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衢州市內總共大概有多少家性保健店啊?
這個我沒數過。等哪天我數下百在告訴你度。
不過我敢肯定 光市區中心不回少於 150(這知還是除去 葯店道 你總不能說 葯店不賣 套子吧)
整個 衢州的話 不下回500家 因為畢竟答 專門賣這個的很少
2、浙江所有大病醫保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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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目錄擴容是板上釘釘
按照慣例,我國的《醫保目錄》約5年調整一次,重點對新葯、地方調整增加葯品和評審專家建議增補的葯品進行評審。1999年,我國建立起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次年制定了第一版的醫保目錄,並於2004年進行了修訂;2009年12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了2009版醫保目錄,將基葯目錄中的治療性葯品全部納入了醫保目錄的甲類部分,同時新增了260個葯品。
而從2009年到今日,已經過去了5個年頭。因此,有業內人士認為,2009版醫保目錄現已不能適應醫保覆蓋面增加、醫療消費需求增加的要求。同時,醫改的不斷深化,也對修訂醫保目錄提出了內在要求。
事實上,早在2014年上半年,工信部消費品司醫葯處官員便在中國醫葯產業發展高峰論壇上透露,「今明兩年啟動修改醫保目錄,目錄將擴容」。
並且,盡管中央只是表態,尚未真正有所動作,地方在這方面卻是早已蠢蠢欲動。甚至早在2013年3月,新疆就按捺不住地將9個品種納入該區醫保報銷乙類目錄,又於2014年1月增補了13個品種。北京也在2014年宣布將224種用於治療常見的慢性、老年病的葯品納入北京市社區葯品醫保目錄,個人在社區就醫報銷相應比例提高至90%,至此,北京社區葯品報銷范圍由原來的1211種增加到1435種。除此以外,重慶、湖北、天津、河北等地的相關部門,對醫保目錄調整也是極其「熱情」。
對於地方的摩拳擦掌與葯企的滿懷期待,陝西省山陽縣衛生局副局長徐毓才表示「可以理解」:新醫改實施五年來,圍繞「葯品」折騰得甚歡,期間,發生了許許多多的事情,堪稱一部醫改大戲,其情節可以用「緊(加強管制)-亂-放」三個字概括。目前,葯品價格已經放開,葯品采購是否繼續實行「集中招標」存在不同意見,但對於基層醫療機構非基本葯物已經放開了,曾經被嚴格禁止的「二次議價」也已經悄悄作廢了。而這些政策的變化也是以「血」為教訓換來的。在這種形勢下,對醫保目錄進行調整,確實備受關注。
對於醫葯企業而言,在我國現行的報銷體制下,醫保葯物理所當然地成為了其產品增長的主要推動力。而隨著醫改的不斷深化和全民醫保的推行,產品的醫保身份正顯得愈發重要,甚至已然成為了決定產品含金量和發展潛力的一張護身王牌。尤其是對於新特葯而言,這樣的感受更為強烈。
這也是為何,有關醫保目錄的任何風吹草動總是能賺足眼球。涵蓋了2000多個品種的醫保目錄,決定了醫葯企業的產品在臨床使用的大局,決定了產品的銷路是否順暢。在基葯零售指導價與各省招標齊壓的境況下,醫保目錄申報品種的定價直接關繫到企業的獲利空間。
因而,從過往的情況可以看到,很多沒有機會進入國家醫保目錄、或者由於產品價格策略需要沒有選擇進入國家醫保目錄,以及進入國家醫保目錄時受到的限制較多以致未能及時全身而退的產品,都會「退而求其次」的將目光瞄準了地方醫保目錄。
如今,醫保目錄調整在2015年將成為重頭戲的消息,也讓醫葯企業在時隔5年之後,再次重溫了那種「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感覺。關於醫保用葯市場格局究竟會如何變化,自然成為了企業猜想的不二焦點。
結合目前的動態,徐毓才的態度是,新一輪醫保目錄調整在總體上應當會呈現以下兩個特點——其一,擴容,增加品種、規格;其二,整合,與基葯目錄銜接。
「考慮到國家醫保目錄經歷了4次調整,2009版醫保目錄中的2196個葯品在一定程度上也已基本滿足了臨床的用葯需求,因此,未來國家醫保目錄的調整,會呈現出四大趨勢:首先,在醫保控費的壓力下,葯品在醫保准入標准上會更加嚴格,醫保資金限制更加嚴格;其次,調整數量或將有限,更側重於目錄用葯結構合理性的調整;再次,充分注重葯物經濟學、循證醫學等數據比較;最後,注重我國醫保葯物遴選的臨床證據支持依據。」某外資企業政府事務經理華少如是說道。
猜目錄創新葯企或受益
醫保目錄的調整,將對葯品市場布局和營銷手段進行利益重排。華少的看法是,具有創新性葯品的企業,注重產品醫保戰略規劃、提前開展了研究的企業,政府事務資源強的企業,都將有希望從中受益。
利好創新葯企,應當是眾多揣測中最為振奮人心的一點。自醫保目錄制定之日起,如何公平和合理地遴選新葯進入醫保審評,便一直是行業專家和行業人士最為關注的焦點。其中,對於高價但臨床有需求的葯物,如何建立一個公平遴選機制是重中之重。
尤其是在近年來,隨著疾病譜的變化,一些發病率較低的疾病逐漸變得多發,如高血壓、心腦血管疾病和乳腺癌等,讓更多高價而療效好的葯物進入醫保的呼聲也是水漲船高。華少也表示,應當有更多創新性的葯品,特別是針對重特大疾病的葯品納入到醫保報銷體系當中,以減輕患者負擔,造福更多的群眾。
但現實是,創新葯要想進入醫保目錄,道阻且長。我國醫保目錄遴選飽受詬病的一點是,從制度設計上傾向於選擇低價葯品。這是由於,醫保支付需要同時考慮財政支付能力和疾病普遍性,因此報銷范圍內多為經濟實用型的國產葯物。在此語境下,外資葯企的進口葯物和國內葯企的創新葯物雖然更先進高效,但由於價格較昂貴,不會成為醫保的主要選擇。
在美國和歐盟,創新葯享受的待遇卻和中國大不相同,因為新葯在上市之前已經歷了少則5年、多則10年的動物和人體試驗。一旦監管部門批准其上市,就被認為是安全可靠的,將自動進入該國的醫保目錄。
與此同時,在德國、英國和新加坡等國,是滾動更新其目錄的,其他如西班牙、義大利和韓國等國也至少每年更新一次。但我國醫保目錄的更新周期為4-5年,在此過程中,無論新葯有多好,都沒有機會進入目錄。並且,現有政策並沒有明確怎樣的葯可以進入醫保目錄。以在2011年上市的鹽酸埃克替尼(凱美納)為例,盡管被稱為「民生領域堪比兩彈一星的重大突破」,但其無論是招標還是進入醫保,都遭遇了重重困難。這對於民眾的受益、產業的發展、企業的創新,都是極為不利的。
而如今,受到醫療救助、大病醫保等政策透露出提升醫保水平的趨勢的鼓舞,不少觀點認為,近幾年的新葯,特別是已經進入地方醫保目錄的葯品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可能性較大。這也意味著,近年來不斷推出新品的優勢醫葯企業將從中受益。
不過,徐毓才認為,目前的政策風向實際上並不能稱之為清晰,因此哪些葯企最終會受益還有待商榷。如果主管部門思路放得開,以市場決定論為主導,那麼價格就不是問題,原研專利葯品自然會迎來大好機會;但如果是按照三明的「醫保基準價」政策,這些葯品就是死路一條。
創新葯企有望受益之外,利好獨家中成葯也被視為新一輪醫保目錄調整的趨勢之一。這在以往的醫保目錄調整中,也是有跡可循的。譬如,在2009版醫保目錄中,西葯產品種類從1031擴大到1164,數目提升12.9%;中葯產品種類從823擴大到987,數目提升19.9%。
在此導向下,業界對中成葯進醫保普遍看好。事實上,所謂的根據地方醫保目錄增補情況梳理出來的「最有潛質進入新醫保的獨家品種」便流出了幾個版本。其中,預測趨好的中葯數量遠超西葯。
華少指出,國家醫保目錄在歷次的調整中一直是相當注重「中西葯並重」的,也在不斷提高中成葯進入醫保目錄的比例。中成葯用葯目錄的擴大,對於促進中醫、中葯協調發展,推進中葯現代化產業發展,能起到積極的作用。而在新一輪的醫保目錄調整過程中,會更加側重用葯結構合理性的調整,因此也應該會注重「中西葯並重」這樣的現實國情。
對此,徐毓才則坦言,盡管「一切皆有可能」,但從目前基層用葯存在的問題看,中葯注射劑濫用已經成為一大「公害」,其中是否有「不當得利」,是不說自明的。若僅從臨床使用情況來看,則主要存在兩大問題:一是使用者是否有資格使用,二是是否嚴格按照「中葯注射劑臨床使用原則」。因此,在沒有「循證醫學依據」的背景下,打開籠子讓大量中成葯進入醫保,是福是禍只能留待後人評說。
進目錄壯內強外不可缺
盡管醫葯企業無不對醫保目錄有著種種美好憧憬,但這絕對不是企業想進就能進的。我國當前的醫保目錄新葯遴選機制,主要是以專家評審為基礎的綜合評價方法,「是經勞動保障部、國家計委等7個部門確定的專家小組對葯品進行分類並擬定備選目錄,由全國1000多名專家投票遴選等嚴格程序產生的」。用更直白的說法,即基於對葯物療效、安全性、可能的費用、成本、經濟負擔,或其他方面的一些要素,由專家進行綜合打分。
對此,有聲音指出,在以專家為主導的評審程序下,非醫保葯品要想進入醫保目錄,主要會受到專家資源、是否進入地方醫保等因素的影響。
「醫保目錄評審堅持專家評審的原則,專家會從實際臨床、用葯等方面提出專業性的評審意見。」華少進一步強調,進入地方醫保目錄,只是說明該產品滿足特定區域的臨床用葯需求。當然,進入地方醫保目錄數量較多,則未來進入國家醫保目錄時具有一定優勢。通常而言,已進入10個省市以上醫保乙類目錄的品種一般為臨床急需,這樣的品種調入的可能性比較大。而相關統計顯示,現進入10省以上目錄的產品有近百個,這些產品在未來進入新版國家醫保目錄時,是具備先發優勢的。
其實,自2009年國家醫保調整完成後,省級醫保目錄便成為了葯企必爭之地。相對於基葯來說,各省在醫保目錄的調整上是具有較大許可權的。盡管省級醫保目錄在調整原則及方案上會遵循國家醫保目錄的調整,但關鍵還在於各省最終決定的葯品價格以及市場使用情況。且各地在具體流程上,也存在一定差異。
華少舉例稱,各省在調入范圍、調入重點、調整資料庫來源、備選資料庫形成上都有本地企業的特點。如2009年省級醫保目錄調整中,福建、湖北重點對國家新葯、地方葯和評審專家建議增補的葯品進行選擇增補;有的省份則重點考慮基層醫療機構廣泛使用、療效較好、價格偏低的品種,適應省醫療保障需求和本省臨床用葯習慣的品種。
因而,新上市的葯品或地方醫保進入不多的企業,應積極尋機突圍:尋找省市報銷增補准入機會;積極參與各省大病談判准入;關注PAP模式,採取類似赫賽汀、格列衛等慈善贈葯的辦法;嘗試參與創新模式,充分利用商業保險參與各省的機會。
除此以外,華少提醒道,醫葯企業對產品的重視程度、醫保戰略規劃、醫保風險評估等內在基本功也是不容忽視的。更重要的是,企業首先必須要明確,產品醫保目錄遴選的核心要素是什麼。而在現有增補現實環境下,決定是否能進入醫保目錄的是產品,這包括產品的臨床必需性,產品與醫保目錄內同類產品相比是否具可替代性、是否具有更優的價格、療效比是否更高或者是否為創新類的葯品等。通常說來,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是國家政府部門在醫保目錄遴選時考慮的基本條件。
細化到新葯產品,華少認為政府部門在進行醫保目錄新葯遴選時,重點關注的內容如下:產品創新性;是否臨床亟需,針對特重大疾病且現臨床無有效治療葯物;對醫保基金的承受壓力影響;社會公眾效益。
而在徐毓才看來,決定了產品能否擠進醫保的關鍵要素,主要有三個:一是葯品質量。不能有嚴重的葯品不良反應發生,特別是不能涉及媒體關注的熱點事件,如原料、工藝作假,涉嫌葯品回扣等;二是葯品價格。價格越高,則進入醫保目錄的可能性越小;三是臨床療效。應盡量保證臨床療效的安全可靠。
當然,對於專家打分這種帶有較強主觀性的評審方法,批判聲也是一直沒有消停過。相較之下,在衛生經濟學和葯物經濟學研究比較發達的國家,葯物遴選會很大程度地參考基於「成本——效益」分析的研究證據。目前,歐美、日韓、澳大利亞、加拿大都採取這樣的方式進行定價和支付,形成一套衛生技術評估體系(HTA)。因此,不少專家學者認為,應該盡可能地推動這一遴選技術手段的發展。
但是,雖然徐毓才和華少都認可新葯遴選經濟學循證的科學性,他們卻也都表示,我國目前仍缺乏獨立、權威的葯物經濟學評價機構和評價指標體系,沒有完善具體的針對循證醫學和葯物經濟學研究證據的衛生技術評估辦法、標准和流程。因此,要想向上述國家看齊,仍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專家觀察
與其調整,不如舍棄
按照目前這種態勢,實行醫保目錄調整的意義並不大。正如我們一直在努力做的很多事情一樣,只顧不惜體力挖空心思去干,卻忘記了當初為什麼要這么干,也就是忘記了當初為什麼出發。因此,這一次,我們一起回過頭來,看看當初我們為什麼會制定醫保目錄?
這緣起於WHO。1979年,WHO提出制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目的是保障人們的基本健康權,主要針對的是發展中國家。WHO制定了一個指導目錄,各個國家可在此基礎上做出調整。據此,80年代,我國出台了「公費勞保用葯目錄」,1999年,《城鎮職工醫保用葯范圍管理暫行辦法》出台,2000年就有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由此,我們就能夠很清楚地看到,我國現行的醫保目錄究竟是怎麼來的。
但如今,我國的葯品目錄著實不少,這不管是對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監管,還是患者都造成了不便之處,對醫保的全國聯網報銷推進也造成了一定的阻礙。並且,這些目錄既有國家版,也有省增補版,其中是否存在權與利的糾葛,我只能說一聲水太深。而在這里,我想要說的是,既然基葯目錄都已有了幾版,我們是否可以不再需要醫保目錄了?
答案是「難以舍棄」。一方面也許是因為這裡麵包含著太多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我們現行很多政策還把醫保目錄摻雜其中,如基本醫保實行「三大目錄」(疾病目錄、診療目錄、用葯目錄)管理。此時,若沒有用葯目錄了,怎麼辦?人們會「無所適從」。
那麼,如果真的要舍棄醫保目錄,又該怎麼做?我的建議是,不要再遴選制定所謂的醫保目錄,將基本葯物目錄中的所有葯品全部納入合規費用按比例報銷;非基本葯物的報銷,只要是「合理用葯」的,自付一定比例後,全部納入合規費用按比例報銷。
當然,執行這一政策後,也需要注意做好以下幾點:一是對於某些特殊葯品限定特殊病種使用;二是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患者自付費用超過一定比例直接進入大病保險報銷,不得剔除任何項目費用;三是廢除葯品集中采購,由醫療機構自主選擇使用什麼葯品,以什麼樣的價格購進葯品;四是加大次均費用控制力度,對於費用控制不力的醫療機構按照「協議」嚴格處罰;五是依法懲處商業賄賂;六是積極探索「醫保支付價」改革,提高醫療服務價格,調動醫療機構控費的積極性主動性。
3、浙江省大病醫保怎麼報銷比例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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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各地區的大病醫保范圍都有一定的差異。其中大病醫療保險將農村兒童白血病、結腸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感染、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宮頸癌、終末期腎病、耐多葯肺結核、乳腺癌、血友病、肺癌、食道癌、甲亢、胃癌、直腸癌、腦梗死、慢性粒細胞白血病、Ⅰ型糖尿病、急性心肌梗塞、唇齶裂等20類重大疾病納入大病醫保范圍中。
而對於有些地區,大病醫療保險所保障的大病,並不是按照病種來界定的,而是按照居民所花費的醫療費用來界定。對於屬於當地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的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所剩餘的醫療費用,才會被納入當地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支付范圍,來進行第二次報銷。
今年大病醫保的報銷比例是對於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報銷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由社會保障機構按照:0到4萬元以下的費用按照85%的比例報銷,4萬元到8萬元以下按照90%的比例報銷,8萬元以上按照95%的比例報銷。每一個醫療年度內,最高報銷限額為15萬元。
4、浙江省大病醫保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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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中的大病不是只那些病的種類,而是只醫療花費超過基本醫保的報銷上限後啟動的專項基金。
一般情況下,醫保基本醫療報銷上限是8萬元,報銷超過8萬元的部分就要使用大病醫保報銷了。一般大病醫保的報銷上限是18萬。基本醫保+大病醫保總共可以報銷26萬。看似很多吧,不過如果真的需要報銷到26萬了,實際花費也要在40萬以上了。因為大病現在都是依賴進口葯,這些葯品和治療費用大部分都是自費的。
5、浙江省社保大病醫保
大病醫保中25種重疾具體指的是什麼?
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是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保險基金,用於支付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年度內累計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4萬元)的醫療費用(不含應自付費用)。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每年每人向市、區社會保險局繳納48元大病醫療保險費,在發生超過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由社會保險部門按:0—4萬元以下報銷85%,4萬元—8萬元以下報銷90%,8萬元以上報銷95%。每一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人民幣15萬元。那麼大病醫保中25種重疾具體指的是什麼?抗癌健康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大病醫保中的25種重疾包括哪些
不是所有的病都是「大病」,也不是全能給報銷,我國保險行業對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中最常見的25種疾病的表述進行了統一和規范,這25種疾病的名稱如下:
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7、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8、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葯物濫用所致11、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葯物濫用所致13、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14、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15、癱瘓—永久完全
16、心臟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
17、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18、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9、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20、嚴重Ⅲ度燒傷—至少達體表面積的20%21、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3、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2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25、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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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浙江省大病醫保怎麼報銷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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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各地區的大病醫保范圍都有一定的差異。其中大病醫療保險將農村兒童白血病、結腸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感染、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宮頸癌、終末期腎病、耐多葯肺結核、乳腺癌、血友病、肺癌、食道癌、甲亢、胃癌、直腸癌、腦梗死、慢性粒細胞白血病、Ⅰ型糖尿病、急性心肌梗塞、唇齶裂等20類重大疾病納入大病醫保范圍中。
而對於有些地區,大病醫療保險所保障的大病,並不是按照病種來界定的,而是按照居民所花費的醫療費用來界定。對於屬於當地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的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所剩餘的醫療費用,才會被納入當地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支付范圍,來進行第二次報銷。
今年大病醫保的報銷比例是對於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報銷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由社會保障機構按照:0到4萬元以下的費用按照85%的比例報銷,4萬元到8萬元以下按照90%的比例報銷,8萬元以上按照95%的比例報銷。每一個醫療年度內,最高報銷限額為15萬元。
7、浙江大病醫保怎麼辦理
8、浙江省辦大病醫保有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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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大病醫保條件:
1、城鄉低保對象;
2、農村五保對象、城市三無人員;
3、政府供養的孤殘兒童;
4、因患病造成實際用於日常基本生活消費支出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貧困家庭;
5、以上救助對象需要具有本地戶口,參加城鎮(職工、居民)醫保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並在指定醫療機構就治,且經過醫療保險報銷的。
所需資料:
1、填寫《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請表》;
2、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正規醫療費用票據和基本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出具的報銷結算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4、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城市三無、孤兒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農村五保供養證》等有效證件或者證明;
5、社會困難家庭需要由單位或者居委會開具收入證明;
6、其他申報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