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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保健工作

發布時間:2020-04-29 09:25:08

1、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內容包括哪些

根據《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一)根據兒童不同年齡特點,建立科學、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養兒童良好的衛生習慣。

(二)為兒童提供合理的營養膳食,科學制訂食譜,保證膳食平衡。

(三)制訂與兒童生理特點相適應的體格鍛煉計劃,根據兒童年齡特點開展游戲及體育活動,並保證兒童戶外活動時間,增進兒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檢查制度,開展兒童定期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健康檔案。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做好常見病的預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嚴格執行衛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內外環境及個人衛生。加強飲食衛生管理,保證食品安全。

(六)協助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在兒童入托時應當查驗其預防接種證,未按規定接種的兒童要告知其監護人,督促監護人帶兒童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

(七)加強日常保育護理工作,對體弱兒進行專案管理。配合婦幼保健機構定期開展兒童眼、耳、口腔保健,開展兒童心理衛生保健。

(八)建立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衛生安全防護工作,預防傷害事故的發生。

(九)制訂健康教育計劃,對兒童及其家長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

(十)做好各項衛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報告工作。

(1)衛生保健工作擴展資料:

根據《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托幼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一)未按要求設立保健室、衛生室或者配備衛生保健人員的。

(二)聘用未進行健康檢查或者健康檢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員的。

(三)未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健康檢查的。

(四)招收未經健康檢查或健康檢查不合格的兒童入托幼機構的。

(五)未嚴格按照《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開展衛生保健工作的。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處理結果通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將其作為托幼機構分級定類管理和質量評估的依據。

2、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內容有哪些

根據《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五條 托幼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開展衛生保健工作。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一)根據兒童不同年齡特點,建立科學、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養兒童良好的衛生習慣

(二)為兒童提供合理的營養膳食,科學制訂食譜,保證膳食平衡。

(三)制訂與兒童生理特點相適應的體格鍛煉計劃,根據兒童年齡特點開展游戲及體育活動,並保證兒童戶外活動時間,增進兒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檢查制度,開展兒童定期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健康檔案。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做好常見病的預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嚴格執行衛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內外環境及個人衛生。加強飲食衛生管理,保證食品安全。

(六)協助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在兒童入托時應當查驗其預防接種證,未按規定接種的兒童要告知其監護人,督促監護人帶兒童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

(七)加強日常保育護理工作,對體弱兒進行專案管理。配合婦幼保健機構定期開展兒童眼、耳、口腔保健,開展兒童心理衛生保健。

(八)建立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衛生安全防護工作,預防傷害事故的發生。

(九)制訂健康教育計劃,對兒童及其家長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

(十)做好各項衛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報告工作。

有目的有計劃的對保育員進行培訓。我園認真貫徹保教並重的原則,隨著辦園質量的要求不斷提高,對保育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園除了定期進行保育員技能考核外,每學期的衛生保健工作計劃都制定培訓內容,有理論學習、事例研討、技能比賽等等,優化了保育員的整體素質。 

培養健康自理自立、文明守禮的好兒童。在生活自理能力上,從小班開始,逐步培養幼兒刻苦耐勞的品質和自我服務能力。開展有關的專題活動、開展自理能力競賽活動、大帶小活動、班際交流活動等。

培養了幼兒從小愛勞動的良好品德,以及為他人服務和嚴以律己、公正待事的優良品質,而且在活動中讓幼兒學會交往、學會禮讓。把握一日活動中的良好時機,在自由活動中注重幼兒與同伴的友好合作交往能力;

重視餐前十分鍾讓幼兒講述自己的見聞,學會交流與分享;餐後散步的時候,每遇到老師與客人都主動打招呼,培養幼兒的文明、守禮的良好常規。

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的作息時間,每天保證2小時的戶外活動,充分利用陽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開展豐富多彩的戶外游戲和堅持開展赤腳運動,增強幼兒體質,促進幼兒健康成長。

(2)衛生保健工作擴展資料:

第一條 為提高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水平,預防和減少疾病發生,保障兒童身心健康,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招收0~6歲兒童的各級各類托兒所、幼兒園(以下簡稱托幼機構)。

第三條 托幼機構應當貫徹保教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做好衛生保健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工作作為公共衛生服務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和指導。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檢查指導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工作。

第五條 縣級以上婦幼保健機構負責對轄區內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業務指導的內容包括:膳食營養、體格鍛煉、健康檢查、衛生消毒、疾病預防等。

3、學校衛生保健工作有什麼要求?

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精神,校醫應在校長的領導下,進行學生衛生保健管理工作。其職責、任務如下:

一、校醫是校長在衛生保健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必須是校保健委員會的主要成員。經常向校長提出建議,不斷改善學校衛生和學生的健康情況。

二、每學期要根據教育和衛生部門及學校的要求,結合學校的具體情況,制定出學校保健工作計劃,提請學校保健委員會討論通過,並列入學校工作計劃內。

三、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據條件定期對學生進行體格檢查(可在當地醫療衛生部門協助下完成);建立學生體質健康卡片,納入學生檔案;對體檢中發現學生有器質性疾病的,應當配合學生家長做好轉診治療工作。

四、校醫應積極做好近視眼、弱視、沙眼、齲齒、寄生蟲病,營養不良、貧血、脊柱彎曲、神經衰弱等學生常見病的群體預防和矯治工作。

五、做好傳染病的預防管理工作和預防接種、預防服葯工作。

六、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做好學生個人衛生、教室衛生、環境衛生、宿舍衛生、食堂衛生、飲水管理等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發生。

七、開展學生健康教育工作,增加學生的衛生保健知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

八、對體育場地和器材進行衛生監督,防止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九、要經常了解學生的學習負擔情況,參加勞動的情況,並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十、校醫應做到一般治療、急救及轉診工作,並與地段醫療單位建立聯系,取得其支持與配合。

4、怎樣做好學校衛生保健工作

1、積極當好學校領導的參謀,按市上級部門的要求制訂每學期學校保健工作計劃,組織好全校性的各項衛生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衛生監督。
2、結合學校工作和季節特點,採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各項衛生宣傳教育,制訂各項檢查評比制度,認真指導和培養學生具有良好衛生習慣,有計劃地訓練和發展紅十字青少年,建立一支能充分發揮作用的衛生骨幹隊伍。
3、配合醫療衛生部門有計劃地開展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工作,認真做好近視眼、砂眼、齲齒、肺結核、蛔蟲、鼻炎等矯治工作。開展簡易治療、急救包紮等醫務處理,發現病情嚴重的師生,應迅速護送至醫院就診。
4、做好傳染病管理和各項防接種工作。根據季節特點落實防治措施,如果傳染病發生要做到早報告、早隔離、及時消毒處理,嚴格控制傳染源,對各項預防接種要做好登記和統計工作。
5、堅持體育衛生相結合,保健教師應與體育教師密切配合,認真執行體育醫務衛生監督。對學生的運動量是否適當和體育器械、運動場地等是否安全要進行定期檢查,並會同體育教師共同做好學生的形態、機能的測量。
6、對學生進行定期體格檢查,視力檢查以及各項有關衛生檢查工作,要關心學生的健康,了解除他們的生活安排和學習情況,隨時掌握學生的健康情況,建立並健全學生的確良健康檔案,注意積累數據,分析健康資料,認真填寫好學生的健康卡片,畢業時要隨同學生檔案一起轉交上一次學校備查或繼續使用。
7、做好學校領導的參謀,實行教學衛生監督,對學校的作息制度、課程安排,作業布置以及課外活動等方面都要從勞逸、動靜、形象思維及邏輯思維的合理安排為原則,保證學生有充足的睡眠和作息時間,以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地成長。
8、對學校愛國衛生工作的開展進行業務指導,督促各項衛生制度的執行,對炊事員飲食飲水管理員進行定期的培訓的檢查,保證做好飲食飲水衛生工作,防止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9、認真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積極參加市、區(縣)組織的衛生講座和進修活動,要在不斷實踐的基礎上,積極開展科研調查,使工作不斷深化。

5、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內容有哪些

根據《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第十五條,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內容如下:

1、根據兒童不同年齡特點,建立科學、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養兒童良好的衛生習慣;

2、為兒童提供合理的營養膳食,科學制訂食譜,保證膳食平衡;

3、制訂與兒童生理特點相適應的體格鍛煉計劃,根據兒童年齡特點開展游戲及體育活動,並保證兒童戶外活動時間,增進兒童身心健康;

4、建立健康檢查制度,開展兒童定期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健康檔案。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做好常見病的預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嚴格執行衛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內外環境及個人衛生。加強飲食衛生管理,保證食品安全;

6、協助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在兒童入托時應當查驗其預防接種證,未按規定接種的兒童要告知其監護人,督促監護人帶兒童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

7、加強日常保育護理工作,對體弱兒進行專案管理。配合婦幼保健機構定期開展兒童眼、耳、口腔保健,開展兒童心理衛生保健;

8、建立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衛生安全防護工作,預防傷害事故的發生;

9、制訂健康教育計劃,對兒童及其家長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

10、做好各項衛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匯總和報告工作。


(5)衛生保健工作擴展資料:

《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托幼機構聘用衛生保健人員應當按照收托150名兒童至少設1名專職衛生保健人員的比例配備衛生保健人員。收托150名以下兒童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衛生保健人員。

第十三條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人員應當定期接受當地婦幼保健機構組織的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培訓。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人員應當對機構內的工作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宣傳教育、疾病預防、衛生消毒、膳食營養、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等方面的具體指導。

第十四條 托幼機構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托幼機構應當組織在崗工作人員每年進行1次健康檢查;在崗人員患有傳染性疾病的,應當立即離崗治療,治癒後方可上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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