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葯物過敏是什麼原因引起的?
這個主要是跟個人的體質不同而決定的,就是基因的決定,
比如說有一種葯物叫做卡馬西平,抗癲癇的葯物卡馬西平,有的人服用了以後起到正常的治療作用,但有的人同樣的劑量,服用了以後就會造成比較嚴重的剝脫性皮炎
這個主要還是根據每個人的基因的不一樣,因為葯物在基因的受點上面有一些突變以後,可能在葯物的使用上面,就會有一些不同的反應
同時如果說人體在特殊情況下,比方說術後或者激素,就是手術後的創傷比較大的情況下面,再就是本身身體激素水平分泌不正常,同時還有一些情緒或者非常激動的,這種應激狀態下,可能會對原來一些本身不過敏的葯物也產生過敏的反應。
2、葯物過敏是怎麼引起的?
葯物反應發生的病因機理頗為復雜,有變態反應性,亦有非變態反應性或其他特殊機制。
(一)變態反應大多數葯疹發生與此有關。其主要依據是:①幾乎均發生葯理學所允許的用量下;②有一定的潛伏期;③患者僅對某種或某類葯物過敏,具有高度特異性;④對某種葯物已經致敏者,若再次用同樣葯物,即使微量,常導致葯疹復發;⑤應用與致敏葯物結構相近的葯物可出現交叉過敏;⑥用致敏葯物作皮試,可獲陽性結果;⑦少數葯物所致的以Ⅰ型反應為主的葯疹可作短時間脫敏;⑧抗過敏葯物,特別是皮質類固醇治療常見顯效。
化學性葯物多屬半抗原,在進入體內後必須先與組織中某些蛋白質組分作共價結合成為全抗原(半抗原-載體復合物)才開始發揮作用。葯物抗原性的強弱與其其本身的化學結構有關,一般認為高分子量的或具苯核或嘧啶核的葯物,其抗原性較強,如青黴素G及其衍生物、多聚體、長效磺胺、苯巴比妥、復方阿司匹林等所引起的葯疹就比較多見;而抗原性弱或不具抗原性的葯物,如氯化鉀、碳氫鈉等則很少引起或不引起葯疹。
變應性葯物反應的類型不一,它可以Ⅰ至Ⅳ型任何一型表現出來,有時在同一患者可以兼有兩種以類型反應。
(二)非變態反應及其他
1.毒性作用多由於用量過大所致,如大劑量巴比妥類安眠葯物引起的中樞神經抑制;氮芥、白血寧等引起的骨髓抑制或肝損害;農葯1059、1605吸收引起的中毒反應等。
2.葯理作用如抗組胺葯物引起的嗜睡;皮質類固醇引起的欣快感;菸酸引起的面部潮紅等。
3.光感作用服用氯丙嗪、磺胺葯後,再受日光照射,可引起主要發生暴露部位的皮炎。按其發生機理又可有光變應性和光毒性反應兩種。
4.酶系統的擾亂如大侖丁可通過干擾葉酸鹽的吸收和代謝,引起口腔潰瘍;13-順維生素A酸可改變脂質代謝引起黃瘤;異菸肼可影響維生素B6代謝而引起多發性神經炎。
5.沉積作用葯物或其產物沉積於特殊組織中引起的反應,如鉍、汞、銀、鉛等重金屬鹽沉積於齒齦,砷劑沉積於皮膚(色素沉著、角化),及阿的平引起的皮膚發黃等。
6.特殊的局部刺激作用如阿司匹林可直接腐蝕胃粘膜,引起胃出血、胃潰瘍;磺胺結晶阻塞腎小管、腎盂和輸管,引起尿痛、血尿、尿少甚至尿閉等。
7.菌群失調人體內的正常菌群,在多年共同進化過程中能相互適宜,一些菌群能抑制另一些菌群過度繁殖,某些菌群尚能合成維生素B族和維生素K,供機體健康需要。總之,微生物與微生物之間,微生物與機體間均達到矛盾的統一。但如果長期或大量應用抗生素、皮質固醇或免疫抑制劑,可擾亂這些平衡。如廣譜抗生素的應用常可導致條件致病菌的感染。
8.致畸、致癌作用某些葯物長期應用後可能有致畸、致癌作用,如沙利度胺(thalidomide)及維A酸(tretinon)等。
(三)影響因素除上述作為直接致病因素的葯物本身及其可能的致病機制外,以下幾方面的因素在葯物反應的發生、發展中也往往直到一定作用。
1.用葯情況
⑴濫用:多數是由於醫師用葯原則掌握不嚴,隨意投葯。還有一部分是由於患者一知半解地應用自備葯物或自購葯物服用而引起葯物反應。
⑵錯用:醫生開錯處方,或葯房發錯葯,抑或患者錯服葯物,當然這些都屬偶然事件。
⑶服葯自殺:這是極少見現象。
⑷用葯劑量:用葯劑量過大,可引起嚴重甚至死亡。但有時正常劑量也可出現葯物反應,這與不同個體對葯物的吸收、代謝和排泄速度不同有關,特別是老年患者更應密切注意。
⑸用葯療程;急性病症,用葯時間一般不長,即使所用葯物毒性較強,其危害性也可能較少。但慢性病症,特別象癌腫患者,所用抗癌葯物療程較長,往往發生葯物的積蓄作用,產生毒性產生。當然,也有些葯物如安眠葯、鎮靜劑等,在長期重復應用搬弄是非,可引起葯癮作用。
⑹用葯種類過多:對於有過敏體制的有,一般用葯種類越多,發生反應的機會亦越多。這可能是由於葯物之間的交叉反應,或協同作用所致。
⑺用葯途徑:一般認為葯物通過注射比口服較易引起反應。外用抗原性強的葯膏,如磺胺、四環素軟膏等吸收後葯物反應的姓率亦遠高於口服者。外用硼酸溶液濕敷因葯物吸收過量引起嬰兒死亡的事例早有報告。孕婦或哺乳期婦女服用的葯物,可進入胎兒或嬰兒體內引起反應。
⑻交叉過敏:很多在結構上有共同之處的葯物,例如含有共同「苯胺」核心的磺胺葯、普照魯卡因、對氨水楊酸等均可引起相同的反應,稱之為交叉過敏。這種反應在第一次用葯10小時左右即可發生,而不需要經過4~5日以上的潛伏期。
⑼重用致敏葯物:如患者對某一種葯物已發生過敏而以後再重復應用可發生更為嚴重的反應。致敏葯物的重用通常是由於:①醫生的疏忽,未了解患者過去的葯物反應史;②患者未主動告訴醫生他的葯物過敏史;③用了可發生交叉過敏的葯物;④個別處於高敏狀態的葯疹患者,容易對本來不敏感的葯物發生過敏反應。
⑽注射器不潔:不潔的注射器、針頭、針筒、葯瓶、皮管等均可能由於將某些致熱原帶入體內引起不良反應。
2.機體情況
⑴性別:葯物反應男女均可姓,但男略多於女(3∶2)。由於性別上的差異,雌性激素、灰黃黴素可引起男性乳房發育,而雄性激素會引起女性患者的男性化。
⑵年齡:兒童除對麻醉劑較成人敏感外,對一般葯物有較大的耐受性。兒童對葯物的過敏反應亦較少見。
⑶特異質反應(idiosyncrasy):即不是通過免疫機理發生的一種對葯物的異常反應。發生原因不明。
⑷遺傳因素:如具有遺傳過敏(atopy)體質的患者,對青黴素類葯物有發生嚴重反應的潛在危險性。
⑸過敏或變應性體質:大多數葯物反應是發生在具有一定的過敏性體質的患者。其變應性發病機理已在前面論及。
3、葯物過敏?
如果是葯物過敏,要趕快停葯,吃撲爾敏,VC ,B6大量喝水。
4、葯物過敏有什麼症狀
葯物過敏症狀很多,只能舉幾個例子:1、皮膚方面:瘙癢、紅腫、丘疹等,嚴重的可能會潰爛;2、呼吸系統方面:鼻涕多、鼻塞、出鼻血、呼吸不暢等,嚴重的出現哮喘;3、消化系統方面:腹痛、腹瀉等;4、免疫系統方面:免疫能力下降、易上火、易感冒等;5、泌尿系統方面:排尿不暢、尿液發黃、尿液異味等……………………
不過過敏症狀來得快也去得快,平時注意一下哪種葯物服用後會有上述情況,停葯後就不會,就基本可以知道哪些葯物會引起過敏,以後不要再服用這種葯了。如果過敏反應過於強烈,要及時就醫,用脫敏葯物治療,不要拖時間。
希望這個回答能幫到你。
5、葯物過敏怎樣急救?
葯物過敏性休克是葯物過敏的一種嚴重反應,以注射青黴素等抗生素時發病者最多,快者發生在注射針頭尚未撥出或在作皮試時,大多數發生在給葯5分鍾至半小時內。先是面紅、胸悶、氣緊、頭暈、心悸、四肢發麻,繼之面色蒼白或發紺、出冷汗、四肢厥冷、脈搏細弱、血壓下降、神志不清乃至昏迷,有的可同時伴有蕁麻疹、血管性水腫等皮膚過敏反應。
休克一旦發生,應立即搶救:立即將0.1%腎上腺素0.5~1毫升肌注或加入50%葡萄糖液40毫升內靜注,以升高血壓,當收縮壓低於80毫米汞柱時應加升壓葯;立即靜滴氫化考的松200~400毫克;心跳驟停時,左心室內注射0.1%腎上腺素0.5毫升,並做人工呼吸;喉頭水腫時應吸氧、氣管切開;支氣管痙攣嚴重者可靜注0.25克氨茶鹼。
葯物過敏性皮炎也是葯物過敏的一種常見反應,一般突然發生於治療過程中,出現全身性對稱分布的皮疹伴瘙癢。其特點為:只發生於少數有特異過敏體質的服葯者,對大多數人不發生反應;皮疹與葯物性質及葯量無關,多為正常量或小劑量引發;有潛伏期,多發生在首次用葯後的7~10天,或再次用葯後的數小時或2日內;皮疹形態各異,同種葯物同一個人在不同時期可發生相同或不同型葯疹;葯疹治癒後,再用與原來過敏葯物結構相似的葯物,出現交叉過敏,甚至在葯疹高潮時,對不同結構的葯物出現多價過敏;抗過敏葯物治療有效。
葯疹的皮膚表現可歸納為如下5型:固定型葯疹:多為發生在皮膚粘膜交界處的圓形或橢圓形水腫性紅斑,界限清楚,其上有水皰或大皰,伴有瘙癢。停葯1~2周後紅斑消退,留有黑色素沉著斑,如再服該葯,除在原部分復發皮疹外,其它處亦有新疹出現。病程往往較長。
蕁麻疹及血管性水腫型:起病急,常先覺皮膚瘙癢,繼而出現形態不一、大小不等的鮮紅色風團或蒼白色風團,表面毛孔顯著如桔皮樣,損害約經10分鍾至數小時後消退,不留痕跡,但此起彼伏,一日內發作數次,嚴重者伴有過敏性休克及呼吸道、消化道粘膜受累的症狀,有現為惡心、嘔吐、復痛、腹瀉、喉頭發癢、呼吸困難、窒自己甚至血壓下降。一般經數日或1~2周而愈。
猩紅熱樣或麻疹樣發疹型:是葯疹中最常見的一種,彌漫性鮮紅色斑或半米粒大至豆大紅色斑丘疹,密集對稱分布,形態如猩紅熱樣或麻疹樣,有時上述兩種皮疹可在同一患者身上同時出現。一般在停葯兩周後完全消退。
紫癜型葯疹:為針頭大至豆大或更大的出血性紫斑,皮疹平或稍隆起,輕者出現在雙小腿,重者累及四肢軀干。這種發疹沒有血小板減少。
大皰性表皮鬆懈萎縮壞死型:是葯疹最嚴重的一型。發病急,初起為面、頸、前胸部的深紅或暗紅斑,很快融合成片,發展至全身,斑上有大小不等的水皰,可用手指推動,稍用力表皮即可擦掉,如燙傷樣表現,粘膜亦有大片壞死剝脫。全身中毒症狀嚴重,伴有高熱和內臟病變,如果搶救不及時,可死於感染、毒血症、腎衰、肺炎或出血。
其他型葯疹:有濕疹型葯疹、多形紅斑型葯疹、剝脫皮炎型葯疹、痤瘡樣葯疹、光感性葯疹等,其臨床表現同相應疾病。
葯疹的診斷主要是根據病史及臨床表現,除固定型葯疹具有特徵性表現之外,多數葯疹不易與其它原因引起的同樣症狀相區別,必須根據病史及發展過程加以綜合分析而作出診斷。
發生葯疹後應停用一切可疑致敏葯物及結構近似的葯物,鼓勵多飲水。輕型葯疹一般予以抗組織胺葯及維生素C,必要時強的松30~60毫克/日,口服,待皮疹消退後逐漸減量以至停葯;局部用水劑、粉劑,有糜爛滲出時用濕敷。重症葯疹應及早用皮質類固醇激素靜滴,一般給氫化考的松200~400毫克,地塞米松16毫克/日;加強支持療法:注意水、電解質平衡;預防支氣管肺炎或皮膚化膿感染,有敗血症時應選用有效抗生素注意防治合並症:如肝腎損害應對症治療;眼及口腔粘膜損害時,用抗生素及氫考眼葯水(膏)及1/8000高錳酸鉀液漱口;局部可對症用不同的外用葯。
葯疹多為醫源性,因此必須注意:用葯前詢問病人過敏史,避免使用已知過敏或結構相似的葯物;用葯應有的放矢,可用可不用的葯盡量不用,用葯過程中應注意葯疹的早期症狀,如發現應立即停葯;應用青黴素、血清、普魯卡因等葯物時,應按規定方法作皮試,陽性者不用該葯。皮試時應備有急救葯物,以應急用已確診為葯疹者,應囑病人牢記致敏葯物,每次看病時告訴醫生勿用此葯。
6、葯物過敏有哪些表現?
葯物過敏可引起多種多樣的全身或局部症狀。1、葯疹,如固定性紅斑,紅斑性發疹等,在葯物過敏中佔主導地位。2、 過敏性休克:這是一種嚴重而危急的葯物過敏反應,常表現為呼吸困難、血液循環衰竭和昏迷等,有時危及生命。青黴素引起的過敏性休克,大家一定不陌生。3、 誘發加重哮喘。4、 血液病樣反應:是葯物引起的血液系統的異常,包括顆粒性白細胞減少或缺乏症、再生障礙性貧血及血小板減少等。5、 血清病樣反應:通常表現為發熱、關節腫痛、皮膚上出現「風疹塊」、淋巴結腫大,有時還會出現心肌損害等。6、肝炎樣反應:多數表現為黃疽、肝功能障礙、轉氨酶(ALT)升高,常伴發熱和皮疹,大多數病情可以逆轉,重症者可以發展為急性肝壞死。7、 葯物熱:是葯物反應引起的發熱,在很多情況下是唯一的全身症狀。有時僅存發熱而無皮疹表現,一時很難鑒別。8、 其他:損害一些重要的臟器如心臟、腎臟和中樞神經系統,也可累及眼耳等重要器官。
7、葯物過敏
葯物過敏也叫葯物變態反應,是因用葯引起的過敏反應。 過敏反應是一類不正常的免疫反應。 正常的免疫反應導致對致病原的抵抗。我們常說的"增強免疫力",指的就是提高身體對致病微生物和體內異常反應的抵抗能力,從而達到防止傳染病,維持身體情況穩定,並監視體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如癌變)和體外入侵的異體物質(如微生物和其它異體蛋白質),從而發揮防病治病的作用。 所以,正常的免疫反應對於維持生命來說是絕對必要的。當正常的免疫能力受到嚴重損害時(如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即艾滋病),生命就將不能維持。免疫反應的異常,無論是過強或過弱,對身體都是不利的,會引起一系列的病變;由葯物引起的這種情況就是葯物過敏。
葯物過敏的原因
葯物過敏的發生有兩個必要因素:過敏體質和與葯物的接觸,兩者缺一不可。過敏體質是遺傳決定的,目前還沒有辦法改變它。具有遺傳過敏體質的人約占人口的1/3或更多,這些人容易發生過敏性疾病,如過敏性鼻炎,支氣管哮喘,蕁麻疹,濕疹等;另一個因素是暴露於致敏葯物。並不是所有葯物都能引起過敏反應。能引起過敏反應的葯物稱為致敏葯物。 所以,葯物過敏只發生於有過敏體質的人,並且必須因用葯引起。
葯物過敏的重要性及其現狀
葯物過敏是人類認識最早的一類過敏反應。 歐洲中世紀時肆虐的烈性傳染病如鼠疫,霍亂等曾導致大量人口的死亡,甚至毀滅城鎮,令人談虎色變。 當時唯一有效的治療方法就是用倖存者的恢復期血清進行注射。 當大量的患者從這種治療中獲益時,卻有小部分人因注射這種血清而發生了嚴重的反應甚至導致死亡。這是人類首次觀察到的過敏反應現象,對這種現象的研究導致一門新的學科----變態反應學----的形成。
葯物過敏是葯物不良反應的一類。葯物不良反應包括葯物中毒,葯物過敏,葯物耐受不良,葯物間相互反應等多種情況。人們過去最熟悉的是葯物中毒。 俗話說,"是葯三分毒",就是說葯物都有兩重性,既有治療的有利方面,又有不利的毒性反應方面。 在葯物治療的初期,所用的葯物大多是天然物質。這類葯物的治療效用一般較差, 毒性也大。葯物的毒性作用一般是與劑量平行的。劑量越大,毒性反應也大,這是一對不可調和的矛盾。為了提高治療效應而增大劑量時,葯物的毒性也相應增加。所以,在葯物治療的早期,中毒經常發生。隨著制葯事業的發展,高效而低毒性的合成葯物逐漸取代了天然葯物,從而提高了治療效果。但是許多合成葯物具有較強的致敏性,導致葯物過敏的發生率增加。 葯物過敏已成為當今葯物不良反應的一個突出的問題。
葯物過敏的臨床表現
葯物過敏的臨床表現多種多樣,可以屬於任何類型的變態反應,而在不少情況下,是多型變態反應的綜合。
1. 葯物熱 由葯物過敏所致的發熱稱為葯物熱。 它常常是葯物過敏的最早表現。葯物熱與一般感染性發熱不同,它的特徵如下:
* 如果是首次用葯,發熱可經10天左右的致敏期後發生;如果是再次用葯,則由於人體已經被致敏,發熱可迅速發生。再次用葯發生的葯物熱因為發生的快,容易聯想到與用葯有關;而首次用葯發生的葯物熱由於間隔時間長,患者往往不認為與前次用葯有關,或者根本想不起用葯史,這就給診斷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 葯物熱一般是持續的高熱,常達39。C,甚至40。C以上。但發熱雖高,患者的一般情況尚好,與熱度不成比例;
* 應用各種退熱措施(如退熱葯)效果不好;但如停用致敏葯物,有時即使不採取抗過敏措施,體溫也能自行下降。
2. 葯物疹 葯物過敏常可引起皮疹,稱為葯物疹。 葯物疹一般緊跟葯物熱發生;但也可以先於葯物熱發生。 皮疹可有多種形態,如麻疹樣,猩紅熱樣,濕疹樣,蕁麻疹樣,紫癜樣,皰疹樣等。 有一類固定性葯疹,其特點是由同一葯物引起的皮疹,每次發作都發生在同一固定部位。初起為紅色,以後逐漸轉為黑褐色,很難消退,或甚至終生不退。 引起這類皮疹的葯物主要有酚酞(通便葯),巴比土類(鎮靜葯),磺胺葯,重金屬鹽(如鉍劑,銻劑),砷劑等。 但多數葯物疹的形態不具特異性,也就是說,不能根據葯物疹的形態來確定致敏葯物。
3. 血清病樣反應 血清病是首次應用血清(如馬血清)制劑,經過10天左右發生的一種過敏反應。臨床表現為發熱,淋巴結腫大, 關節腫痛,肝脾腫大等。
因注射異種血清而發生的血清病一般臨床表現較輕,常為自限性。隨著體內血清水平的下降,通常在3~5天後急性症狀消失,其它症狀隨後也逐漸緩解。
由於化學治療劑和抗生素的問世,現在需要應用血清制劑治療的病已限於有數的幾種。但是非血清類制劑也可通過類似的機制引起這些臨床表現, 特別是合成葯物。因此也把這類病稱為血清病或血清病樣反應。
4. 其它系統性損害 嚴重的葯物過敏反應可引起全身性損害,如過敏性休克,血細胞減少(溶血性貧血,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等);呼吸系症狀(鼻炎,哮喘,肺泡炎,肺纖維化等);消化系症狀(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肝損害(黃疸,膽汁郁滯,肝壞死等);腎損害(血尿,蛋白尿,腎功能衰竭等);神經系損害(偏頭痛,癲癇,腦炎等)。
--------------------------------------------------------------------------------
「蒂康OPC消敏粉劑」含有的硒成份和紫蘇籽成份,和OPC配合可快速徹底治療過敏和修復過敏引起的細胞受損。通過OPC和綠茶成分對血管血液的消炎清毒作用,排除血液中的有毒物質和過敏因子及過敏介質,保證血液的良性通暢,限制過敏症狀的血液傳播。對食物、葯物、化學物引起的可結合「蒂康排毒膠囊」清除人體過吸收西葯中過多的毒素和激素,這些毒素不但對皮膚造成損害同時也會加重皮膚對過敏原的過敏。而且由於毒素的滲透性和依附性,常規的葯物或產品很難將其排出體外。它首先對毒素進行吸附和吞噬,然後逐步將其分解,逐步通過排泄系統或汗腺排除,見效更快效果更徹底。可徹底排出體內積聚的毒素,排毒解熱、涼血潤燥,使過敏受損部位逐步恢復正常
8、葯物過敏怎麼辦?
葯物過敏性休克是葯物過敏的一種嚴重反應,以注射青黴素等抗生素時發病者最多,快者發生在注射針頭尚未撥出或在作皮試時,大多數發生在給葯5分鍾至半小時內。先是面紅、胸悶、氣緊、頭暈、心悸、四肢發麻,繼之面色蒼白或發紺、出冷汗、四肢厥冷、脈搏細弱、血壓下降、神志不清乃至昏迷,有的可同時伴有蕁麻疹、血管性水腫等皮膚過敏反應。
休克一旦發生,應立即搶救:立即將0.1%腎上腺素0.5~1毫升肌注或加入50%葡萄糖液40毫升內靜注,以升高血壓,當收縮壓低於80毫米汞柱時應加升壓葯;立即靜滴氫化考的松200~400毫克;心跳驟停時,左心室內注射0.1%腎上腺素0.5毫升,並做人工呼吸;喉頭水腫時應吸氧、氣管切開;支氣管痙攣嚴重者可靜注0.25克氨茶鹼。
葯物過敏性皮炎也是葯物過敏的一種常見反應,一般突然發生於治療過程中,出現全身性對稱分布的皮疹伴瘙癢。其特點為:只發生於少數有特異過敏體質的服葯者,對大多數人不發生反應;皮疹與葯物性質及葯量無關,多為正常量或小劑量引發;有潛伏期,多發生在首次用葯後的7~10天,或再次用葯後的數小時或2日內;皮疹形態各異,同種葯物同一個人在不同時期可發生相同或不同型葯疹;葯疹治癒後,再用與原來過敏葯物結構相似的葯物,出現交叉過敏,甚至在葯疹高潮時,對不同結構的葯物出現多價過敏;抗過敏葯物治療有效。
葯疹的皮膚表現可歸納為如下5型:
固定型葯疹:多為發生在皮膚粘膜交界處的圓形或橢圓形水腫性紅斑,界限清楚,其上有水皰或大皰,伴有瘙癢。停葯1~2周後紅斑消退,留有黑色素沉著斑,如再服該葯,除在原部分復發皮疹外,其它處亦有新疹出現。病程往往較長。
蕁麻疹及血管性水腫型:起病急,常先覺皮膚瘙癢,繼而出現形態不一、大小不等的鮮紅色風團或蒼白色風團,表面毛孔顯著如桔皮樣,損害約經10分鍾至數小時後消退,不留痕跡,但此起彼伏,一日內發作數次,嚴重者伴有過敏性休克及呼吸道、消化道粘膜受累的症狀,有現為惡心、嘔吐、復痛、腹瀉、喉頭發癢、呼吸困難、窒自己甚至血壓下降。一般經數日或1~2周而愈。
猩紅熱樣或麻疹樣發疹型:是葯疹中最常見的一種,彌漫性鮮紅色斑或半米粒大至豆大紅色斑丘疹,密集對稱分布,形態如猩紅熱樣或麻疹樣,有時上述兩種皮疹可在同一患者身上同時出現。一般在停葯兩周後完全消退。
紫癜型葯疹:為針頭大至豆大或更大的出血性紫斑,皮疹平或稍隆起,輕者出現在雙小腿,重者累及四肢軀干。這種發疹沒有血小板減少。
大皰性表皮鬆懈萎縮壞死型:是葯疹最嚴重的一型。發病急,初起為面、頸、前胸部的深紅或暗紅斑,很快融合成片,發展至全身,斑上有大小不等的水皰,可用手指推動,稍用力表皮即可擦掉,如燙傷樣表現,粘膜亦有大片壞死剝脫。全身中毒症狀嚴重,伴有高熱和內臟病變,如果搶救不及時,可死於感染、毒血症、腎衰、肺炎或出血。
其他型葯疹:有濕疹型葯疹、多形紅斑型葯疹、剝脫皮炎型葯疹、痤瘡樣葯疹、光感性葯疹等,其臨床表現同相應疾病。
葯疹的診斷主要是根據病史及臨床表現,除固定型葯疹具有特徵性表現之外,多數葯疹不易與其它原因引起的同樣症狀相區別,必須根據病史及發展過程加以綜合分析而作出診斷。
發生葯疹後應停用一切可疑致敏葯物及結構近似的葯物,鼓勵多飲水。輕型葯疹一般予以抗組織胺葯及維生素C,必要時強的松30~60毫克/日,口服,待皮疹消退後逐漸減量以至停葯;局部用水劑、粉劑,有糜爛滲出時用濕敷。重症葯疹應及早用皮質類固醇激素靜滴,一般給氫化考的松200~400毫克,地塞米松16毫克/日;加強支持療法:注意水、電解質平衡;預防支氣管肺炎或皮膚化膿感染,有敗血症時應選用有效抗生素注意防治合並症:如肝腎損害應對症治療;眼及口腔粘膜損害時,用抗生素及氫考眼葯水(膏)及1/8000高錳酸鉀液漱口;局部可對症用不同的外用葯。
葯疹多為醫源性,因此必須注意:用葯前詢問病人過敏史,避免使用已知過敏或結構相似的葯物;用葯應有的放矢,可用可不用的葯盡量不用,用葯過程中應注意葯疹的早期症狀,如發現應立即停葯;應用青黴素、血清、普魯卡因等葯物時,應按規定方法作皮試,陽性者不用該葯。皮試時應備有急救葯物,以應急用已確診為葯疹者,應囑病人牢記致敏葯物,每次看病時告訴醫生勿用此葯。
9、為什麼葯物性過敏導致的胸水是漏出性的?
病情分析:你好!因為葯物過敏致胸膜毛細血管通透性增加,血管內液體由於靜脈壓的關系漏出血管外,進入胸腔使胸水過多,所以胸水是漏出液。
意見建議:建議需要馬上停止用葯,再進行抗過敏治療的,可以做下血檢後再進行脫敏治療的,平時增強體質,增加抵抗力,可以緩解這個情況的。祝君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