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限極保健品效果真的那麼神奇嗎?
神奇與否誰說了都不算,要你自身試過之後才能有切身體會!
2、無限極保健品是國家認證產品嗎?
是的,不過在這我要提醒一句,保健品不是所有人可以吃,要根據不同的體質挑選合適的保健品,如果保健品選錯了話,不但得不到效果,反而使病情加重。比如有直銷員在推銷完美產品時,不分回顧客的體質特點,一律給了礦物晶保健品。結果導致不適合吃礦答物晶顧客才能反應,最後導致致死致殘悲劇發生。
3、什麼保健品,什麼無限極,全是騙局
保健品基本上就是安慰劑。
4、無極限保健品怎樣騙人
為了迎合了大家對健康渴望的心情,所以市面上產生各種類型的保健食品,無限極保健品就是其中的一種。騙人到不是,只是我們是不是需要這些東西,自己要慎重考慮。
5、無限極產品是國家允許正規保健品嗎?
不是,無限極涉嫌傳銷。
「無限極」的發展模式主要有幾個方面:發展人員,以購買產品的名義收取高額的入門費,要求被發展人員再發展其他人員,形成上下級關系,實行團隊計酬。結合我國禁止傳銷條例的相關規定,此模式符合第七條涉嫌傳銷之規定,屬於典型的傳銷式營銷。
專家表示保健品不能作為葯品使用,宣稱可以治療疾病的保健品涉嫌誤導消費者。如消費者盲目購買和食用保健品,不僅會耽誤病人的治療,嚴重的還可能會致人死亡。
國家相關規定,保健品屬於食字批文不具備治療功效,更不能以葯品出售,目前國家尚未批准葯品從事直銷。
(5)保健品無限極擴展資料無限極及其銷售人員至少涉及2起生命權糾紛,且均在判決中被要求承擔一定責任。其中一起案例中,無限極曾被認定未能對其銷售人員嚴加管理。
在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一起生命權糾紛案民事判決書中,一審法院查明,王強(化名)是原告王天國和喻可會長子,生前患癲癇病近十年,需長期服用癲癇葯物控制病情。在被告趙繼勇推介下,喻可會購買無限極產品。
2016年5月,趙繼勇配送可服用2個月的無限極產品至原告家中,並要求王強加大劑量服用。
王強按趙繼勇要求服用無限極系列產品,停服治療癲癇病葯物。5月11日起,王強偶發癲癇病,其後發作越加頻繁,但趙繼勇均稱系服用無限極產品正常反應。5月18日凌晨,王強病逝。
王天國和喻可會到法院起訴後,一審認為,王強因病死亡的主要責任在於死者自身疾病及王天國、喻可會照顧護理失責。
但趙繼勇作為保健品銷售人員,明知王強患病多年,提供並要求王強同時服用多種無限極產品、且在產品標註上均刻意加大劑量服用,在王強癲癇病頻繁發作時稱系正常反應,使王天國、喻可會等人錯失送醫治療時機,趙繼勇應承擔次要民事賠償責任。
法院判決趙繼勇共賠償6萬元。一審判決後,趙繼勇提出上訴,最終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6、無限極保健品是怎麼騙人害人
從我的朋友用無限極產品 4萬多元之後,什麼都沒有改變,之前說1萬多塊錢能調理好,直到現在朋友醒了……深深的感覺到,被騙之後的痛……4萬多元,一個工薪階層意味著什麼?
7、無限極的保健品吃後為什麼有調理反應?
我做的不是無限極產品,但是針對一些常識問題,可以給你回復!
任何一款真正的,好的保健品,吃了必然會有調理反應的!
只不過這個因人而異,有些人明顯,有些人不明顯而以!
這不是什麼壞事!
8、無限極的產品能經常吃嗎?
無限極的產品有保健量和調理量兩種吃法,身體健康的每天保持保健量就可以了,身體不適的可以有針對性地加量、調配,每天服用都沒有問題的。但是該吃葯時也不能斷了吃葯,它們不沖突。我母親每天都在吃無限極,吃了9年了,以前渾身都是病,現在很健康。這是一個值得信賴的品牌,祝您健康! 註:我看見樓上有人寫這是在做廣告,其實你吃不吃這個牌子的產品跟我們本身並沒有什麼利益關系的,只是在這里說兩句實話,俗話說,不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光憑直覺既不能解決也不能驗證任何實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