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保健知識 > 廣州保健品詐騙

廣州保健品詐騙

發布時間:2020-05-02 19:47:54

1、廣州康福來保健品公司騙子

不是,做好要很多人脈
可以交流

2、賣保健品犯法被警察帶走現在在看守所會判刑么

保健品本身是不錯的,不過有的人借用保健品的名頭來騙人,其實根本就不是正規的物品,所以所在購買保健品時應該看好是不是正規的廠家。

我國《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條規定,將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生產、銷售假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摘自刑法修訂案,2011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19次會議通過)

《葯品管理法》第48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葯

(一)葯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葯品標准規定的成分不符的;

(二)以非葯品冒充葯品或者以他種葯品冒充此種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葯品,按假葯論處:

(一)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三)變質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准文號而未取得批准文號的原料葯生產的;

(六)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

(2)廣州保健品詐騙擴展資料

保健品與葯品的區別

第一:生產及配方組成不同。葯品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條件,都要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嚴格審查,並通過葯理、病理、病毒方面的嚴格檢查及多年的臨床觀察,經有關部門鑒定批准後,方可投入市場。而保健品根本勿需經過醫院臨床實驗,可直接投入市場。

這樣,屬於葯品的必然具有確切的療效和適應症,不良反應明確;屬於保健品的則不然。

第二: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不同。作為葯品維生素類產品(葯字型大小),必須在制葯廠生產,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要求很高,比如空氣清潔度、無菌標准、原料質量等,要求所有的制葯都要達到GMP標准(葯品生產質量規范);而作為食品的維生素類產品(食字型大小),則可以在食品廠生產,標准比葯品生產標准低。

第三: 療效方面的區別。作為葯品,一定經過大量臨床驗證,並通過國家葯品食品監督管理局(SFDA)審查批准,有嚴格的適應症,治療疾病有一定療效;而作為食品的保健品,則沒有治療作用,僅僅檢驗污染物、細菌等衛生指標,合格即可上市。

第四:說明書和廣告宣傳方面的不同。作為葯品,一定要有經過SFDA批準的詳細的使用說明書,適應症、注意事項、不良反應,十分嚴謹;而作為食品的保健品,說明書不會這樣詳細、嚴格。

所以消費者在選擇產品時,為確保安全,最好選擇SFDA批準的標有「OTC」(非處方葯)字樣的葯品,購買時看看是否附有詳細說明書。在服用屬於葯品(葯字型大小)的保健品前必須仔細閱讀說明書,要按推薦劑量服用,不要超劑量服用。

參考資料:網路-保健品

3、保健品詐騙罪是什麼鬼

如果公司是正常經營,不涉嫌任何違法。如果保健品公司涉嫌詐騙 ,這種情況百下員工的行為如何定性要根據具體情況:如果起到決定性作用,則會依法構成詐騙罪共犯;如果是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而為,則不構成犯罪的;如果明知公司是在詐騙還繼續實施,則就構成詐騙罪的共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回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答本法已於第一百九十三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4、保健品詐騙案件判刑案例100萬能判幾年

您好百,
一、立法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度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知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現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詐騙罪量刑標准進行了補充:
個人詐騙公私財道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二、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專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屬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5、廣州一大廈437人上班時為何會被抓?

2018年8月8日上午,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警方通報了一宗特大電信網路詐騙案。案發地為天河區車陂西路的一棟商務大廈辦公室內,該辦公室裝滿監控視頻,門衛巡守森嚴,員工上下班時需經過唯一的通道才能搭乘電梯,這個「神秘」的公司引起了天河警方的注意。經過一個半月的梳理和准備,整個商務大廈的「神秘面紗」被警方完全揭開,警方發現該大廈內藏著四個銷售「保健品」的公司,實施網路電信詐騙行為。

4月17日早上,該團伙的幾名頭目分別在家中被抓,隨後天河警方沖進大廈迅速控制該公司窩點,整棟大廈437名涉案人員全部落網,抓捕場面非常震撼,隨後警方還搗毀了2個倉庫,整個抓捕行動一共抓獲涉案人員462人,涉案金額超過千萬。

3月5日,天河警方收到一封來自廣西的來信,事主潘先生在來信中反映:被一名自稱是廣州天河某文化傳媒公司的「黃老師」以購買佛墜、辦「招財法事」為由詐騙。

2月初,潘先生通過網路認識了微信號為「易緣居士」的「黃老師」,「黃老師」的公司從事國學文化推廣服務,且經營佛教祈福產品。潘先生是生意人,「黃老師」向其推薦了一款在寺廟「開光轉運」佛墜,在其花了400元購買佛墜後,又向其推薦購買了佛牌、聚寶牌,並聲稱只要在網上請高僧為公司做「法事」,公司就會蓬勃發展,日勝一日。在潘先生花了6666元在網上做了「招財轉運法事」後,那個未曾謀面的「黃老師」電話打不通,微信號也突然消失。

天河警方掌握到該情況後,迅速展開偵查工作。通過有關資料,調查「黃老師」的身份及相關情況。案件的「口子」逐漸被撕開,犯罪嫌疑人黃某(男,34歲,湖南人)進入民警視線。民警發現,黃某除了偶爾的休息日外,每天早晨都會准時將車停放在車陂西路某商務大廈附近停車場,然後進入該大廈。

2016年5月,犯罪嫌疑人陳某(男,40歲,湖北人)承租整棟商務大廈。商務大廈一樓大堂設服務台和咖啡廳;二、三、四、六層,陳某和朋友合夥注冊成立四家「保健品」公司,用來實施電信網路詐騙;剩餘的三層,陳某將其分租給其他人,要求對方接受同樣的管理模式。

商務大廈二層為善X堂文化傳媒公司,主要經營佛教祈福產品,詐騙嫌疑人黃某為該公司銷售總監。該傳媒公司在發現「保健品」詐騙更容易獲利後,將公司改名為藍X健康咨詢有限公司,推銷女性補血養氣「保健品」。三層新X代科技有限公司推銷男性壯陽補腎「保健品」,四層美X網路科技公司推銷女性減肥溶脂「保健品」,六層翌X營養健康公司則以腸道代謝、狐臭、口臭為主推銷復合植物片、狐臭凈、潔牙慕絲等「保健品」。

4家詐騙公司共有400餘名員工,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 9時—12時,13時30分—18時。每家詐騙公司內部架構清晰,董事長、總經理之後下設銷售部、人事行政部、技術部、售後部、媒體事務部、推廣策劃部、財務部、培訓部、物流部,銷售部又會根據員工業績分為:追夢組、突擊隊、火狼隊、新人組。每個部門之間分工明確,由部門組長統一管理,組長的月薪為5000—8000元,年分紅約10萬元;銷售員每月底薪2600元,另外按銷售額拿提成,2萬元以上提8%,超過2萬元加1%,最多加到16%。大多銷售員的桌面都粘貼著「目標決定結果、起點決定終點」「拒絕理由,我們只用成績說話」「越努力越幸福」等小字條用來鼓勵自己。

一個半月的地毯式摸排,對全案突破至關重要的詐騙團伙的組織結構圖已清晰。專案民警頂烈日,熬通宵,穿梭在街頭巷尾,伏擊守候,偵查跟蹤,抽絲剝繭,經過大量細致的查證工作後,逐個摸清主要涉案頭目陳某、黃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的藏身之處。抓捕時機已成熟,天河警方決定集中收網。

據犯罪嫌疑人陳某交待:這些補腎壯陽、補血養氣的營養「保健品」大多來自湖北某鄉鎮的黑作坊。比方針對男姓「力X茶」,成本價低廉,經多次推廣後每盒可以賣到500元以上。至於產品效果如何,陳某稱團伙成員中還沒有人試用過,主要是給客戶尋求心理安慰的作用,如果收到客戶的投訴,銷售人員會直接將客戶名單「拉黑」不再聯系。

警方提醒

在網上交易中,謹慎填寫個人信息,防止資料泄露。購買商品要選擇正規渠道,對各類推銷商品要提高警惕,防止上當受騙。

6、廣州違法賣保健品的公司怎麼舉報?

現在你不管在什麼地方賣違法保健品的,你就打315,消費協議,就行了

7、那都是騙人的,廣州那邊有一個團伙就是打著給人減肥的幌子,說是買他

我也是通過微信加好友進了一個廣州的減肥騙局!第一次花copy了598,第二次5000多,百第三次13000多,一步步套路你,說是還要花13000多,我只能放棄了!血的教訓啊!說是脂肪分解了不排出,度就會反彈的更胖!這些騙子,我詛咒你們!

8、保健品詐騙怎麼立案查

你要搜集和保留被詐騙的具體事實和確鑿證據,再各司法機關報案處理。如果是未對你身體構成嚴重危害或只發生少量的經濟損失,可能也不會被受理立案。以後要擦亮眼睛,學會識別真假就可以了。

與廣州保健品詐騙相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