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拿保健品可以到葯品檢驗所檢驗么?急尋業內人士!!
1、直接咨詢檢驗所。
2、這里是一個概念性的錯誤,違禁成分非常多,你要化驗什麼,這要你自己確定,比如重金屬啊,比如三聚氰胺、蘇丹紅啊。違禁成分成千上萬種,如果都要做,估計一是人家做不完,二是你也沒那麼多錢。檢驗不是萬能的,如果是萬能的,每年怎麼會不是蘇丹紅就是三聚氰胺,不然就是豬肉精,孔雀石綠。因為這些東西本來就是不能加的,但又不是常規檢驗項目,後來出了問題,查到廠家才知道他們加了這個,才叫檢驗所也要檢驗這個項目。所以你要查違禁成分,首先你要明確你到底要查具體哪些。
3、費用看你做的項目情況,國家認證的檢驗機構是具備法律效益的。具體咨詢檢驗機構。
4、生產保健食品,產品首先需要批文,是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的(2003年前是衛生部),同時需要去當地衛生部門(省級)辦理保健食品衛生許可證,要達到GMP的相關要求(上述幾位說的GMP資格,其實就是頒發保健食品衛生許可證後,衛生行政部門給廠家開的證明),相關企業標准必須在質監局備案。
5、衛生許可證是必備的,而且是省級頒發的保健食品衛生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單一般是廠家自己檢驗,按它自己的企業標准。4年一換衛生許可證時,需要去衛生部認可的機構進行三批次產品的檢驗。有些省份有年審制度的,每年還要送檢一批次產品。質監局的相關檢測不太清楚。
6、沒有衛生許可證,屬違法生產。
7、無法回答你。我是管保健食品衛生審批的,葯物的請他人回答。
2、怎樣檢測保健品成分
我就是檢測保健品成分的。
一般來說保健品只檢測有害成分,如鉛、砷、汞、農葯殘留等,功效成分有的檢測有的不檢測,或者說有的保健品本身其實就沒有功效成分,所以,說保健品是騙人的一點都不為過版。
更有甚者,為了突出保健品所謂的「功效」,一些保健品非法添加化學葯品和激素,權消費者吃了可謂後果不堪設想。
3、怎樣進行保健食品檢測?
重金屬、農葯殘留、有機溶劑抄殘留、樹脂殘留、違法添加化學品、違禁品等安全性有關的檢測。
4、哪裡可以做保健品檢測
可以通過國家食品、葯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保健食品與葯品的主要區別是:保健食品沒有毒副作用,葯食同源;而葯品有一定的毒副作用,檢驗結果必須通過臨床實驗才能確定。
5、保健食品檢測需做哪些方法
中國保健食品的審批程序
我國對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說明書以及保健食品的生產實行審批制度,對市售的保健食品實行標志管理。各類保健食品各有其獨特程序,主要有國產保健食品、進口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生產審批、進口保健食品轉國內生產的審批,除此之外,還有營養素補充劑和組合式保健食品的審批,以及相應的檢測機構。
衛生部評審委員會每年舉行四次評審會,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月召開。衛生部對批準的保健食品發給《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批准文號為「衛食健字( )第 號」,進口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為「衛進食健字( )第 號」,獲得《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食品准許使用衛生部規定的保健食品標志。
保健食品首先要安全無毒,各種原料及其產品必須符合食品衛生要求,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和慢性危害。其次,功能要確切,除衛生部批准受理的24種功能外,對其他功能也有相應的規定;最後配方要科學,組成及用量要有科學依據,功效成分要明確,如果難以確定功效成分,則應確定與功能有關的主要原料。
審批制度之 國產保健食品的審批程序
* 申請者在檢驗機構完成保健作用、毒理安全性、衛生學、穩定性等檢測工作;
* 省級評審委員會進行技術評審;
*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初審;
* 衛生部評審委員會技術評審;
* 衛生部審批。
* 需要提交的資料
1 保健食品申請表
2 產品配方及依據
3 生產工藝
4 質量標准
5 毒理學安全評價報告
6 保健功能評價報告
7 功效成分鑒定報告
8 功效成分檢驗方法
9 功效成分穩定性試驗報告
10 衛生學檢驗報告
11 標簽及說明書
12 國內外有關資料
13 其他資料
14 十件樣品
審批制度之 進口保健食品的審批程序
* 申請者在衛生部食檢所完成保健作用、毒理安全性、衛生學、穩定性等檢測工作;
* 衛生部評審委員會技術評審;
* 衛生部審批。
* 需要提交的材料
1 保健食品申請表
2 產品配方及依據
3 生產工藝
4 質量標准
5 毒理學安全評價報告
6 保健功能評價報告
7 功效成分鑒定報告
8 功效成分檢驗方法
9 功效成分穩定性試驗報告
10 衛生學檢驗報告
11 標簽及說明書
12 國內外有關資料
13 出產國或國際組織的有關標准
14 生產、銷售國(地區)有關衛生機構出具的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
15 其他資料
16 十件樣品
審批制度之 保健食品的生產審批程序
* 保健食品生產者提出申請,由省級衛生行政審查批准。
* 需提交的資料
1 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
2 《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正本或副本
3 生產企業制定的保健食品企業標准、生產企業衛生規范及制定說明
4 技術轉讓或合作生產的,應提交與《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擁有者簽訂的技術轉讓或合作生產的有效合同書
5 生產條件、生產技術人員、質量保證體系的情況介紹
6 三批產品的質量與衛生學檢驗報告。
審批制度之 進口保健食品轉國內生產的審批程序
* 保健食品生產者提出申請,由省級衛生行政審查批准,並報衛生部備案。
* 需提交的資料
1 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
2 《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正本或副本
3 保健食品企業標准、生產企業衛生規范及制定說明
4 批准在我國境內建立獨資、合資、合作企業的有關文件
5 合資、合資雙方的協議及有關法律文件
6 生產條件、生產技術人員、質量保證體系的情況介紹
7 修改後的產品標簽、說明書 三批產品的質量與衛生學檢驗報告。
審批制度之 衛生部受理的保健功能
1 免疫調節
2 延緩衰老
3 改善記憶
4 促進生長發育
5 抗疲勞
6 減肥
7 耐缺氧
8 抗輻射
9 抗突變
10 調節血脂
11 輔助抑制腫瘤作用 預防化學致癌作用
12 改善性功能
13 調節血糖
14 改善胃腸道功能(促進消化吸收、改善腸道菌群、潤腸通便、保護胃粘膜)
15 改善睡眠
16 改善營養性貧血
17 對化學性肝損傷有保護作用
18 促進泌乳
19 美容(祛痤瘡、祛斑)
20 改善視力
21 促進排鉛
22 清咽潤喉
23 調節血壓
24 改善骨質疏鬆(增加骨密度)
對於上述功能之外的其他功能的申請,並非一律不予受理,但是必須由保健食品的研製生產者提出申請,經衛生部評審委員會評審,報衛生部批准後,才可以增設為新的功能。
審批制度之 營養素補充劑
單純以一種或數種經化學合成或從天然動植物中提取的營養素為原料加工製成的食品,即營養素補充劑。營養素補充劑以補充人體相應營養素為目的,在申報過程中,可免去產品的功能學評價報告,其他資料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要求相同。所含營養素的每日推薦量一般要求控制在我國該營養素每日推薦量(RDA)的1/3~2/3之間的水平。
審批制度之 組合式保健食品
組合式保健食品是指為滿足一類人群的特殊健康需要,同時方便消費者試驗,將幾種功能和(或)營養素不相互矛盾的保健食品和(或)營養素補充劑組合在一個銷售包裝內進行銷售,並要求消費者同時食用的一組保健食品。
組合式保健食品中的每一個產品都必須是同一單位研製生產的、經過衛生部批準的保健食品,其中不同功能、營養素品種及其用量的組合應符合保健和營養科學的原則,並提供組合的科學依據;標簽、說明書應按照衛生部批準的內容對每一個產品分別進行標注,而且適宜人群、保質期、貯存方式等彼此不相抵觸,標簽上必須標注「本組合經衛生部備案」字樣。 由申請者向衛生部提出申請,經衛生部食品衛生評審委員會技術評審通過後,報衛生部備案,備案號為「衛組食健備字( )第 號」。
* 應提交的資料
1 組合式保健食品申請表
2 每個單一產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復印件
3 組合的科學依據
4 組合後的標簽、說明書樣稿
5 組合式保健食品樣品
審批制度之 檢測機構
功能檢測機構必須由衛生部根據《保健食品功能學檢測機構認定與管理辦法》認定,所從事的功能檢測類別及項目也由衛生部批准。
6、誰知道那裡可以做保健品檢測?
網上有一些個人可以做檢測的機構,花錢就可以給你檢測報告,但不確定是不是有權威性,檢測結果是否真實。權威的檢測機構大部分不接受個人檢測,只針對廠家,百姓且活且珍惜吧!
7、保健品安全在哪檢測
江蘇檢驗檢疫局,該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新近正式獲得保健食品檢驗機構資質,可開展保健食品注冊檢驗、復核檢驗工作,並出具檢驗報告。通過檢驗檢疫的檢測便可得到權威報告。
近年來,我國保健食品市場以30%的速度增長,2015年市場規模預計達到4500億元。面對琳琅滿目的保健食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成為消費者越來越關注的敏感問題。目前國內保健食品注冊檢驗需求大,但檢驗機構卻相對較少,在全國檢驗檢疫系統直屬機構中,僅江蘇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具備保健食品注冊檢驗資質。
據悉,目前江蘇檢驗檢疫局可開展保健食品急性毒性試驗、骨髓細胞微核試驗等安全評價10項;功效成分、標志性成分、衛生學等理化項目80餘項。此外還有消費者最為關注的保健品增強免疫力、抗氧化、緩解體力疲勞等6項功能學評價。
以靈芝孢子粉為例,除了進行安全性評價外,為驗證保健食品是否能夠達到其所宣傳的功效,還要開展功能性評價。靈芝孢子粉主要功能是增強免疫力,江蘇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要對靈芝多糖、三萜類的靈芝酸、腺嘌呤核苷等標志性成分進行檢測,並通過細胞免疫功能試驗和體液免疫功能試驗來判斷這些成分是否具有其所宣傳的功效。
8、保健品檢測項目包含哪些內容?
檢測項目
檢測標准
保健食品:茶、酒、蜂製品、飲品、湯品、鮮汁、葯膳zd、阿膠、鈣片、高鈣片等
保健葯品:減肥葯、塑身葯等
功效成分:
黃酮類:花青素、茶多酚、大豆異黃酮、蘆丁、黃芩苷、葛根素、兒茶素、銀杏素、補骨脂乙素、陳皮素、淫羊藿黃酮等
皂苷類:人參皂苷類成分,甘草甜素、遠志版皂苷、三七總皂苷等
苯丙素類:咖啡酸、丁香酚、桂皮醛、茴香醚、綠原酸、細辛醚等
萜類及揮發油:檸檬醛、薄荷酮、桉油精、斑蝥素、樟腦、龍腦、青蒿素、梓醇苷等
其他類:蟲草酸、蟲草素、SOD酶活等
微生物指標:
菌落總數、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乳酸桿菌、肉毒桿菌、沙門氏菌、鏈球菌等
有害物質:
鉛、汞、鉻、鎘、砷等,亞硝酸鹽、三聚氰胺、苯並芘、黃麴黴毒素、二氧化硫等
激素含量:
性激素檢測:雌三醇、雌二醇、雌酮、己烯雌酚、睾丸酮、甲基睾丸酮、黃體酮7種性激素等
糖皮質激素:曲安西龍、潑尼松龍、氫化可的松、潑尼松、可的松、甲基潑尼松龍、倍他米松等權
9、怎樣才能檢測保健食品的安全性
中國保健食品的審批程序
我國對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說明書以及保健食品的生產實行審批制度,對市售的保健食品實行標志管理。各類保健食品各有其獨特程序,主要有國產保健食品、進口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生產審批、進口保健食品轉國內生產的審批,除此之外,還有營養素補充劑和組合式保健食品的審批,以及相應的檢測機構。
衛生部評審委員會每年舉行四次評審會,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月召開。衛生部對批準的保健食品發給《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批准文號為「衛食健字( )第 號」,進口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為「衛進食健字( )第 號」,獲得《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食品准許使用衛生部規定的保健食品標志。
保健食品首先要安全無毒,各種原料及其產品必須符合食品衛生要求,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和慢性危害。其次,功能要確切,除衛生部批准受理的24種功能外,對其他功能也有相應的規定;最後配方要科學,組成及用量要有科學依據,功效成分要明確,如果難以確定功效成分,則應確定與功能有關的主要原料。
審批制度之 國產保健食品的審批程序
* 申請者在檢驗機構完成保健作用、毒理安全性、衛生學、穩定性等檢測工作;
* 省級評審委員會進行技術評審;
*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初審;
* 衛生部評審委員會技術評審;
* 衛生部審批。
* 需要提交的資料
1 保健食品申請表
2 產品配方及依據
3 生產工藝
4 質量標准
5 毒理學安全評價報告
6 保健功能評價報告
7 功效成分鑒定報告
8 功效成分檢驗方法
9 功效成分穩定性試驗報告
10 衛生學檢驗報告
11 標簽及說明書
12 國內外有關資料
13 其他資料
14 十件樣品
審批制度之 進口保健食品的審批程序
* 申請者在衛生部食檢所完成保健作用、毒理安全性、衛生學、穩定性等檢測工作;
* 衛生部評審委員會技術評審;
* 衛生部審批。
* 需要提交的材料
1 保健食品申請表
2 產品配方及依據
3 生產工藝
4 質量標准
5 毒理學安全評價報告
6 保健功能評價報告
7 功效成分鑒定報告
8 功效成分檢驗方法
9 功效成分穩定性試驗報告
10 衛生學檢驗報告
11 標簽及說明書
12 國內外有關資料
13 出產國或國際組織的有關標准
14 生產、銷售國(地區)有關衛生機構出具的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
15 其他資料
16 十件樣品
審批制度之 保健食品的生產審批程序
* 保健食品生產者提出申請,由省級衛生行政審查批准。
* 需提交的資料
1 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
2 《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正本或副本
3 生產企業制定的保健食品企業標准、生產企業衛生規范及制定說明
4 技術轉讓或合作生產的,應提交與《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擁有者簽訂的技術轉讓或合作生產的有效合同書
5 生產條件、生產技術人員、質量保證體系的情況介紹
6 三批產品的質量與衛生學檢驗報告。
審批制度之 進口保健食品轉國內生產的審批程序
* 保健食品生產者提出申請,由省級衛生行政審查批准,並報衛生部備案。
* 需提交的資料
1 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
2 《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正本或副本
3 保健食品企業標准、生產企業衛生規范及制定說明
4 批准在我國境內建立獨資、合資、合作企業的有關文件
5 合資、合資雙方的協議及有關法律文件
6 生產條件、生產技術人員、質量保證體系的情況介紹
7 修改後的產品標簽、說明書 三批產品的質量與衛生學檢驗報告。
審批制度之 衛生部受理的保健功能
1 免疫調節
2 延緩衰老
3 改善記憶
4 促進生長發育
5 抗疲勞
6 減肥
7 耐缺氧
8 抗輻射
9 抗突變
10 調節血脂
11 輔助抑制腫瘤作用 預防化學致癌作用
12 改善性功能
13 調節血糖
14 改善胃腸道功能(促進消化吸收、改善腸道菌群、潤腸通便、保護胃粘膜)
15 改善睡眠
16 改善營養性貧血
17 對化學性肝損傷有保護作用
18 促進泌乳
19 美容(祛痤瘡、祛斑)
20 改善視力
21 促進排鉛
22 清咽潤喉
23 調節血壓
24 改善骨質疏鬆(增加骨密度)
對於上述功能之外的其他功能的申請,並非一律不予受理,但是必須由保健食品的研製生產者提出申請,經衛生部評審委員會評審,報衛生部批准後,才可以增設為新的功能。
審批制度之 營養素補充劑
單純以一種或數種經化學合成或從天然動植物中提取的營養素為原料加工製成的食品,即營養素補充劑。營養素補充劑以補充人體相應營養素為目的,在申報過程中,可免去產品的功能學評價報告,其他資料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要求相同。所含營養素的每日推薦量一般要求控制在我國該營養素每日推薦量(RDA)的1/3~2/3之間的水平。
審批制度之 組合式保健食品
組合式保健食品是指為滿足一類人群的特殊健康需要,同時方便消費者試驗,將幾種功能和(或)營養素不相互矛盾的保健食品和(或)營養素補充劑組合在一個銷售包裝內進行銷售,並要求消費者同時食用的一組保健食品。
組合式保健食品中的每一個產品都必須是同一單位研製生產的、經過衛生部批準的保健食品,其中不同功能、營養素品種及其用量的組合應符合保健和營養科學的原則,並提供組合的科學依據;標簽、說明書應按照衛生部批準的內容對每一個產品分別進行標注,而且適宜人群、保質期、貯存方式等彼此不相抵觸,標簽上必須標注「本組合經衛生部備案」字樣。 由申請者向衛生部提出申請,經衛生部食品衛生評審委員會技術評審通過後,報衛生部備案,備案號為「衛組食健備字( )第 號」。
* 應提交的資料
1 組合式保健食品申請表
2 每個單一產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復印件
3 組合的科學依據
4 組合後的標簽、說明書樣稿
5 組合式保健食品樣品
審批制度之 檢測機構
功能檢測機構必須由衛生部根據《保健食品功能學檢測機構認定與管理辦法》認定,所從事的功能檢測類別及項目也由衛生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