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保健知识 > 张国发保健时报

张国发保健时报

发布时间:2020-09-21 17:28:38

1、中国产业报协会_中国产业报协会副秘书长张国发涉嫌指使假记者敲诈?

记者,号称“无冕之王”,本应是“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本应是揭露丑恶、维护正义、守护着社会良知和正义的一种职业。可如今“记者”在一些地方却时常与“新闻敲诈”挂上钩,真真假假的记者们更让善良的人们感到迷茫:有的“记者”其实就是“李鬼”,而有的“记者”完全没有新闻从业者的操守,与“李鬼”们唱着双簧大肆进行敲诈。这一乱象对整个新闻从业人员的社会评价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非常之大的。清除这些“李鬼”们,打击为“李鬼”们提供平台和保护的幕后势力,成为当下社会公众普遍期待的事情。
目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假记者敲诈勒索的案件。据查明:被告人刘琪泉,男,1949年出生于北京,初中文化,无业,家住山西省霍州市。2010年6月,自称是《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的《保健时报》记者的张国艳、何旭、刘琪泉受《保健时报》主编张国发的指派来山西省灵石县进行采访。在张国艳、何旭向灵石县政府部门出具的《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秘书处采访介绍信》中的采访人员中,刘琪泉的大名也赫然在列。张国艳在与政府部门接待人员的交谈中将刘琪泉介绍为她们报社的刘部长,声称刘琪泉认识很多领导,关系广、路子宽。刘琪泉在与接待人员的交谈中声称自己来时已向省里领导打过招呼,他既能正面报道也能把事情扩大化,还可以把企业搞垮。企业工作人员因怕刘琪泉等人不负责任的乱写,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给了刘琪泉一万元。那知,刘琪泉并未满足,在与另一企业人员杨某的电话通话中,声称交口县的企业问题很大,将会被勒令关闭,使该企业人员产生害怕心理。于是,刘琪泉在太原市某招待所,敲诈杨某20万元。案发后,刘琪泉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琪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人员身份,以调查企业毁坏山林植被一事为名,实则以搞垮被害人所在企业作为要挟,多次与企业相关人员联系,使用欺骗手段,对企业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判决被告人刘琪泉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另据警方查明,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秘书处不是新闻机构,未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属非法机构;何旭不是新闻记者。
另查明,张国艳是《保健时报》张国发的妹妹,其仅具有小学文化程度,完全不具备《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申领条件,却持有张国发给班里的《保健时报》的记者证;何旭也不是新闻记者,张国发却指派何旭以记者身份进行采访,何旭在网络上或平面媒体上等场合处处以记者身份自居,这一切后面到底隐藏着什么?耐人寻味也发人深思。
另据了解,在刘琪泉案发前,张国发指派张国艳、刘琪泉等人频繁出没于山西、陕西、甘肃、宁夏、内蒙、新疆等地,对当地的多家房地产及能源企业以进行负面报道相要挟,获利颇丰。很多企业及受害省市宣传部门向新闻出版总署进行举报,但举报材料尤如泥牛入海,杳无消息。我们不仅要问,张国发到底有多大能量,何以主管部门对此组团敲诈的行为竟然放任不管、不闻不问?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刘琪泉一案的审理中,张国发通过刘琪泉辩护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材料,内容为刘琪泉第二天电话告知其镇政府给了一万元钱,其让刘琪泉把钱退回去。很显然,此证明材料是欲盖弥彰。试想,若刘琪泉的敲诈是个人行为,他为何要向张国发进行汇报?张国发又凭什么能够让刘琪泉把钱退还呢?很显然,张国发是坐镇中军进行指挥,而冲锋陷阵的是刘琪泉。
不难发现,在我们周围,象张国发、张国艳、刘琪泉等人这种真假记者联手开展“舆论监督”的情况,决不是个别的、孤立的。他们不是进行正常的新闻采访和报道,而是想法设法、通过各种途径敲诈勒索,其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钱,给钱的话一切好说,不给钱的话要想法设法搞臭、搞垮企业。而这些假记者之所以敢胆大妄为,是由于其背后有真记者在撑腰。个别记者更是将社会无业人员网罗于其手下,互相配合、互相利用、各取所需,四处寻找曝光点要挟诈钱,合唱一出“捉放曹”,然后一起分赃。遇到阻力时,就由持证记者出面摆平。这些职业操守沦丧的记者们,就像一个老鼠坏了一锅汤,把新闻媒体从业队伍的形象给染得面目全非。
为了改变这一乱象,我们诚恳希望有关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司法机关及时介入。同时,我们也希望能让全社会知道这些真假记者和非法期刊社的鬼蜮伎俩,识破这些大小“李鬼”的真面目,打压此类真假记者为非作歹的空间,还社会公众一个正常的公正的舆论环境。

当我们高唱社会主义凯歌,庆祝我们现在所拥有的美好生活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有些人,有些地方,正在发生着不道德的事情破坏着我们现有的安定?日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假记者敲诈勒索的案件:一名60多岁的男子(笔者不知道该称呼其老者好呢还是男子好,最终选择了男子),初中文化水平,却能假借记者采访之名,非法敲诈勒索山西省灵石县多家企业巨额资金。此事在当地着实引起了不小轰动,一时之间关于记者操守和人伦道德等的评论铺天盖地,发人深省。而事件背后隐藏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更加让人琢磨不透。是什么驱使这个年过花甲的老者(笔者琢磨了半天,在这还是用老者吧)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大家一起来看。
事情经过:
被告人刘琪泉系山西省霍州市人,1949年出生于北京,初中文化,无业。2010年6月,张国艳、何旭、刘琪泉三人自称是《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下属的《保健时报》记者,以受《保健时报》主编张国发的指派为由来到山西省灵石县进行采访。张国艳在与政府部门接待人员的交谈中将刘琪泉介绍为她们报社的刘部长,并大肆吹捧,声称刘琪泉认识很多领导,关系广、路子宽。而刘琪泉在与当地企业接待人员的交谈中则声称自己来时已向省里领导打过招呼,他既能正面报道也能把事情扩大化,还可以把企业搞垮。企业工作人员因怕刘琪泉等人不负责任的乱写,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于是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给了刘琪泉一万元。哪知刘琪泉并未满足,在与另一企业人员杨某的电话通话中,声称交口县的企业问题很大,将会被勒令关闭,使该企业人员产生害怕心理。于是,刘琪泉在太原市某招待所,敲诈杨某20万元。案发后,刘琪泉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琪泉假借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人员身份,以搞垮被害人所在企业作为要挟,多次使用欺骗手段对企业人员进行敲诈勒索,非法占有巨额款项,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犯罪构成要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到此,刘琪泉案告一段落,犯罪人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这样的结果能否塞住民众的悠悠之口?透过案件的表象,民众又发现了怎样的疑点?
警方调查显示: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秘书处不是新闻机构,未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属非法机构。另查明,张国艳是《保健时报》张国发的妹妹,其仅具有小学文化程度,完全不具备《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申领条件,却持有张国发给班里的《保健时报》的记者证;何旭也不是新闻记者,甚至连一张伪造的记者证都没有,却在网络和平面媒体等场合处处以记者身份自居。我们不禁要问:张国艳的《记者证》从何而来?是真实的还是伪造的?如《记者证》是真实的因其明显违反规定,相关部门必然存在着权力寻租的行为,牵扯的部门有哪些?如《记者证》系伪造那必然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如此显而易见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这不能不给公众一个交待。同时,何旭作为一个没有记者证的伪记者在公众媒体上以记者身份自居却无人问津?这无数的疑问,不能不引起民众的猜疑。
据了解,在刘琪泉案前,张国发曾多次指派张国艳、刘琪泉等人频繁出没于山西、陕西、甘肃、宁夏、内蒙、新疆等地,对当地的多家房地产及能源企业进行类似勒索行为,,获利颇丰。很多企业及受害省市宣传部门都曾向新闻出版总署进行举报,但举报材料尤如泥牛入海,杳无消息。张国发到底有多大能量,何以主管部门对此组团敲诈的行为竟然放任不管、不闻不问?在此,我们又是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在此次刘琪泉一案的审理中,张国发通过刘琪泉辩护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材料,内容为刘琪泉第二天电话告知其镇政府给了一万元钱,其让刘琪泉把钱退回去。此证明材料是欲盖弥彰啊!试想,若刘琪泉的敲诈是个人行为,他为何要向张国发进行汇报?张国发又凭什么能够让刘琪泉把钱退还呢?很显然,张国发是坐镇中军进行指挥,而冲锋陷阵的是刘琪泉。普通老百姓都能分析出来的事件关系,为什么相关部门却没有调查取证,只有刘琪泉一人受到制裁?张国发真的是清白的吗?还是有什么大家不知道的内幕? 这无数的疑问深深的牵动着当地民众的心。
记者,本应是“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本应是揭露丑恶、维护正义、守护着社会良知和正义的一种职业。可如今,像张国发这样的个别记者却是将社会无业人员网罗于其手下,互相配合、互相利用、各取所需,四处寻找曝光点要挟诈钱,合唱一出“捉放曹”,然后一起分赃。遇到阻力时,就由持证记者出面摆平,假记者也因为其背后有真记者甚至一些政府部门撑腰而变得胆大妄为,这些职业操守沦丧的记者们把新闻媒体从业队伍的形象给染得面目全非。
为了改变这一乱象,我们诚恳希望有关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司法机关和监管部门能及时介入。我们也希望能让全社会知道这些真假记者和非法期刊社的鬼蜮伎俩,识破这些大小“李鬼”的真面目,打压此类真假记者为非作歹的空间,还社会公众一个正常的公正的舆论环境,重新还我们一个平定的社会环境!

当我们秉持着“媒体是维护正义、守护公正的一个群体”这样一个认识的时候,有没想过其实很多媒体其实已经悄悄的发生了变化,变成了某些人敛财的工具;当我们坚持着卫生系统是“救死扶伤,发扬革命的人道主义”这样一种观念,有没有意识到卫生系统的蛀虫已大范围的蔓延,严重败坏了卫生部门的美誉。最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假记者敲诈勒索的案件:一名60多岁的男子,初中文化,却能假借记者采访之名,非法敲诈勒索山西省灵石县多家企业巨额资金。此事在当地着实引起了不小轰动,舆论哗然,一时之间关于记者操守和监管部门缺位的评论铺天盖地,令人深思、发人深省。
事情经过:
被告人刘琪泉系山西省霍州市人,1949年出生于北京,初中文化,无业。2010年6月,张国艳、何旭、刘琪泉三人自称是《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下属的《保健时报》记者,以受《保健时报》主编张国发的指派为由来到山西省灵石县进行采访。张国艳在与政府部门接待人员的交谈中将刘琪泉介绍为她们报社的刘部长,并大肆吹捧,声称刘琪泉认识很多领导,关系广、路子宽。而刘琪泉在与当地企业接待人员的交谈中则声称自己来时已向省里领导打过招呼,他既能正面报道也能把事情扩大化,还可以把企业搞垮。企业工作人员因怕刘琪泉等人不负责任的乱写,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于是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给了刘琪泉一万元。哪知刘琪泉并未满足,在与另一企业人员杨某的电话通话中,声称交口县的企业问题很大,将会被勒令关闭,使该企业人员产生害怕心理。于是,刘琪泉在太原市某招待所,敲诈杨某20万元。案发后,刘琪泉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琪泉假借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人员身份,以搞垮被害人所在企业作为要挟,多次使用欺骗手段对企业人员进行敲诈勒索,非法占有巨额款项,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犯罪构成要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至此,犯罪分子刘琪泉案告已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这样的结果能否塞住民众的悠悠之口?其他人员和组织在刘琪泉敲诈勒索一案中,又扮演了一种什么样的角色?让我们透过案件的重重迷雾,揭开隐藏在其中的黑幕。
在刘琪泉敲诈勒索一案中,正是刘琪泉等人手持《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秘书处》的采访介绍信、打着卫生部下属的《保健时报》的旗号才使当地政府和企业相信这是一种媒体部门的正常公务行为,从而给刘琪泉的敲诈得逞创造了条件。那么,《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秘书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组织,该组织和《保健时报》又是什么关系呢?
据警方调查显示:《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秘书处》不是新闻机构,未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属非法机构。另查明,张国艳是《保健时报》张国发的妹妹,其仅具有小学文化程度,完全不具备《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申领条件,却持有张国发给班里的《保健时报》的记者证;何旭也不是新闻记者,甚至连一张伪造的记者证都没有,却在网络和平面媒体等场合处处以记者身份自居。在刘琪泉案发前,张国发曾多次指派张国艳、刘琪泉等人频繁出没于山西、陕西、甘肃、宁夏、内蒙、新疆等地,对当地的多家房地产及能源企业进行类似勒索行为,获利颇丰。
另外,在百度词条上可以找到《保健时报》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国家卫生部主管、中华预防医学会主办的服务全国民众的科普大报。办报宗旨是宣传国家以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倡导科学养生保健、提高生命质量。向公众宣传预防保健专业知识,增强读者自我保健意识,交流保健经验体会;宣传展示医、药、保健产业整体形象,促进我国医疗保健事业的发展。  
但是我们不得不沉痛的指出,尽管我们不愿意看到,铁的事实摆在眼前,张国发把持的《保健时报》已经完全违背了自己的办报宗旨,不是去关注和宣传预防保健专业知识,而是完美展示了自己的乾坤大挪移的功夫,《保健时报》摇身一变成为关注能源和房地产企业有关问题的媒体。张国发将社会无业人员网罗于其手下,互相配合、互相利用、各取所需,四处寻找曝光点要挟诈钱,合唱一出“捉放曹”,然后一起分赃。遇到阻力时,就由持证记者出面摆平,假记者也因为其背后有真记者甚至报社的撑腰而变得胆大妄为。至此,《保健时报》也自然蜕变成了一个藏污纳垢之所。
刘琪泉敲诈勒索一案,张国发等人利用《保健时报》的平台、手持《保健时报》颁发的记者证,利用《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秘书处》这一非法机构,打着关注环保的旗号,四处蒙蔽不明真相的人们,大肆敲诈企业,非法获取了巨额利益。广大受害企业及受害省市宣传部门都曾向新闻出版总署进行举报,但举报材料尤如泥牛入海,杳无消息。作为主管部门的卫生部和主办方的中华预防医学会对于张国发把持的《保健时报》也没有任何的监管措施,致使张国发等人的行为得不到任何有效的遏制,也使广大不明真相的人们继续面临着侵害的危险。这种现象不仅与社会的公平正义相违背,背后还可能藏着惊人的渎职和腐败。我们希望卫生部等有关监管部门对张国发把持的《保健时报》进行彻查问责,还社会公众一个正常的公正的舆论环境,重新还我们一个安定的社会环

2、中国产业报协会怎么了?

中国产业报协会怎么了?目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假妓者敲诈勒索的案件。据查明:被告人刘琪泉,男,1949年出生于北京,初中文化,无业,家住山西省霍州市。2010年6月,自称是《全国生态文明妓者行组委会》的《保健时报》妓者的张国艳、何旭、刘琪泉受《保健时报》主编张国发的指派来山西省灵石县进行采访。在张国艳、何旭向灵石县政府部门出具的《全国生态文明妓者行组委会秘书处采访介绍信》中的采访人员中,刘琪泉的大名也赫然在列。中国产业报协会政委处理这件事情而苦恼。

3、张国发保健时报_张国发疑幕后主使_敲诈企业假记者

给新闻出版总署的一封公开举报信

“记者”,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一直是客观、公正、全面、理性的化身,素有“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美誉。可如今“记者”在一些地方却时常与“新闻敲诈”挂上钩,有的“记者”其实就是“李鬼”,而有的“记者”完全没有新闻从业者的操守,与“李鬼”们唱着双簧大肆进行敲诈。这一乱象对整个新闻从业人员的社会评价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非常之大的。揭露并清除这些“李鬼”们,打击为“李鬼”们提供平台和保护的幕后势力,成为当下社会公众普遍期待的事情。
最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假记者敲诈勒索的案件。据查明:被告人刘琪泉,男,1949年出生于北京,初中文化,无业,家住山西省霍州市。2010年6月,自称是《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的《保健时报》记者的张国艳、何旭、刘琪泉受《保健时报》主编、中国产业报协会副秘书长、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秘书长张国发的指派来山西省灵石县进行采访。在张国艳、何旭向灵石县政府部门出具的《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秘书处采访介绍信》中的采访人员中,刘琪泉的大名也赫然在列。张国艳在与政府部门接待人员的交谈中将刘琪泉介绍为她们报社的刘部长,声称刘琪泉认识很多中央领导,关系广、路子宽。刘琪泉在与接待人员的交谈中声称自己来时已向省里领导打过招呼,他既能正面报道也能把事情扩大化,还可以把企业搞垮。企业工作人员因怕刘琪泉等人不负责任的乱写,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给了刘琪泉一万元。那知,刘琪泉并未满足,在与另一企业人员杨某的电话通话中,声称交口县的企业问题很大,将会被勒令关闭,使该企业人员产生害怕心理。于是,刘琪泉在太原市某招待所,敲诈杨某20万元。案发后,刘琪泉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琪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人员身份,以调查企业毁坏山林植被一事为名,实则以搞垮被害人所在企业作为要挟,多次与企业相关人员联系,使用欺骗手段,对企业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判决被告人刘琪泉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国发通过刘琪泉辩护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材料,内容为刘琪泉第二天电话告知其镇政府给了一万元钱,其让刘琪泉把钱退回去。很显然,此证明材料是欲盖弥彰。试想,若刘琪泉的敲诈是个人行为,他为何要向张国发进行汇报?张国发又凭什么能够让刘琪泉把钱退还呢?很显然,张国发是坐镇中军进行指挥,而冲锋陷阵的是刘琪泉。
另据警方查明,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秘书处不是新闻机构,未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属非法机构;何旭不是新闻记者。
另查明,张国艳是《保健时报》总编、中国产业报协会副秘书长、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秘书长张国发的妹妹,张国艳仅具有小学文化程度,完全不具备《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申领条件,却持有张国发给办理的《保健时报》的记者证;何旭也不是新闻记者,张国发却指派何旭以记者身份进行采访,何旭在网络上或平面媒体上等场合处处以记者身份自居,这一切后面到底隐藏着什么?耐人寻味也发人深思。
另据了解,在刘琪泉案发前,张国发指派张国艳、刘琪泉等人频繁出没于山西、陕西、甘肃、宁夏、内蒙、新疆等地,对当地的多家房地产及能源企业以进行负面报道相要挟,获利颇丰。很多企业及受害省市宣传部门向新闻出版总署进行举报,但举报材料尤如泥牛入海,杳无消息。我们不仅要问,张国发到底有多大能量,何以主管部门对此组团敲诈的行为竟然放任不管、不闻不问?
通过以上案件事实不难发现以下几点事实:一、张国发明知刘琪泉属无业人员,却指派刘琪泉进行所谓调查、采访,为其出具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秘书处的采访介绍信,给刘琪泉的敲诈行为创造了前提条件;二、张国艳、何旭作为《保健时报》的工作人员,明知刘琪泉的身份情况,却与刘琪泉串通一气,将刘琪泉吹捧为报社的刘部长,客观上为刘琪泉的敲诈行为的完成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三、张国发、张国艳、何旭之所以愿为刘琪泉出具假的采访证明,并将刘琪泉吹捧为手眼通天的大能人,其目的显然是让刘琪泉为其火中取栗,敲诈受害企业。因此,刘琪泉才会在拿到一万元的时候向张国发进行汇报;四、张国艳完全不具备新闻记者者申领的条件,张国发竟然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为张国艳办下记者;五、张国发作为《保健时报》的主编、不是去关注卫生保健事业的采访报道,而是利用《全国生态文明记者行组委会秘书处》的非法机构的招牌,对能源、房地产企业表示出异乎寻常的关注,多次对全国多个省市的能源、房地产企业进行敲诈勒索。尽管有很多受害企业进行举报,但均被张国发运用自身影响力进行化解,至今仍然毫发无损。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向新闻出版总署作出公开的举报,恳请新闻出版总署依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吊销张国发、张国艳的记者证,并对张国发、张国艳、何旭所在《保健时报》依法进行处罚。
我们深知,张国发手眼通天、能耐非凡,通过正常的举报程序难以撼动其一丝一毫,迫于无奈才通过公开信的形式,我们坚信,新闻出版总署定会以共和国的新闻事业为重,定会以整个记者行业的声誉及形象为重,坚决清除这些害群之马,还我们广大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生产、生活环境。

4、《保健时报》_张国发疑敲诈企业_张国发保健时报

目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假妓者敲诈勒索的案件。据查明:被告人刘琪泉,男,1949年出生于北京,初中文化,无业,家住山西省霍州市。2010年6月,自称是《全国生态文明妓者行组委会》的《保健时报》妓者的张国艳、何旭、刘琪泉受《保健时报》主编张国发的指派来山西省灵石县进行采访。在张国艳、何旭向灵石县政府部门出具的《全国生态文明妓者行组委会秘书处采访介绍信》中的采访人员中,刘琪泉的大名也赫然在列。张国艳在与政府部门接待人员的交谈中将刘琪泉介绍为她们报社的刘部长,声称刘琪泉认识很多领导,关系广、路子宽。刘琪泉在与接待人员的交谈中声称自己来时已向省里领导打过招呼,他既能正面报道也能把事情扩大化,还可以把企业搞垮。企业工作人员因怕刘琪泉等人不负责任的乱写,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给了刘琪泉一万元。那知,刘琪泉并未满足,在与另一企业人员杨某的电话通话中,声称交口县的企业问题很大,将会被勒令关闭,使该企业人员产生害怕心理。于是,刘琪泉在太原市某招待所,敲诈杨某20万元。案发后,刘琪泉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琪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全国生态文明妓者行组委会人员身份,以调查企业毁坏山林植被一事为名,实则以搞垮被害人所在企业作为要挟,多次与企业相关人员联系,使用欺骗手段,对企业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判决被告人刘琪泉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另据警方查明,全国生态文明妓者行组委会秘书处不是新闻机构,未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属非法机构;何旭不是新闻妓者。
另查明,张国艳是《保健时报》张国发的妹妹,其仅具有小学文化程度,完全不具备《新闻妓者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申领条件,却持有张国发给班里的《保健时报》的妓者证;何旭也不是新闻妓者,张国发却指派何旭以妓者身份进行采访,何旭在网络上或平面媒体上等场合处处以妓者身份自居,这一切后面到底隐藏着什么?耐人寻味也发人深思。
另据了解,在刘琪泉案发前,张国发指派张国艳、刘琪泉等人频繁出没于山西、陕西、甘肃、宁夏、内蒙、新疆等地,对当地的多家房地产及能源企业以进行负面报道相要挟,获利颇丰。很多企业及受害省市宣传部门向新闻出版总署进行举报,但举报材料尤如泥牛入海,杳无消息。我们不仅要问,张国发到底有多大能量,何以主管部门对此组团敲诈的行为竟然放任不管、不闻不问?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刘琪泉一案的审理中,张国发通过刘琪泉辩护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材料,内容为刘琪泉第二天电话告知其镇政府给了一万元钱,其让刘琪泉把钱退回去。很显然,此证明材料是欲盖弥彰。试想,若刘琪泉的敲诈是个人行为,他为何要向张国发进行汇报?张国发又凭什么能够让刘琪泉把钱退还呢?很显然,张国发是坐镇中军进行指挥,而冲锋陷阵的是刘琪泉。
不难发现,在我们周围,象张国发、张国艳、刘琪泉等人这种真假妓者联手开展“舆论监督”的情况,决不是个别的、孤立的。他们不是进行正常的新闻采访和报道,而是想法设法、通过各种途径敲诈勒索,其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钱,给钱的话一切好说,不给钱的话要想法设法搞臭、搞垮企业。而这些假妓者之所以敢胆大妄为,是由于其背后有真妓者在撑腰。个别妓者更是将社会无业人员网罗于其手下,互相配合、互相利用、各取所需,四处寻找曝光点要挟诈钱,合唱一出“捉放曹”,然后一起分赃。遇到阻力时,就由持证妓者出面摆平。这些职业操守沦丧的妓者们,就像一个老鼠坏了一锅汤,把新闻媒体从业队伍的形象给染得面目全非。

与张国发保健时报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