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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预防保健知识

发布时间:2020-08-27 21:18:49

1、幼儿健康教育小常识

1、幼儿衣服的增减要适当,最好能根据当天天气来决定穿多少衣服。

2、在春季传染病多发季节,注意家中空气的流通。

3、带孩子外出时注意不要去人多的地方。

4、教育孩子注意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5、孩子运动后容易出汗着凉,请在孩子运动前先脱去一件外衣,运动后再及时穿上。

6、盐水的妙用:家长可以为幼儿用盐水刷牙,也可以用盐水为幼儿漱口,以保持口腔清洁,还可以在早晨让幼儿喝点盐水,对肠胃有清洁和清热解毒的功效。

7、维生素C能提高免疫力和抗病能力,对孩子的脑和身体都有很重要的作用。春季多风,气候干燥,易引发出血症,维生素C对防止出血有很好的作用,必须及时供给。

8、孩子长高主要是骨骼发育的结果。骨的主要成分是钙。补钙一般有两个办法:一是药补,另一个是食补。最好采用食补法,含钙丰富的食物有芝麻、黄花菜、萝卜、胡萝卜、海带、虾皮等。再就是排骨汤和骨头汤。不能让孩子多吃糖、巧克力、糕点,因为里面含有较多的磷酸盐,能阻碍钙在体内代谢。

9、幼儿园和家庭要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不用脏手乱摸鼻子和眼睛等。建议家长早晚用冷水为幼儿洗脸洗鼻,以增强幼儿鼻黏膜对冷空气的适应能力。冷水洗脸最好是在夏天或春天天气渐暖时开始进行,一旦开始,便要坚持,即使冬天也不要间断。

10、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房间的湿度。幼儿园应定期对空气消毒,幼儿床单被褥勤洗勤晒。此外,在打扫卫生时,应尽量避免尘土飞扬。

11、孩子在幼儿园每天要保证有足够的户外活动时间,让幼儿得到足够的日光照射,充分呼吸新鲜空气,幼儿园应为幼儿安排多样化的体育锻炼项目,以提高幼儿自身的抵抗力。

12、建议幼儿家长充分利用双休日和平时饭后散步时间,进行幼儿乐于接受的亲子游戏活动,循序渐进地加大636f70797a6431333433616163幼儿的运动量。

13、春季气候变化无常,家长和教师应及时为幼儿增减衣服,避免幼儿受凉,同时还要保证幼儿有足够的睡眠时间。

2、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内容有哪些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有目的有计划的对保育员进行培训。我园认真贯彻保教并重的原则,随着办园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对保育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园除了定期进行保育员技能考核外,每学期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都制定培训内容,有理论学习、事例研讨、技能比赛等等,优化了保育员的整体素质。 

培养健康自理自立、文明守礼的好儿童。在生活自理能力上,从小班开始,逐步培养幼儿刻苦耐劳的品质和自我服务能力。开展有关的专题活动、开展自理能力竞赛活动、大带小活动、班际交流活动等。

培养了幼儿从小爱劳动的良好品德,以及为他人服务和严以律己、公正待事的优良品质,而且在活动中让幼儿学会交往、学会礼让。把握一日活动中的良好时机,在自由活动中注重幼儿与同伴的友好合作交往能力;

重视餐前十分钟让幼儿讲述自己的见闻,学会交流与分享;餐后散步的时候,每遇到老师与客人都主动打招呼,培养幼儿的文明、守礼的良好常规。

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的作息时间,每天保证2小时的户外活动,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坚持开展赤脚运动,增强幼儿体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2)幼儿园预防保健知识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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