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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保健原則

發布時間:2020-07-18 16:51:53

1、老年期有哪些食療保健原則?

數量少一點:進食量比年輕時減少10%~15%左右為宜;質量精一點:攝入足量的優質蛋白質,以魚類、禽類、蛋類、牛奶、大豆為佳;蔬菜多一點:多吃蔬菜可平衡營養、調理胃腸,每天應不少於250克;菜要淡一點:鹽吃多了會加重心、腎負擔。一日食鹽量應控制在6克以下;品種雜一點:葷素兼顧,粗細搭配,粗糧細做,每天主副食的品種不應少於7~8種;飯菜香一點:老年人味覺減退,食慾較差,把飯菜做得香一點,老人的食慾會好一版些;食物爛一點:食物做得爛一些、軟一些,有利消化、便於吸收;飲食熱一點:老年人飲食盡量避免生冷,尤其嚴冬更應注意;飯要稀一點:平時應當多喝粥,不僅有益消化助養生,還能及時補充體內必需的水分;吃得慢一點:細嚼慢咽可使食物消化得更好,也容易產生飽脹感,防止吃得過多;早餐好一點:早餐的質量要好一些、精一些,以提供充足的能量;晚餐早權一點:晚餐不僅要少吃點,而且要早點吃,不要拖至太晚,這樣才符合飲食養生之道。

2、老年護理名詞解釋:老年保健機構

(一)全面性原則

健康是生理、心理和社會的完滿狀態,老年人的健康也是如此,因此,老年保健護理也應該是多維度、多層次的。全面性原則包含三層含義:一是指老年保健護理的對象應該是全體老年人;二是指老年保健護理是多層次的,不僅要關注身體疾病,而且也要重視其心理衛生以及社會適應方面的問題;三是指老年保健是多階段的,不僅包含疾病或障礙的治療,而且更重要的是還包含預防與康復,以及健康促進。

(二)區域化原則

保健的區域化原則是指以社區為基礎來提供老年保健。老年人其實更願意留在家庭而不是住進各種各樣的老年保健機構。老年人的居家保健護理將是今後一段時期老年護理的主要形態。因此,建立老年人社區保健制度是相當必要的。一方面,通過在家庭、鄰居、社區一級提供保健和社會服務,幫助老年人及其照顧者;另一方面,已建立的長期護理機構通過專業或輔助性服務,日益深入社區為老年人服務。

(三)費用分擔原則

英國、法國、瑞典等國家,先後實行了醫療保險。英國1946年制定的《國民健康服務法案》規定,在英國居住滿3個月以上,不論男女老幼均可享受國民健康服務,整理無需交納保險費;法國1967年修改的全民醫療保險,對老年人採取免交或少交保險費等優待辦法;瑞典政府1983年制定的《衛生與醫療服務法案》規定,老年人在公立醫院或牙科醫院治療時享受免費待遇,慢性病需要長期護理的老年人,由本地區醫療機構負責家庭護理,由國家發給護理補助。但隨著社會老齡化及老年保健需求的日益提高,老年保健費用的籌集是一個越來越嚴峻的問題。「風險共擔」的原則愈來愈為大多數人所接受。我國正在探索國家、企業、個人三方負責的多層次老年人醫療保障體系。

(四)功能分化原則

老年保健的功能分化原則是指在對老年健康的多層次性有充分認識的基礎上,對老年保健的各個層面都有足夠的重視,提供多種功能的保健服務。例如,由於老年人的疾病有其特殊性,對老年人的健康服務就可以有老年醫院和老年護理院等的分化等。為老年人健康服務的團隊,也要能體現多種專業功能,不僅有醫生和護士,而且還要有社會工作者、健康教育工作者、保健計劃設計者等等。

(五)防止過分依賴原則

由於傳統文化的影響,社會中大多數人包括老年人群體本身,認為老年即弱者,生活中理應得到家人周到、細致的照顧,而忽視了老年人的主觀能動性。因而老年人容易佔有病人角色,容易對醫護人員或家人產生依賴。生活中過分的照顧和保護,影響了老年人機體正常功能和能力的開發,最終導致功能廢用。因此,對老年人的保健護理,必須防止其過分依賴,要充分調動老年人自身的主觀能動性,依靠其自身力量,維護健康,促進康復。

3、聯合國老年人保健的主要內容

聯合國老年人保健原則
老年保健是指在平等享用衛生資源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現有人力、物力、以維持和促進老年人健康為目的,發展老年保健事業,使老年人得到基本的醫療、康復、保健、護理等服務。該原則強調老年人的獨立、參與、照顧、自我充實和尊嚴。原則如下。
(一)獨立
1。老年人應能通過提供收入、家庭和社會支持以及自助,享有足夠的食物、水、住房、衣著和保健。
2。老年人應有工作機會或其他創造收入的機會。
3。老年人應能參與決定退出勞動力隊伍的時間。
4『老年人應能參加適當的教育和培訓。
5。老年人應能生活在安全且適合個人選擇和能力變化的環境。
6。老年人應能盡可能長期在家居住。
(二)參與
1。老年人應始終融於社會,積極參與制定和執行直接影響其福祉的政策,並將其知識和技能傳給子孫後代。
2。老年人應能尋求為社會服務的機會,並以志願工作者身份擔任與其興趣和能力相稱的職務。
3。老年人應能組織老年人運動或協會。
(三)照顧
1。老年人應按照社會的文化價值體系,享有家庭和社區的照顧和保護。
2。老年人應享有保健服務,幫助他們保持或恢復到身體、智力和情緒的最佳水平並預防或延緩疾病的發生。
3。老年人應享有各種社會和法律服務,以提高其自主能力並使他們得到更好的保護和照顧。
4。老年人居住任何住所、安養院或治療所時,均應能享有人權和基本自由,包括充分尊重他們的尊嚴、信仰、需要和隱私,並尊重他們照顧自己和抉擇生活品質的權利。
(四)自我充實
1。老年人應能尋求充分發揮自己潛力的機會。
2。老年人應能享用社會的教育、文化、精神和文娛資源。
(五)尊嚴
1。老年人的生活應有尊嚴、有保障,且不受剝削和身心損害。
2。老年人不論其年齡、性別、種族或族裔背景、殘疾或其他狀況,均應受到公平對待,而且不論其經濟貢獻大小均應受到尊重。

4、哪一項不是老年保健的基本原則

你好,老年人健康包括身體、心理和社會三方面的健康,故老年保健也應該是多維度、多層次的。全面性原則包括:①老年人的軀體、心理及社會適應能力和生活質量等方面的問題。②疾病和功能障礙的治療、預防、康復及健康促進。因此,建立一個統一的、全面的老年保健計劃是非常有益的。
不知你的所指是什麼?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謝謝

5、8. 單選題 給予老年人生活中過分的照顧和保護,違背了下列哪條老年保健的原則?

其實對於老年保健並沒有制定某一些原則,
所以哪怕是一個人給予了老年人生活,過分的照顧
也不違反某一個規則。

6、社區老年人的護理保健原則有哪些

(一)全面性原則

健康是生理、心理和社會的完滿狀態,老年人的健康也是如此,因此,老年保健護理也應該是多維度、多層次的。全面性原則包含三層含義:一是指老年保健護理的對象應該是全體老年人;二是指老年保健護理是多層次的,不僅要關注身體疾病,而且也要重視其心理衛生以及社會適應方面的問題;三是指老年保健是多階段的,不僅包含疾病或障礙的治療,而且更重要的是還包含預防與康復,以及健康促進。

(二)區域化原則

保健的區域化原則是指以社區為基礎來提供老年保健。老年人其實更願意留在家庭而不是住進各種各樣的老年保健機構。老年人的居家保健護理將是今後一段時期老年護理的主要形態。因此,建立老年人社區保健制度是相當必要的。一方面,通過在家庭、鄰居、社區一級提供保健和社會服務,幫助老年人及其照顧者;另一方面,已建立的長期護理機構通過專業或輔助性服務,日益深入社區為老年人服務。

(三)費用分擔原則

英國、法國、瑞典等國家,先後實行了醫療保險。英國1946年制定的《國民健康服務法案》規定,在英國居住滿3個月以上,不論男女老幼均可享受國民健康服務,整理無需交納保險費;法國1967年修改的全民醫療保險,對老年人採取免交或少交保險費等優待辦法;瑞典政府1983年制定的《衛生與醫療服務法案》規定,老年人在公立醫院或牙科醫院治療時享受免費待遇,慢性病需要長期護理的老年人,由本地區醫療機構負責家庭護理,由國家發給護理補助。但隨著社會老齡化及老年保健需求的日益提高,老年保健費用的籌集是一個越來越嚴峻的問題。「風險共擔」的原則愈來愈為大多數人所接受。我國正在探索國家、企業、個人三方負責的多層次老年人醫療保障體系。

(四)功能分化原則

老年保健的功能分化原則是指在對老年健康的多層次性有充分認識的基礎上,對老年保健的各個層面都有足夠的重視,提供多種功能的保健服務。例如,由於老年人的疾病有其特殊性,對老年人的健康服務就可以有老年醫院和老年護理院等的分化等。為老年人健康服務的團隊,也要能體現多種專業功能,不僅有醫生和護士,而且還要有社會工作者、健康教育工作者、保健計劃設計者等等。

(五)防止過分依賴原則

由於傳統文化的影響,社會中大多數人包括老年人群體本身,認為老年即弱者,生活中理應得到家人周到、細致的照顧,而忽視了老年人的主觀能動性。因而老年人容易佔有病人角色,容易對醫護人員或家人產生依賴。生活中過分的照顧和保護,影響了老年人機體正常功能和能力的開發,最終導致功能廢用。因此,對老年人的保健護理,必須防止其過分依賴,要充分調動老年人自身的主觀能動性,依靠其自身力量,維護健康,促進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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