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一名退伍軍人因訓練半月板損傷,住院手術後得了創傷性關節炎和創傷性滑膜炎,請問這種病能評殘嗎
?
2、我是一名退伍老兵,半月板二度損傷,現在膝關節有時會腫脹,有時會痛,不能劇烈運動,不能吹空調,
戰友您好!我並不知道你退役的時間,但是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我以自己受傷情況告訴你,希望得到你的參考。
我是71年的兵,也是一個野戰軍直屬工兵團的幹部;由於參軍後除了少部分時間是其他訓練(舟橋,道路架設等),大部分時間就是在沿海的花崗岩峻嶺中,用繩索吊著、用鋼錘和鋼釺、用炸葯、打半山腰的飛機坑道,所以78年底沒有去南疆參戰以前,就是雙腿膝蓋半月板一個對半分開,一個與你類似的損傷;但是這些並不在評定我二等甲級革命殘廢軍人之列的傷情(還有兩根手指肌腱斷離、腳趾粉碎性骨折等,評定的僅僅是在戰場上受地雷爆炸,脊椎五節中彈片的傷情);2014年在一次鍛煉中雙腿膝蓋半月板舊傷發作(平時走路膝蓋會有聲響),以至雙下肢無知覺半個小時。後來民政部門組織專家予以會診,一是置換人工關節、二是保守治療打封閉針和物理治療。我是選擇後者,通過4年的治療,現在大有好轉。
但是就是在2004年雙腿膝蓋半月板舊傷發作之際,民政部門幹部是想為我升級的,所以查詢了我的評殘記錄,類似小傷是沒有記錄的(當時年青也並不在意腿、手小傷);另外我們這樣的雙腿膝蓋半月板傷,並不在2004年頒布的《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中有一個字的!據我所知的,雙腿膝蓋半月板損傷只有造成「雙足部分肌癱肌力4級;單足全肌癱肌力4級」才能被評為八級殘疾軍人(《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八級標准中的第四、五條款)。
對於評定殘疾軍人與你受傷時間具有極大關系。依據《傷殘撫恤管理辦法》(民政部50號令)的現關規定,作為新評定殘疾軍人的所有條件的:
1、因戰、因公受傷致殘的三年之內;
2、有團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當時受傷和事故的經過證明(人證在因戰致傷有用,因公是沒有大的作用的);
3、具有受傷以後部隊系統的病歷、物理檢查證據和最為重要的出院小結,裡面應當描述肢體癱性運動障礙肌力的具體情況。
如果具備了以上條件的,那麼你就可以持有材料到民政局優撫科申請補評殘疾軍人。不管怎麼樣,今天是我們曾經軍人的節日,再此祝願你八一建軍節快樂!祝你努力一把,與民政部門多多溝通、早日心想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