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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医生的职责

发布时间:2020-08-31 13:51:59

1、儿童保健医生应具备哪些专业技能?

儿童保健医生应具备专业技能。
承担儿童保健业务的管理、培训与指导工作。
儿童保健科为0-6岁儿童提供生理、心理、智能等全方位的保健服务。
具体项目比如各身体部位的检查。

2、儿童保健科是做什么的?

儿童保健科属于一个重要的学科,是相对于儿科普通临床科室而言的。儿童保健科主要看百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看孩子的生长发育情况,动态的看孩子的生长、度体重、身高是否达标,从而及早发现具体原因,进行针对性的处理。其次,进行营养咨询,孩子的具体喂养怎么办,比专如孩子出现腹泻,怎样换用不腹泻的奶粉。如果孩子属于乳糖不耐受引起的,可以换用去乳糖奶粉。如果是蛋白奶粉过敏引起的,要属换具体的水解蛋白奶粉。最后,要给孩子进行健康的咨询,比如孩子的疾病怎样进行良好的预防,也属于儿童保健科的内容。

3、社区儿童保健工作内容是什么?

保健科负责全市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常规。

抓好全市儿童系来统保健管理工作,做好散居儿童系统管理和体弱儿管理,指导基层开展业务工作,抓好质量评审。开展“五病”监测,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努力降低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源

儿童保健科负责全市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各百项管理制度和技术常规,并制定质量评价标准考核制度。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监测和指导,促进集体儿童生长发育及心理卫生保健,防止疾病流行和意外伤害的发生,保护促进集体儿童身心健康。

(3)儿童保健医生的职责扩展资料:

社区儿童保健工作度的相关要求规定:

1、掌握全市儿知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主道要因素,掌握全市6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定期召开儿童保健工作会议,协助上级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2、积极组织开展科研工作,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经常深入基层,热情支持、指导下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4、请问妇幼保健医生具体工作是什么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妇幼保健机构

(一)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

(二)依据《管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的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三)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妇幼保健机构对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3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地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当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

(五)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一日生活安排、儿童膳食、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伤害预防、心理行为保健、健康教育、卫生保健资料管理等工作。

(六)协助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对辖区内承担托幼机构儿童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专业技术的指导和培训。

(八)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交流经验、学习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收集信息,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4)儿童保健医生的职责扩展资料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 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

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5、保健医生的工作具体有哪些?

保健医生职责
1、负责全园幼儿及职工的保健卫生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每学期制定保健、卫生工作计划,了解新入园幼儿的“三防”接种及体检情况,定期做好驱虫、矫正和治疗眼病,防治龋齿等工作。
2、全面了解幼儿生长发育情况,期末向家长汇报。
3、负责每天晨检,做到一看、二摸、三问、四检查,并监督指导教师做好午检和晚检工作。对患病幼儿及时做好妥善处理,指导体弱幼儿护理工作,发现传染病,指导保育员做好消毒工作并及时报告防疫部门,争取有效措施防止蔓延。每月公布一次幼儿发病率,找出发病率升降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4、指导厨房人员搞好饮食卫生和检查饮食用具消毒工作,指导各班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工作,定时检查各班体育锻炼及户外活动情况,了解幼儿的进步和睡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负责保管医务室一切物品、用具、药物,做好卫生知识宣传、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和灭蚊蝇工作,协助后勤组长检查、评比、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工作,按时送报表。 
6、负责常备药物的购买,每天按时送药到班,为家长代煎中药,并照顾病儿按时服药。
7、了解幼儿心理健康情况,对有不良习惯及心理障碍的幼儿,与班上的教师配合商讨矫正办法,并定期进行监测。
8、认真钻研卫生保健业务,学习《规程》、《纲要》,以进一步了解掌握幼儿教育工作特点,更好地搞好工作。
9、定期对保教人员进行有关“幼儿常见病”的知识讲授,定期在“家长园地”专栏中介绍有关育儿知识及保健卫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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