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肝病毒攜帶者能辦健康證嗎?
乙肝病毒攜帶者能辦健康證。健康證體檢肝部分只查甲肝、戊肝和肝功能,如果您沒專有甲肝、戊肝而且肝屬功能正常的話是可以辦理健康證的。
我國於2009年6月1日正式實施新的《食品安全法》,7月20日又出台《實施條例》,允許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從事食品行業。所以說,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也是可以合法辦理健康證的。
根據《食品安全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規,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公共場所服務,化妝品、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等專業生產,有毒、有害、放射性作業,幼托機構保育這五大行業的相關人員必須擁有健康證。
(1)乙肝可以辦健康證嗎擴展資料
健康檢查主要涉及的疾病為:痢疾、傷寒、活動期肺結核、皮膚病(傳染性)和其他有傳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這些疾病,則不得從事理發美容、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需治癒後方可工作。
健康證檢查項目:常規內外科體格檢查;肝功能一項(ALT);大便培養(痢疾、傷寒桿菌),胸部透視。
健康證的種類分為兩種:一種是普通健康證。則另一種是食品健康證,是做飲食行業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證。
2、有乙肝能不能辦健康證
可以的,完全可以,但是必須你肝功能正常,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不再專禁止乙肝病毒攜帶屬者從事餐飲業,並宣布取消廚師、餐廳服務員等四類職業人員上崗前的乙肝項目檢測及門檻。2010年2月初,衛生部、人保部等部門聯合發出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要求各地須在30天內取消入學、就業體檢中的乙肝項目檢測,以保護乙肝病毒攜帶者正常的入學、就業權利。這些措施大大消除了對乙肝病毒攜帶者各方面的限制。辦健康證從2010年開始就已經不查乙肝了,不信可以自己去疾控中心咨詢一下,好多乙肝攜帶者都順利辦到健康證了;你自身乙肝不要忘記定期復查:肝功能(一個季度一次看你肝臟是否受到損傷)、病毒數(HBV-DNA半年一次主要看你病毒多少)、B超(半年一次主要看你肝臟是否長東西)、甲胎蛋白(半年一次看肝癌的治標)。這四個是最基本的。肝功能正常不需要用葯,有很多一輩子都不需要用葯。
3、有乙肝可以辦理健康證嗎
最近面臨畢業找工作的事情很多乙肝患者被健康證的問題所困擾著,對此,南京治療乙肝最好的醫院江蘇南武肝病研究院肝病治療中心肖主任介紹等相關問題。
健康證是健康檢查證明,證明檢查者在某時進行了健康檢查。它主要涉及五個行業六種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所以可以拿到健康證的人可以從事較為廣泛的職業,但是如果感染了乙肝病毒是否能夠辦理健康證呢?
辦理健康證的標准
健康證的主要檢查項目有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皮膚病、內外科常規、X光胸透、糞便細菌學培養(某些地區無此項)等。而乙肝屬於病毒性肝炎,那麼是否意味著得了乙肝就不能夠辦理健康證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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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感染了乙肝病毒要判斷是否能夠辦理健康證需要根據乙肝患者的肝功能檢查結果等來進行具體分析。肝功能正常的話屬於乙肝病毒攜帶者,那麼乙肝病毒攜帶者能辦理健康證嗎?如果肝功能正常,乙肝病毒復制並不活躍,只要DNA陰性,是可以辦理健康證的。但是如果是DNA陽性的話說明患者體內乙肝病毒處於不斷復制的階段,那麼此時傳染性就比較強,需要特別注意。
江蘇南武肝病研究院肝病治療中心專家講,乙肝能不能辦理健康證主要是看病情發展的程度,那麼對於乙肝患者來說,最重要是還是及時到正規肝病醫院確定病情,如果能夠順利治療轉陰並且達到肝功能正常就屬於正常人群,不僅可以辦理健康證,而且可以從事很多乙肝病毒攜帶者所不能從事的工作。南京治療乙肝最好的醫院
4、我是乙肝病毒攜帶者需要辦餐飲健康證請問能辦嗎
只要抄是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是不允許查的,乙肝攜帶者可以正常辦理餐飲業健康證。
根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不再禁止乙肝病毒攜帶者從事餐飲業,並宣布取消廚師、餐廳服務員等四類職業人員上崗前的乙肝項目檢測及門檻。
(4)乙肝可以辦健康證嗎擴展資料: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5、患有乙肝的人能辦健康證嗎?
乙肝病毒攜帶者可以拿「健康證」了
近日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將《食品安全法》中的「病毒性肝炎」具體分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這是否意味著正式在法律上明確乙肝病毒攜帶者不在禁止「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范圍之內?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給出了肯定的答案。
這個答案等了14年。據了解,1995年10月公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者(包括病原攜帶者),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在我國,這條規定針對的主要群體是廚師、配菜工、服務員等餐飲業從業人員。從那時起,乙肝病毒攜帶者不得從事餐飲業,成了一條沒有明文的規定在行政審批和執法中被執行。我國是「乙肝大國」,近1億名病毒攜帶者的就業機會受到影響,並且在社會上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視。
這其實是個誤解。衛生部疾控局有關人員向記者表示,乙肝是通過血液等體液傳播的疾病,不是消化道傳染病,從科學上講早有共識。據了解,世界衛生組織明確指出乙肝病毒不經受污染的食物或水傳播,美國、日本等國家相關法律也不限制乙肝病毒攜帶者從事食品、餐飲行業。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也建議,對飲食服務行業人員在體檢中查驗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等項目不做強制性規定。但是,很多地方相關部門還是依據《食品衛生法》的表述,對乙肝病毒攜帶者不予辦理《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
這樣的規定引起了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強烈不滿。在網上大量的討論中,甚至有人認為,正是由於《食品衛生法》的表述和在實施過程中對乙肝病毒攜帶者從事食品行業的限制,歪曲了人們對乙肝傳染途徑的認識,致使社會上包括部分醫療機構或醫生都認為乙肝是消化道傳染病。
今年6月1日,很多人為《食品安全法》的頒布實施歡欣鼓舞,但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對此卻很失望,因為該法沿用了《食品衛生法》關於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表述。雖然當天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有關負責人公開表示,病毒性肝炎裡面的甲型肝炎、戊型肝炎患者不能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活動,而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不影響從事食品的生產經營。但是人們在公布徵求意見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中,並沒有得到相應明確的答案。
7月24日,《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正式公布,給乙肝病毒攜帶者帶來了驚喜。《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網路上迅速出現了慶祝的帖子,「食品餐飲業終於向1.2億名乙肝病毒攜帶者敞開大門」、「乙肝病毒攜帶者也可以拿健康證了」、「切實保護乙肝病毒攜帶人群平等就業的權利」……
衛生部政策法規司有關人員介紹說,凡是《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列出的疾病的患者或病毒攜帶者,都不允許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而沒有列出的目前都不在法律限制范圍之內。法律在表述上使用了「等消化道傳染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這兩個「等」也給今後修改相關條文留下了空間,因為隨著人們對疾病認識的深入及新疾病的發現,限制范圍也可能動態調整。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關於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的最新表述,是經過有關疾病控制、法律法規等部門專家論證過的。《條例》在《食品安全法》基礎上增加了一句「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這一補充進一步保障了相關勞動者的就業平等權。
6、有乙肝能辦健康證嗎
食品衛生法細則體檢規定;單純表面抗原陽性,且低於2的9次方,E抗原陰性,肝功能中谷丙轉氨酶小於40,可以發食品飲服人員從業健康證。
7、你好乙肝能辦健康證嗎
健康證分為兩種,需要看一下你需要辦理哪一種的健康證?乙肝患者是不能夠辦理從事食品行業的健康證的。從事普通行業的健康證是可以辦理的,但是也是需要是慢性乙肝病毒攜帶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