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依据:依据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申办对象: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个人。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具有当地户口。
(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
(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
(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
(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现从事的诊疗活动必须与医师职称专业相同(单科)。
(9)注册资金达到1万元以上。
审批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申请开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
(2)所在地人口分布、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300米左右医疗机构分布情况;
(4)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疾病患病率;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建筑面积及实用面积、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9)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0)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1)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
(12)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申请开办医院的法人,可以不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但主要责任人必须是卫生技术人员;申请开办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到的法人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初审为25个工作日,审批为45个工作日。 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在放松条件,一些地方也在简化流程,但真正实施起来还是困难重重,在办理的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时,去北京才众集团咨询也是一条准确的捷径!
2、是否需要申请医疗卫生许可证
需要到当地卫生局业务股申请《医疗执业许可证》,工作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环境卫生都必须达到要求。
3、医疗器械办理卫生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材料1、《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材料登记表》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4、拟办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质量检验员(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个人简历、联系电话)? ?⑴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一名?? ⑵企业质量员一名?? ⑶企业质量检验员一名(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专职质量员、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应具有与其经营产品类别相关(医疗器械、医学、药学)的专业学历,熟悉国家及本市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5、拟办企业办公场所和仓库办公设施及仓储设备清单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网络图7、拟办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能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能8、拟办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及记录表格
4、现在要去卫生局办理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但卫生局说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没有“医疗保健”
你去工商局增来加不上的。这个要先办理医疗的许可证(前置手续),然后才能在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加入医疗保健的。
先到当地工商部门办个名称预先核准(其实就是起名字 字号名称),然后复印这个,去相关部门办理相源关的许可证,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填写相关表格、办公司还要验资,及几个全伙人百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个体要提供一寸照片4张、提供身份证、相关许可证副本、婚育证明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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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要增加医疗保健,需要先办理许可证吗?
需要办理保健品经营许可证,医疗的看是做医疗器械还是卖药;医疗器械的话是医百疗器械经营许度可证;药的话是药品经营许可证。这个都是需要审批的,而且地址必须是实际地址,这些也是需要核查的。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问营业执照》的登答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版。正本应当置于公权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6、医疗机构需要办理哪些证件才可以开
需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百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度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第二十七条知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道作。
(6)医疗保健许可证扩展资料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内职称的标牌。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容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7、怎样才能办到医疗卫生执业许可证?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
申请设办医疗机构单位或个人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应提交:
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普通设备清单和药品种类清单。 卫生局自受理申请日起四十五天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派出人员到现场考察核定,由承办人或经办人提出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合格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合格用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 自受理申请日起四十五天内。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份收费45元。
二、受理条件
(一)申办医疗机构
1、单位或个人申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新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医院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2公里,门诊部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1公里,诊所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0.5公里;
(4)总投资诊所不少于5万元,门诊部不少于10万元,医院每张床位不少于20万元;有满足执业需要的注册资金。
2、申办门诊部以上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3)至申请日止,5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4)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5)年龄: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
(6)非在职人员。
3、申请设置个体诊所,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2年以上;
(2)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3)外地户口的人员除具备(2)外,职称必须是副主任医师以上。
4、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2)正在服刑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
(3)在职人员(包括停薪留职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直接责任人员;
(5)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满5年的医疗机构的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7)患传染病未愈或者其他健康原因不宜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人员。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1、医疗机构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获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企事业内部医疗机构同意备案书》;
(2)符合《郑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的资金、仪器设备、卫生技术人员以及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必要设施;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与《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不符;
(2)不符合《郑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投资资金不到位;
(4)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
(5)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及X光室验收不符合要求;
(6)消毒供应室设置不符合要求,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的技能考核不合格。
需要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然后由相关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的话应该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需要携带的材料,前往有关部门进行办理。看上去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十分的简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操作起来十分的复杂,小编建议大家在办理之前去一趟相关部门进行详细的咨询。
8、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哪些证件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依据:依据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申办对象: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个人。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具有当地户口。
(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
(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
(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
(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现从事的诊疗活动必须与医师职称专业相同(单科)。
(9)注册资金达到1万元以上。
审批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申请开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
(2)所在地人口分布、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300米左右医疗机构分布情况;
(4)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疾病患病率;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建筑面积及实用面积、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9)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0)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1)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
(12)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申请开办医院的法人,可以不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但主要责任人必须是卫生技术人员;申请开办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到的法人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初审为25个工作日,审批为45个工作日。 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在放松条件,一些地方也在简化流程,但真正实施起来还是困难重重,在办理的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时,去上海才团咨询询问也是一条准确的捷径!
9、医疗机构许可证需要什么
1、《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原件);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审核);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房产证或已经公证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审核);
4、标明比例的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原件+复印件);
5、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原件+复印件);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原件);
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 书、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审核);
8、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一致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任职证明原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不一致的,另外须补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履历、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省卫生厅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