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懷孕了,兩個多月,可以做人流嗎
不能。
胎兒還沒有出生時就是一個人。但我們對待胎兒的態度卻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我們在胎教時教導父母從剛剛懷孕時起就給予腹中的孩子教育,而另一方面差兩天出生的孩子就輕而易舉地墮下來。此外,墮胎等於將自己親兒女殺害,胎兒怨氣太重,會成為怨親債主,後會找機會來報復還會造成事業不順,生意不順,諸事不順。因胎兒怨氣會形成一系列逆境而來。墮胎會造成身體變差,有的人多次墮胎後,甚至身體差至極點。人生的幸福,是必須經過多方面的努力而得來的。而失去幸福,往往是一點看似小小微細的事,就影響幸福損折。
由於墮胎有此大傷害,若不想要生育小孩子,可避之。大家切記不要墮胎。
對於胎兒的生命權。西方有一種支持者不在少數的觀點是:胎兒雖在母體之中,然而卻是獨立的一部分。因為孩子的基因與母親完全不同。基因學的研究表明,卵子一經精子穿透而受精,就形成了23對染色體,孩子的性別、高矮、體型、膚色、頭發、眼睛、個性、智力,都已經決定了。當我們得知神識在懷孕之前就已經存在,而生命在懷孕的那一刻就已經開始了,我們對於胎兒,不僅要對成年人一樣尊重,並且還要比嬰兒更加照顧,因為他在母親的子宮里悄悄生長的時候,其感受十分辛苦。如果我們此時還要因為各種理由再殺掉他們,胎兒所感受的痛苦,無異於在地獄的煎熬中再雪上加霜!
公開進行的墮胎手術的主要原因來自經濟的考量。在一個把人看作生產力的第一因素的意識形態中,為了經濟的發展而墮胎,本來已經很奇怪了。墮胎剝奪了一些人參與建設與享受未來的權力,而這些被剝奪了權力的人們沒有機會表達自己對生命的熱愛,沒有機會表現自己對未來作貢獻的決心,沒有機會討價還價。他們沒有機會阻止父母對他們的殺害,他們是我們這個社會中最弱的弱者。出於經濟的考慮,為了錢財的原因,殺死不能自衛的弱者,剝奪他們生存的機會,剝奪他們分享資源的機會,從我們迄今依然願意遵守的道德價值來看,是最卑鄙、最無恥、最值得譴責、最要受到嚴厲禁止的行為。
2、懷孕超過兩個月可以做人流嗎
你好,三個月以上就不可以了,晚做人流因為孕囊發育較大,子宮壁不斷變薄,給手術增加難度,妊娠超過了14周(約三個月)就不能做無痛人流手術了,而需要住院作引產手術。
3、懷孕快兩個月了,還能做人流嗎?
能做,但我勸你都兩個月了就別做了,生下吧!能懷上是緣分,是一條生專命啊!
能做,但屬我勸你都兩個月了就別做了,生下吧!能懷上是緣分,是一條生命啊!
能做,但我勸你都兩個月了就別做了,生下吧!能懷上是緣分,是一條生命啊!
4、懷孕兩個半月還能做無痛人流嗎?
你好,懷孕兩個半月還可以做無痛人工流產的,但是需要住院了,情況比較復雜。
5、懷孕兩個半月還能做人流嗎
我們知道墮胎就是殺人,其過程充滿了危險,並非像廣告中說的那麼輕松。報告預估,不安全的人工流產導致每年約七萬名婦女死亡,且每年有五百萬名婦女因不當墮胎引發的並發症,需接受治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諸不善之中,沒有比殺害自己親骨肉更折福的了。
從醫學的角度看,墮胎對身體的危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1、可能導致月經失調,少數患者周期不規則,經期延長,較多的患者墮胎手術後出現經量增多。
2、可能導致宮頸或宮腔粘連,宮頸粘連可致宮腔積血。
3、可能導致子宮腔內感染。
4、有可能導致日後習慣性流產,墮胎次數越多流產可能性越大。
5、有可能導致終生不孕。
6、子宮穿孔:妊娠周數愈大,危險機率愈高;流產次數愈多,穿孔機會也愈大。其他如子宮位置、形狀異常或以前動過手術的子宮(如剖腹產或肌瘤切除)皆有較大的穿孔機會。
7、子宮頸或內膜粘黏:在進行人工流產時,如果醫師的手法太過粗魯,就很有可能導致子宮頸或內膜受傷、發炎,就有可能產生手術後的子宮頸或內膜粘黏、並會引起月經異常,如無月經或月經量過少。嚴重者會在以後產生不育症的情況。
8、子宮頸受傷:在人流的過程,如果不小心,擴張宮頸口的速度太快,都有可能造成子宮頸的損傷,並造成以後懷孕較容易流產的情形,尤其是第一次懷孕或尚未生育過的婦女比較容易發生。
9、不完全流產:如果手術施行不完全,少量胎兒組織殘留於子宮內,可能影響子宮收縮而造成持續出血或造成粘黏、感染等情況。最好再仔細做一次手術清除殘余的組織。子宮的位置或形狀不正常,一般比較容易造成此後遺症。
10、細菌感染:如果器械消毒不完全,或是手術者本身未注意無菌過程,即可能造成子宮內感染,甚至繼續往上傳染侵犯輸卵管及骨盆腔,嚴重時會造成以後容易宮外孕或不孕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