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膝蓋半月板損傷2度跟前交叉韌帶損傷2度工傷評殘能評上十級嗎?
應評定為十級傷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1)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2、半月板2度損傷報工傷,能評上級嗎
工傷鑒定標准中「膝關節半月板損傷、交叉韌帶損傷未手術者」就是「膝關節半月板損傷或者交叉韌帶損傷未手術者」。只要是半月板損傷未手術者就可定為10級,同樣是交叉韌帶損傷未手術者就可以定為10級。
3、事故導致的半月板2度損傷,能鑒定幾級傷殘
根據GB/T16180一2014《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九級標准:24)外傷後膝關節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膝關節交叉韌帶修補術後無功能障礙;十級標准:13)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可初步判定至少十級傷殘。
(3)半月板2度損傷可以評殘嗎擴展資料:
等級劃分
4.1Ⅰ級傷殘
4.1.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植物狀態;
b) 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 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d) 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頭面部損傷致:
a) 雙側眼球缺失;
b)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4.1.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4.1.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嚴重障礙。
4.1.5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b) 心功不全,心功Ⅳ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1.6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7肢體損傷致:
a) 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b)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d)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第二肢完全喪失功能,第三肢喪失功能50%以上;
e)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另二肢完全喪失功能;
f) 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4.1.8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76%以上。
4.2 Ⅱ級傷殘
4.2.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 重度智力缺損(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需隨時有人幫助才能完成;
b) 完全性失語;
c) 雙眼盲目5級;
d) 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4.2.2頭面部損傷致:
a)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3級以上;
b) 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4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4級以上,另一眼盲目5級;
c) 雙眼盲目5級;
d) 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極度聽覺礙障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e) 全面部瘢痕形成。
4.2.3 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障礙。
4.2.4 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礙。
4.2.5 胸部損傷致:
a) 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礙;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2.6 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4.2.7 肢體損傷致:
a)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c) 二肢以上完全喪失功能。
4.2.8 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8%以上。
4、半月板2級損傷,勞動能力鑒定評不上等級
建議你申請工傷認定後,方可申請傷殘鑒定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5、交通事故中半月板二度損傷,能否鑒定十級傷殘啊?
你可以先看一下十級傷殘的規定。
10 Ⅹ級傷殘
4.10.1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a)神經功能障礙,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b)外傷性癲癇,葯物能夠控制,但遺留腦電圖中度以上改變;
c) 輕度失語或構音障礙;
d) 單側輕度面癱,難以恢復;
e) 輕度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f) 斜視、復視、視錯覺、眼球震顫等視覺障礙;
g) 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分離性缺失;
h) 一肢體完全性感覺缺失
i) 節段性完全性感覺缺失;
j) 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4.10.2 頭面部損傷致:
a) 一眼低視力1級;
b) 一側眼瞼下垂或畸形;
c) 一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於60°);
d) 淚小管損傷,遺留溢淚症狀;
e) 眼內異物存留;
f) 外傷性白內障;
g) 外傷性腦脊液鼻漏或耳漏;
h) 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4枚以上;
i) 口腔損傷,牙齒脫落8枚以上;
j) 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輕度張口受限;
k)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 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度聽覺障礙;
m) 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 鼻尖缺失(或畸形);
o) 面部瘢痕形成,面積6cm2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10cm以上;
p) 面部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15cm2以上;
q) 頭皮無毛發40cm2以上;
r) 顱骨缺損4cm2以上,遺留神經系統輕度症狀和體征;或顱骨缺損6cm2以上,無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征;
s) 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8立方厘米以上。
4.10.3 脊柱損傷致:
a) 頸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 胸椎畸形癒合,輕度影響呼吸功能;
c) 胸椎或腰椎一椎體三分之一以上壓縮性骨折。
4.10.4 頸部損傷致:
a) 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b) 輕度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c) 頸前三角區瘢痕面積20cm2以上。
4.10.5 胸部損傷致:
a) 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 肺破裂修補;
d) 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
4.10.6 腹部損傷致:
a) 胃、腸、消化腺等破裂修補;
b) 膽囊破裂修補;
c) 腸系膜損傷修補;
d) 脾破裂修補;
e) 腎破裂修補或腎功能輕度障礙;
f) 膈肌破裂修補。
4.10.7 盆部損傷致:
a) 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b) 骨盆畸形癒合;
c) 一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
d) 一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e) 子宮破裂修補;
f) 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
g) 膀胱破裂修補;
h) 尿道輕度狹窄;
i) 直腸、肛門損傷,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礙。
4.10.8 會陰部損傷致:
a) 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25%以上;
b) 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影響功能;
c) 一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d) 一側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縮;
e) 陰囊損傷,瘢痕形成50%以上。
4.10.9 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狹窄,影響功能。
4.10.10 肢體損傷致:
a) 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5%以上;
b) 雙手感覺缺失25%以上;
c) 雙上肢前臂旋轉功能喪失50以上;
d) 一足足弓結構破壞1/3以上;
e) 雙足十趾缺失(或喪失功能)20%以上;
f) 雙上肢長度相差4cm以上;
g) 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h) 四肢長骨一骺板以上線性骨折;
i) 一肢喪失功能10%以上。
4.10.11 皮膚損傷致癱痕形成達體表面積4%以上。
6、半月板損傷二度工傷認定下來了,鑒定能評上級別嗎
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1)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7、半月板損傷1到2級能不能評到傷殘
符合國家標准《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5.10十級」「11)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之規定,應評定為十級傷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1)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8、交通事故半月板二到三度損傷能評到傷殘嗎
一肢喪失功能10%以上評十級傷殘.一肢喪失功能25%以上評九級傷殘. 其中膝關節佔一肢功能的28%.也就是說膝關節不能活動,就功能喪失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