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食品安全法》對保健食品有什麼規定
保健食品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制定。
在《食品安全法》中對保健食品的規定如下:
第七十四條 國家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
殊食品實行嚴格監督管理。
第七十五條 保健食品聲稱保健功能,應當具有科學依據,不得對人體產生急
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和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由國務院食品葯品監
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國家中醫葯管理部門制定、調整並公布。
保健食品原料目錄應當包括原料名稱、用量及其對應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
料目錄的原料只能用於保健食品生產,不得用於其他食品生產。
第七十六條 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進口的保健食
品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注冊。但是,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中屬於補
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應當報國務院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
保健食品應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進口的保健食品應當是出口國(地區)主管部門准許上市銷售的產品。
第七十七條 依法應當注冊的保健食品,注冊時應當提交保健食品的研發報告、
產品配方、生產工藝、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評價、標簽、說明書等材料及樣品,並提
供相關證明文件。國務院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經組織技術審評,對符合安全和功
能聲稱要求的,准予注冊;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冊並書面說明理由。對使用保
健食品原料目錄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作出准予注冊決定的,應當及時將該原料納入
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依法應當備案的保健食品,備案時應當提交產品配方、生產工藝、標簽、說明書以及表明產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第七十八條 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
當真實,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
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並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
應當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
第七十九條保健食品廣告除應當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外,還應當
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葯物」;其內容應當經生產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
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件。省、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公布並及時更新已經批準的保健食品廣
告目錄以及批準的廣告內容。
此外
生產經營未按規定注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2、保健食品的要求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明確規定百:「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准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准,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因此,制定保健食品企業標准已成度為保健食品企業標准化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問作,直接影響到保健食品的評價、投產和質量控制,直接影響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保健食品企業必須按照企答業標准制定程序,在研發保健食品過程中及早地調查、收集有關標准情報資料版,整理分析,確定各項參數的指標,安排一定的試驗驗證,在綜合研究基礎上編寫出科學、合理及切實可行的企業標權准。······擇自《保健食品質量標准要求》
3、保健食品應符合哪些要求
保健食品是每個人對健康的幫助。
北京佳信吉通醫葯科技 有限公司是一家百專注於為醫葯健度康產業提供保健食品申報注冊、技術轉讓服務的專業化公司。致力於 幫助企業實現技術進步與提高競爭實力,為企業的發展貢獻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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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產保健食品需要達到什麼許可條件?
生產保健食品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保健食品的要求擴展資料: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提出的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
(二)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三)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註明更正日期。
(四)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的,應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的,應當收取申請材料並出具收到申請材料的憑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五)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應當受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
5、保健食品國家規范標准
1、GMP:即工廠質量環境認證。要求工廠方圓300公里以內沒有任何的污染源才能接受認證。加拿大素有「地球北肺」之稱(「南肺」是巴西),蓋爾瑪產品全都出廠於加拿大,從根本上保證了蓋爾瑪產品的生產工廠環境的優越。
2、FDA:是美國國家食品葯品管理局的英文縮寫,FDA的認證是世界上所有的保健品、葯品還有營養食品通往歐洲和北美市場銷售的一個通行證(最低門檻),FDA的認證需要2-3萬歐洲人次,3-7年的臨床檢驗,花費約3.5億美元的成本,通過143項關鍵檢測點程序才能獲得認證,蓋爾瑪的所有產品全部都超越了FDA的認證標准。同時也全部超過加拿大聯邦健康和福利部185項關鍵檢控點的標准。
3、DIN是世界醫葯組織認證的葯物識別代碼,它相當於葯品身份證,有了它,就表明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具有葯品的功效卻沒有葯品的毒副作用。蓋爾瑪每一款產品包裝上都標有DIN的代碼。
4、OTC是非處方用葯的認證,就是無需醫生開處方的葯品。這就確認了蓋爾瑪的產品是非處方的,但又安全、功效好的保健品。
5、GLP是無需臨床檢驗認證。一般健康生活用品從宣傳到上市要通過很多包括FDA在內的各項認證,而且要花費很長時間,有可能上市就已經落後了,而蓋爾瑪的產品是無須臨床檢驗的,直接可以上市,大大超越了同類企業。
(5)保健食品的要求擴展資料:
保健食品標準是監督與控制保健食品質量的技術依據,是保健食品檢驗必須遵循的法定技術寶典,是檢驗單位進行保健食品檢驗工作的基石。它執行得正確與否,直接關繫到檢驗結果的嚴肅性、權威性、公正性和可靠性。
准規定了保健食品的定義、產品分類、基本原則、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標簽要求。沒有一份准確的保健食品標准,檢驗單位就不可能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檢驗報告書。
6、《新食品安全法》對保健食品有何規定
保健食品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制定。
在《食品安全法》中對保健食品的規定如下:
第七十四條 國家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
殊食品實行嚴格監督管理。
第七十五條 保健食品聲稱保健功能,應當具有科學依據,不得對人體產生急
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和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由國務院食品葯品監
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國家中醫葯管理部門制定、調整並公布。
保健食品原料目錄應當包括原料名稱、用量及其對應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
料目錄的原料只能用於保健食品生產,不得用於其他食品生產。
第七十六條 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進口的保健食
品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注冊。但是,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中屬於補
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應當報國務院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
保健食品應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進口的保健食品應當是出口國(地區)主管部門准許上市銷售的產品。
第七十七條 依法應當注冊的保健食品,注冊時應當提交保健食品的研發報告、
產品配方、生產工藝、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評價、標簽、說明書等材料及樣品,並提
供相關證明文件。國務院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經組織技術審評,對符合安全和功
能聲稱要求的,准予注冊;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冊並書面說明理由。對使用保
健食品原料目錄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作出准予注冊決定的,應當及時將該原料納入
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依法應當備案的保健食品,備案時應當提交產品配方、生產工藝、標簽、說明書以及表明產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第七十八條 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
當真實,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
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並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
應當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
第七十九條保健食品廣告除應當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外,還應當
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葯物」;其內容應當經生產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
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件。省、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公布並及時更新已經批準的保健食品廣
告目錄以及批準的廣告內容。
此外
生產經營未按規定注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7、《食品安全法》中關於保健食品的規定,主要有哪些
1、第七十五條:保健食品聲稱保健功能,應當具有科學依據,不得對人體產生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原料目錄應當包括原料名稱、用量及其對應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原料只能用於保健食品生產,不得用於其他食品生產;
2、第七十六條: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應當經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注冊。但是,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中屬於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應當報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保健食品應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第七十七條:依法應當注冊的保健食品,注冊時應當提交保健食品的研發報告、產品配方、生產工藝、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評價、標簽、說明書等材料及樣品,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經組織技術審評,對符合安全和功能聲稱要求的,准予注冊;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冊並書面說明理由;
4、第七十八條 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並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應當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
5、第七十九條:保健食品廣告除應當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外,還應當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葯物」;其內容應當經生產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件。
(7)保健食品的要求擴展資料:
對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的限制規定;
1、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2、標簽、說明書內容應當真實,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
3、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
4、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葯物」;
5、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應當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食品安全法
8、保健食品配方有什麼要求?
保健食品的配方,是影響產品是否能順利通過評審的最重要因素。 配方要有一定的理論依據,申報具有某項保健功能的產品,配方中應含有提示可能具有該功能的成分或原料。而且配方中各原料的配伍要合理。 從作者多年的經驗來看,需要注意的是,很多進口保健食品配方在原產國雖然符合規定,卻不符合中國政策對原料的要求,有的產品無法申請注冊,個別的需要加做實驗項目或申請新資源食品。 以下列出配方的一些具體注意事項,供: (1)按規定配方表示格式列出原輔料名稱及其用量。 (2)產品配方(原料和輔料)、配方依據應分別列出,內容應完整。 (3)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可用於保健食品的、衛生部公布或者批准可以食用的以及生產普通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和輔料可以作為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輔料。保健食品原輔料的使用和審批暫按照衛生部發布的《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51號)執行。 (4)野生動植物類保健食品應符合《野生動植物類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規定》。 (5)真菌、益生菌類保健食品應符合《真菌類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規定》和《益生菌類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規定》。 (6)核酸類保健食品應符合《核酸類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規定》。 (7)氨基酸螯合物、使用微生物發酵直接生產、褪黑素、大豆磷脂、蘆薈、螞蟻、以酒為載體、甲殼素、超氧化物歧化酶(SOD)、動物性原料、紅景天、花粉、螺旋藻、石斛應符合《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規定》。 (8)營養素補充劑類保健食品,應標出產品每種營養素的每人每日食用量,並與《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每日攝入量》和《礦物質、維生素種類及用量》中相應營養素的每人每日推薦食用量一道對應列表表示。應符合《營養素補充劑申報與審評規定》。 (9)緩釋制劑保健食品應符合《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補充規定》。 保健食品原料與主要輔料相同,涉及不同口味、不同顏色的產品應符合《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補充規定》。 增補劑型的產品應符合《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補充規定》。 不得以肌酸和熊膽粉作為原料申請保健食品,暫不受理和審批金屬硫蛋白為原料申請的保健食品。 以舌下吸收的劑型、噴霧劑等不得作為保健食品劑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