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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保健室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29 06:54:14

1、从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两个方面论述学校卫生室和保健室的区别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6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一)卫生(保健)室设置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
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
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顺祝你2015幸福快乐。

2、论述学校场地的卫生要求

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 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 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 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六条 体育场地要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安全。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要保持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 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 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条 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 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3、学校申请医务室条件有从医年限要求吗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 令第1号发布)第二十条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
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 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08年6 月9日发布)规定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 (一)卫生(保健)室设置 1.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 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 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卫生(保健)室人员配备要求 1.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 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 师资格的教师担任。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 书。 (三)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 1.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 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 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规定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 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 三、房屋:(一)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体重称、身高坐高计、握力计、肺活量计、血压计、听诊器、胸围尺、串镜、五 官科检查器械、诊察床、口腔科器械、检眼镜片箱、对数灯光视力表箱、化学消毒剂、显微镜、X光机、高速涡轮牙钻、721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恒温箱、离心机、电冰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4、卫生室和保健室的区别是什么

卫生室和保健室的区别:

1、职能不同,卫生室是医疗机构,以治病为主。保健室是健康保健咨询,以生长发育咨询为主。

2、单位类别不一样,卫生室一般以村为单位,是国家设立的医疗行政单位。保健室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设的。

3、性质不同,卫生室主要是检查、治疗疾病。保健室主要是检查、预防,发育测评及辅助。


(4)学校卫生保健室制度扩展资料:

一、卫生室:

1、诊室,宽敞、布局合理,应具备诊断桌、诊查床、诊查凳、候诊椅、血压计、听诊器、脉诊枕、手电筒、清洁口表、肛表、一次性压舌板、身高体重仪、针灸、火罐、艾条、人体穴位挂图,诊查用物规范放置,诊查记录书写及时、清楚、详细,并设置资料柜分类放置。

2、治疗室,相对无菌区,室内宽敞,光线充足,无色透明,四面光洁(地面、墙面、天花板、桌面),便于清洁消毒,备有药物配伍禁忌表、药敏配制表。

3、处置间,室内三面光洁,为污物分类、处置的地方。一般在治疗室近处。

4、留观室,光线充足,留观床两张以上,床位为标准的病床(高60~65cm,宽85~90cm,)。每床占用面积5~7m,床旁桌、床旁椅、褥垫、棉被、毛毯、枕芯、被单、被套统一整洁,并配备输液架、氧气瓶(袋)、留观椅、痰盂,有条件的安装电视机、天轨输液架,房内设置厕所、洗手池等。

5、药房药柜整齐清洁,中成药、西药分类分开摆放,明码标价,正名正字。调剂台宽敞、透明,中药调剂设备齐全、清洁、摆放适宜位置。冰箱清洁无污渍,温度适宜。无过期药品。中药饮片不少于50种或中成药不少于30种,无过期药品、变质药品及假药。

二、保健室:

1、新生儿保健,自出生后脐带结扎时起至生后28天内,称新生儿期。

这一时期小儿脱离母体开始独立生活,内外环境发生巨大变化,但其生理调节和适应能力不够成熟,易发生体温不升、体重下降,各种疾病如产伤、窒息、溶血、感染、先天畸形等,不仅发病率高,死亡率也高。

2、婴幼儿保健,1周岁后到满3周岁之前为幼儿期。生长发育速度较前减慢,尤其在体格发育方面。活动范围渐广,接触周围事物增多,智能发育较前突出,语言、思维和应人应物的能力增强,但识别危险的能力尚不足,故应注意防止意外创伤和中毒。

3、学龄前期保健,3周岁后(第4年)到入小学前(6—7岁)为学龄前期。体格发育速度又减慢,达到稳步增长,而智能发育更趋完善,求知欲强,能作较复杂的动作,学会照顾自己,语言和思维能力进一步发展。

4、学龄期保健,从入小学起(6—7岁)到青春期(女12岁,男13岁)开始之前称学龄期(相当于小学学龄期)。此期小儿体格生长仍稳步增长,除生殖系统外其他器官的发育到本期末已接近成人水平。脑的形态已基本与成人相同,智能发育较前更成熟,控制、理解、分析、综合能力增强,是长知识、接受文化科学教育的重要时期。

5、国家规定学校医务室要配备的设备,和重要要求

卫生室

(1)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有适应学校卫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区。

(2)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

(一)基本要求

每年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选择符合相关要求的保健和医疗机构承担学生体检工作。

(二)健康体检项目

1.问诊:既往病史,近期发热、咳嗽史或其他明显不适症状。

2.内科检查项目:心、肺、肝、脾、血压。

3.眼科检查项目:裸眼远视力、沙眼、急性传染性结膜炎。

4.口腔检查:牙齿、牙周。

5.外科检查项目:头、颈、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6.形态指标:身高、体重。

7.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8.结核菌素试验。

(5)学校卫生保健室制度扩展资料

医务室管理制度

为给全校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确保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医药管理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做到文明礼貌,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钻研业务技术,医术精湛,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

3、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学校师生员工常见病的治疗和保健工作。

4、要建立门诊制度,病历、处方的书写要规范,做好保存留底,遇急重病人应进行紧急处理,因技术和医疗设备有限而无法得到良好救治,应及时转院或送往市区医院。

5、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要在政府部门认可的医药单位采购,并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进货台帐。

6、药品要专人负责管理,分类摆放整齐并做好品名标识。一经发现霉变和过期失效的药品要及时停止销售并下架处理。

7、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医疗器械并按规定消毒处理。使用的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不得随意丢弃,要集中销毁。

8、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等防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9、做好学校各类大型考试和活动的医疗服务工作。

10、保持医务室内的清洁卫生。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南昌理工学院-医务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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