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的食品保健品研發機構有哪些?請專業人士詳解,如果能有幸遇到搞食品保健品研發的您,望能與您合作!
國內保健食品的真正的研發可以這樣講,更本沒有。為什麼這百樣講呢?這跟葯品一樣的道理,研發成本太高加上急功近利。因此國內主要是企業直接「引用」國度外的成果並對這些成果花重金進行包裝,又或者就是投消費者所好,問炒作某些概念,實際效果並不好。這樣的例子太多,不列舉。
國內的保健食品研發我覺得是脫節的,科研院所答和高校側重於機制研究,重在發文章,企業側重與立竿見影的效益,更願意就地取材,拿來就用內。
另外,我國的保健品市場容也非常混亂,廣告做得好比產品做得好重要,就此而言,傻子才會花錢去研發產品。
2、保健食品開發流程
一:項目風險規避
1、 項目立項的論證科學性
(1) 產品配方論證
A:配方原料使用是否符合國家的四個法律文件。
B:配方中配伍科學性及文獻支持率。
C:該配方在已上市的葯品、食品及保健食品差異化提煉。
D:產品原料的社會性價比。
(2) 產品工藝論證:
A:產品劑型篩選。
B:產品工藝路線設計。
C:產品制備工藝選擇。
D:產品生產成本控制。
(3) 產品功能選擇論證
A:功能的選擇的科學文獻及行業專家支持。
B:功能選擇的法規風險明晰。
2、 項目技術創新點的開發
(1) 產品配方創新
A:配方新原料的選擇和使用。
B:配方組合新功效、新技術的制定。
(2) 產品制劑論證
A:產品劑型與適用人群消費心理匹配的優化選擇。
B:制備工藝的先進度。
(3) 產品功效差異化
A:原料新功效的差異化。
B:新制備工藝功效促進。
3、 項目市場競爭評估
(1) 同類產品的市場競爭情況。
(2) 產品市場差異化比較。
4、 項目政策風險論證
(1) 配方和工藝審評專家意見分歧。
(2) 檢驗方法、實驗方法和依據法規理解不統一。
(3) 不良反應發生對使用原料的限制。
(4) 突發事件導致審評工作暫停。
(5) 新能源、新功能的法規突破以及探索性研究投入。
二:項目運行控制
1、 項目責任主體明確
(1) 招投標選定項目實施經理。
(2) 確定項目監督人員及職責。
2、 項目進度控制
(1) 項目進度表上牆張示。
(2) 項目實施方案及應急預案報批。
(3) 項目每周有計劃及會議反饋。
3、 項目質量控制
(1) 項目質量實行技術和質量監督雙軌機制。
(2) 制約項目關鍵技術難點匯集,專項專家解決。
(3) 影響風險要素預防機制及責任到人。
(4) 項目監督人員認可及下一環節的啟動並進。
4、 項目預算控制
(1) 實行項目財務預算管理
(2) 項目預算方案上級報批
(3) 項目支出及價值創造經濟分析。
(4) 預算超節責任處罰獎懲。
5、 項目人激勵機制
(1) 項目人須鑒定項目責任狀。
(2) 項目質量、進展、安全與實施團隊、工資獎金互為關聯。
(3) 績效考評中根據甲方反饋評定項目績效。
三:客戶溝通機制
1、 甲乙雙方項目責任人職責明確明示。
2、 乙方項目實施人員及聯系方式送甲方備案。
3、 項目主管每月主動與甲方項目負責人交流溝通一次,雙方聯系方式雙方單位
備案約定。
4、 每半月以公函固定形式向甲方通報項目進展情況,並要求甲方文字回復。
5、 建立特殊情況處理應急機制。
四:項目實施評定
1、 客戶認可度
(1) 本項目不滿意處。
(2) 再次合作的可能性。
(3) 甲方項目外收益。
2、 項目進度評估
(1) 合同執行情況。
(2) 項目管理問題分析。
3、 項目成本控制(略)
4、 項目創新評定
(1) 技術創新。
(2) 管理創新。
(3) 能力提升。
3、研發一種保健食品和研發一種新葯的投資,兩者相差約多少倍
一個天上,一個地上。不可比的。一種新葯從化學結構開始,到動物實驗,再到人體實驗,可能要十幾二十年。花個十來億。保健食品只要安全第一。保健效果也是因人而異的。所以花不了幾個錢。
4、保健食品產品研發報告怎樣寫
你
5、保健食品有需要懂保健食品研發技術的售前的工作可以找么?
一般的機構不會提供你想的職位。
6、保健食品研發團隊是食品研發團隊還是中醫保健食品研發團隊?
就我個人所知,保健食品,首先它是一種食品,所以首要的研發人員,必定是食品科研人員,至於保健,這個概念其實現在與是否是中醫或西醫都沒有太大專的相關性,現在大學食品專業的學生基本都會考營養師資格證,或者相關的其他證書,說明現在保健類學屬科並非一定是是傳統醫學
7、葯品研發轉行做保健品研發,到底值不值,好糾結
沒有值不值的,葯品研發跟保健食品研發有很多關聯性,轉了可以學習保健食品研發,多個知識面沒有什麼不好的。
8、怎樣去做一個保健食品的開發
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個種類,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調節人體的機能,適於特定人群食用,但不能治療疾病。
《保健食品注百冊管理辦法(試行)》2005年7月1日正式實施,嚴格定義: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於度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一提供營養問;二提供增加人體食慾的色、香、味、形;三調節人體機能。
標准規定,保健食品應有與功能作用相對應的功效成分及其最低含量。功效成分是指能通過激活酶的活性或其他途徑,調節人體機能的物質,主要包括:
1、多醣類:如膳答食纖維、香菇多醣等;
2、功能性甜味料(劑):如單糖、低聚糖、多元醇糖等;
3、功能性油脂(脂肪酸)類:如多不飽和脂肪酸、磷酯、膽鹼等;
4、自由基清除劑類:如超氧化物岐化酶(SOD)、谷光甘酞過氧化酶等;
5、維生素專類:如維生素A維生素C維生素E等;
6、肽與蛋白質類:如谷光甘肽、免屬疫球蛋白等;
7、活性菌類:如聚乳酸菌、雙岐桿菌等;
8、微量元素類:如硒、鋅等;
9、其他類:二十八醇、植物甾醇、皂甙(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