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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要什么证件

发布时间:2020-07-27 00:07:58

1、保健食品需要哪些资质或许可证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5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以及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指导监督省、自治版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相关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并配合国家食品权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等工作。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和备案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承担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2、办保健食品证需要什么手续

保健食品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你可以到当地药监局办理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如果只是经营的许可证的话,应该在县级以上的药监局就可以办理。如果当地有行政许可中心的话,就直接到许可中心办理。

3、如何办理保健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保健品经营许可证的手续如下:

1、保健食品企业经营许可申请表;

2、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预先核准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新开办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复印件;

5、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企业卫生管理组织文件、卫生及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复印件、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材料;

7、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应当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8、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保健食品要什么证件扩展资料:

2017年6月1日起,任何食品经营者未取得含“保健食品销售”许可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保健食品销售活动。

常见的:中国劲酒、椰岛鹿龟酒、红牛、乐虎、东鹏特饮、娃哈哈启力等都属于保健食品,都需要重新申领并取得含“保健食品销售”许可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经营。

如果您销售或者将要销售保健食品,需要提出申请,并办理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

必须取得包含“保健食品销售”许可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销售保健食品。

4、生产保健食品需要达到什么许可条件?

生产保健食品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保健食品要什么证件扩展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5、卖保健食品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的证件大致如下:
1、个人的健康证(大概60元(包括体检)不要办多,要花钱的)
2、卫生许可证 (提供厂家的整套资料,问厂家多要几份,要带红章的复件)
3、工商营业执照
4、税务证(地税)

6、卖保健品要什么证,需要些什么?

卖保健品需要以下证件: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件,卫生许可证,个人健康证,各类代理产品下发的国家质监部门证件或者是合格证件以及代理证职责证件。

以下是办理保健品售卖点所需要经历的流程及材料准备:
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一)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中“所附资料”顺序排列。每项资料加封页,封页上注明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注明该项资料名称。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整套资料用打孔夹装订成册。
(二)申报资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三)除《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申报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骑缝章(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加盖所有申请人印章),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加盖的印章应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并具法律效力。
(四)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提交联合申报负责人推荐书。
(五)申报资料中同一内容(如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等)的填写应前后一致。
(六)产品名称应包括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产品名称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
2.反映产品的真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
3.品牌名可以采用产品的注册商标或其他名称。
4.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以及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
5.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其表述应规范、准确。
6.增补剂型的产品,在命名时应采用同一品牌名和通用名,但需标明不同的属性名。
7.进口产品中文名称应与外文名称对应。可采用意译、音译或意、音合译,一般以意译为主。
8.保健食品命名时不得使用下列内容:
(1)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及地方方言;
(2)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如“高效”、“第×代”;
(3)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4)外文字母、符号、汉语拼音等(注册商标除外);
(5)不得使用与功能相关的谐音词(字);
(6)不得使用人名和地名(注册商标除外)。
(七)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标签与说明书及有关证明文件中的外文,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外文参考文献中的摘要、关键词及与产品保健功能、安全有关部分的内容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外国人名、地址除外)。
(八)申请人提交补充资料,应按《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和内容逐项顺序提供,并附《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在提交补充资料时,应将该项目修改后的完整资料一并提供,并注明修改日期,加盖与原申请人一致的公章。
(九)已受理的产品,申请人提出更改申报资料有关内容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试验报告以及其它可能涉及产品安全和功能的内容不得更改。
2. 除上述内容外,如需更改,申请人应向原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更改申请,说明更改理由,注明提交的日期,加盖与原申请人一致的印章。申请人应提供更改后该项目的完整资料。
(十)未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的产品,其申报资料及样品一般不予退还,但已提交的《委托书》、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生产销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生产国(或地区)有关机构出具的生产企业符合当地相应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原件(再注册产品除外)除外,如需退还,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不批准意见的3个月内提出书面退还申请。
(十一)新产品注册申请应提交申报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8份;变更与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应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6份。复印件应当与原件完全一致,应当由原件复制并保持完整、清晰。其中,申请表、质量标准、标签说明书还应当提供电子版本,且内容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7、销售保健食品的商家需要准备什么资质?

1、商户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开设保健食品的商家必须持有该证照,证照许可范围必须明确注明“保健食品销售”权限。

2、保健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保健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上两证部分厂商是二证合一,具体要看经营范围以及许可范围。

4、保健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保健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即批准文号)复印件;

6、如系进口保健食品须提供《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即批准文号)复印件;

7、如系进口保健食品,需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及检验检疫合格的报告或证明复印件。

(7)保健食品要什么证件扩展资料

保健食品亦称功能性食品。一个特定的食品种类。它具有调节人体功能的作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适于特定人群食用。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严格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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