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中半月板後角損傷能評上傷殘嗎
你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般是可以的。
2、半月板損傷可以認定為十級傷殘嗎
一、半月板損傷工傷認定是幾級?
1、半月板損傷工傷鑒定為:十級傷殘的。
2、法律依據是《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十級:13)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二、工傷認定和工傷鑒定的區別是什麼
1、申請鑒定主體不同:工傷鑒定申請主體是已被認定為工傷的職工本人、近親屬、僱傭單位均可;傷殘鑒定申請主體只能是傷者本人。
2、申請鑒定的前提條件不同:工傷鑒定的前提是,工傷申請鑒定主體已經取得了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出具的職工工傷認定決定書,也即沒有工傷認定決定書,工傷鑒定委員會不會受理工傷鑒定申請者的申請;傷殘鑒定的前提是,申請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
3、申請鑒定的依據、內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工傷鑒定依據的法律、法規是《工傷保險條例》和《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的內容包括:工傷醫療終結期、停工留薪期確認、勞動能力障礙程度、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等。申請工傷鑒定時需同時提交的材料有:職工工傷認定決定書、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包括職工個人情況資料、職工工傷情況資料、醫療機構診斷資料等);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依據的法律、法規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受傷評定》,傷殘鑒定的內容包括:傷者精神狀態、生理機能、街跑結構的異常及其對生活的影響,傷殘鑒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認定書、入院記錄、出院記錄、出院小結、病歷本、殘疾診斷證明等。
4、申請鑒定的時間不同:工傷鑒定的申請時間是治療期滿(傷者病情相對穩定後),可以提出申請;傷殘鑒定申請時間是醫療終結後。
三、工傷傷殘鑒定申請應提交哪些資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2、填寫XX市工傷傷殘等級鑒定申請表一份。
3、申請人為工傷職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申請人為工傷職工近親屬的,提供近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應提供單位設立批准文件和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以及單位的授權委託書(加蓋單位公章)。
4、工傷職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張。
5、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6、住院病歷及相關檢查報告。
7、交納鑒定費300元。
在工作期間,所有的勞動者都會受到勞動法的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也要規定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如果發生了工傷事故後,不僅會給勞動者的工作上帶來影響,同時也會給生活和人身上帶來諸多的不便,那麼工傷賠償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損害。
3、交通事故半月板損傷沒動手術者能評上十級傷殘嗎?
參考《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准》
4、交通肇事造成一條腿半月板損傷,能定傷殘嗎
如果不能恢復造成肢體的功能障礙,是可以評殘的。
你這個首先去醫院找個骨科主任給你查體,然後寫一下傷情的情況,拿著這個東西找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再做一次,半月板損傷管肌功能鳥事。
5、交通事故半月板二到三度損傷能評到傷殘嗎
一肢喪失功能10%以上評十級傷殘.一肢喪失功能25%以上評九級傷殘. 其中膝關節佔一肢功能的28%.也就是說膝關節不能活動,就功能喪失28%.
6、交通事故中半月板二度損傷,能否鑒定十級傷殘啊?
你可以先看一下十級傷殘的規定。
10 Ⅹ級傷殘
4.10.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神經功能障礙,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b)外傷性癲癇,葯物能夠控制,但遺留腦電圖中度以上改變;
c) 輕度失語或構音障礙;
d) 單側輕度面癱,難以恢復;
e) 輕度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f) 斜視、復視、視錯覺、眼球震顫等視覺障礙;
g) 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分離性缺失;
h) 一肢體完全性感覺缺失
i) 節段性完全性感覺缺失;
j) 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4.10.2 頭面部損傷致:
a) 一眼低視力1級;
b) 一側眼瞼下垂或畸形;
c) 一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於60°);
d) 淚小管損傷,遺留溢淚症狀;
e) 眼內異物存留;
f) 外傷性白內障;
g) 外傷性腦脊液鼻漏或耳漏;
h) 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4枚以上;
i) 口腔損傷,牙齒脫落8枚以上;
j) 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輕度張口受限;
k)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 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度聽覺障礙;
m) 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 鼻尖缺失(或畸形);
o) 面部瘢痕形成,面積6cm2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10cm以上;
p) 面部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15cm2以上;
q) 頭皮無毛發40cm2以上;
r) 顱骨缺損4cm2以上,遺留神經系統輕度症狀和體征;或顱骨缺損6cm2以上,無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征;
s) 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8立方厘米以上。
4.10.3 脊柱損傷致:
a) 頸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 胸椎畸形癒合,輕度影響呼吸功能;
c) 胸椎或腰椎一椎體三分之一以上壓縮性骨折。
4.10.4 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 輕度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c) 頸前三角區瘢痕面積20cm2以上。
4.10.5 胸部損傷致:
a) 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 肺破裂修補;
d) 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
4.10.6 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破裂修補;
b) 膽囊破裂修補;
c) 腸系膜損傷修補;
d) 脾破裂修補;
e) 腎破裂修補或腎功能輕度障礙;
f) 膈肌破裂修補。
4.10.7 盆部損傷致:
a) 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b) 骨盆畸形癒合;
c) 一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
d) 一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e) 子宮破裂修補;
f) 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
g) 膀胱破裂修補;
h) 尿道輕度狹窄;
i) 直腸、肛門損傷,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礙。
4.10.8 會陰部損傷致:
a) 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25%以上;
b) 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影響功能;
c) 一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d) 一側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縮;
e) 陰囊損傷,瘢痕形成50%以上。
4.10.9 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狹窄,影響功能。
4.10.10 肢體損傷致:
a) 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5%以上;
b) 雙手感覺缺失25%以上;
c) 雙上肢前臂旋轉功能喪失50以上;
d) 一足足弓結構破壞1/3以上;
e) 雙足十趾缺失(或喪失功能)20%以上;
f) 雙上肢長度相差4cm以上;
g) 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h) 四肢長骨一骺板以上線性骨折;
i) 一肢喪失功能10%以上。
4.10.11 皮膚損傷致癱痕形成達體表面積4%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