以下是國產的保健品批號申請流程:

一、簽訂合同
(1)關於保健食品備案流程,據最新發布的流程,第一步需要項目專員同客戶達成意向後填寫《申報注冊合同審核表》
二、立 項
(1)申報企業需求報告 簽訂保健食品代理研發合同前兩個工作日內由客戶提供《產品需求報告書》
(2)立項報告根據《產品需求報告書》填寫《立項報告》
三、配方論證
(1)結合市場
填寫《產品基本信息匯總/個人表》,將《產品基本信息匯總/個人表》、《立項報告》和《產品需求報告書》一起移交給相關部門匯總
(2)中醫理論
配方制定人員根據《產品需求報告書》及《立項報告》擬定配方,配方制定人員填寫《初擬配方審核表》
(3)文獻支持
提供各原料配方用量科學文獻至少三篇和原料
安全性評價方面的文獻至少一篇
四、企業確認配方
填寫《初擬配方確認函》,交由委託辦理保健食品注冊申報的客戶確認。若客戶對配方有異議,則從第2項重新開始
五、小試研究
(1)原輔料采購
相關部門下達《物料采購單》,下達給采購員,采購員根據物料采購標准操作規范填寫《采購資金申請單》
(2)原輔料檢測
由相關部門安排分析測試中心進行原輔料檢測
(3)工藝研究
工藝研發員根據執行方案進行樣品小試,試制過程中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必要調整。工藝研發員填寫《小/中試問題反饋表》
(4)方法學研究
工藝研發員根據檢測結果及相關部提供的調整後的配方,進行試驗方案調整,方法學研究等直到完成小試
六、中試生產
(1)相關部門收到中試樣品後,確認生產日期後填寫中試《請驗單》
七、試驗送檢
(1)送檢資料
相關部門接到成品檢驗報告後將送檢資料:送檢申請表、送檢企標、工藝、說明書、配方送達指定檢測中心
八、試驗報告
(1)功效成分試驗報告 (2)衛生學試驗報告 (3)穩定性試驗報告
(4)毒理試驗報告 (5)動物功能試驗報告 (6)人體試食試驗報告
(7)興奮劑試驗報告
九、整理相關資料
(1)整理以上步驟全部質量送省局受理中心
十、省局受理
(1)動態現場核查
相關部門在申報資料編寫完成同時按核查要求提交現場核查材

(2)復核試驗報告
相關部門將復核樣品、保健食品檢驗通知書、送檢資料
及時送至試驗單位,並更新工作平台
十一、獲得省局保健食品備案批准證書
(1)保健食品備案最後獲得省局發放的保健食品備案批准證書

7、如何查詢保健食品批准文號

找到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登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

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查詢第一步:登錄網站

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查詢第一步:查詢文號

8、如何查詢保健品批號

這可以到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進行查詢,一般正規保健品應該都能查到吧。

下面是網址:

與保健食品的批號相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