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要从美国飞回国,想给家人带保健品,有什么规定吗
根据中国海关规定,个人入境可以带5000RMB的自用产品,超过这个限额的话,理论上就应该申报,这5000指所有礼品,不仅仅是保健品。
携带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 获准进境定居的中国籍非居民旅客携运进境其在境外拥有并使用过的自用物品及车辆,应在获准定居后3个月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证明,向定居地主管海关一次性提出申请。上述自用物品中,除本规定所附《定居旅客应税自用及安家物品清单》(见附件2)所列物品需征税外,经海关审核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的准予免税进境。其中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物品每种限1件。自用小汽车和摩托车准予每户进境各1辆,海关照章征税。
获准进境的自用物品及车辆,应自海关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从批准的口岸运进,物品进境地海关凭定居地主管海关的批准文件,对其中的机动交通工具,同是凭旅客填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验放手续。
(1)保健品完税扩展资料:
第七条 定居旅客自进境之日起,居留时间不满2年、再次出境定居的,其免税携运进境的自用物品应复运出境,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向海关补缴进口税。
第八条 进境长期工作、学习的中国籍非居民旅客,在取得长期居留证件之前,海关按照本规定验放其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在取得长期居留证件之后,另按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和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私用物品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对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和经常出入境人员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具体管理规定授权有海关制定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后公布实施。
前款所述"短期内多次来往"和"经常出入境"指半个月(15日)内进境超过1次。
第十条 除国家禁止和限制出境的物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外,中国籍旅客携运出境的行李物品,经海关审核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准予出境。
以分离运输方式运出的行李物品,应由本人持有效的出境证件,在本人出境前向所在地海关输海关手续。
第十一条 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及规定的限量、限值或品种范围的,除另有规定者外,海关不予放行。除本人声明放弃外,应在3个月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输退运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
2、保健食品备案
3、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申报哪些税种?
销售保健品需要交纳增值税
支付员工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可以办理银行代扣代缴的城建税,教育税附加
企业所得税
有车的要缴纳车船税(车子作为公司固定资产才缴纳,私人所有不交)
4、进口保健食品备案需要些什么
去北京进行保健食品的进口备案,审批需要3-6个月,保健药品的话需要6-12个月。
备案所需提供资料:样品,国外生产商的授权证明(抬头必须是生产商),公证处公证,成本报告,生产日期,国外1年的销售证明等信息
化验流程:凭国外公证原件以及翻译件去北京再做一次国内的公证,2次公证后,开始做化验,检验卫生学稳定性 毒理 动物功能 人体功能 人体试食 兴奋剂检验 功效成分检测。
国外必须提供原产地证和卫生许可证,生产日期证明。
国外出口时候制作的发票箱单,必须提供。
进口所需所有资料:原产地证,卫生许可证,发票箱单,提单,销售合同,报关报检委托书,适用标准声明,承诺书。
设计标签(该步骤可以提前操作,把货物成分、生产日期等信息提供给我们即可)
凭提单去换提货单,然后准备提货。
凭原产地证、卫生证、发票箱单、报关报检委托书等资料,报进境备案。如产品成分中包涵任何动物植物的成分,则做过动卫检后,货拉进保税仓库,如没有,则直接进保税仓库。
在保税仓库中,贴标签,然后预约商检,做商检。商检会审核标签,随机抽样化验,检验OK,商检放行。
报一般贸易进口,海关查验,审价等,确定价格在合理范围内,货物与申报内容一致,出税单。
我司通知贵司交税,完税后,海关放行,告知仓库,仓库放行。
之后由我司安排车队运送货物,或者由贵司安排车队来我司仓库提货,听客户指令决定。
5、请问谁知道医药保健品的税怎么算啊?例如:阿胶
13%
税目
税率
范围
说明
一、销售或进口货物除列举的以外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 )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四项规定:“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三、农业产品
13%
包括植物类、动物类
1.植物类
粮食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梁、谷子和其他杂粮,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
切面、饺子皮、馄钝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豆制小吃食品不包括。
蔬菜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料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烟叶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茶叶包括各种毛茶。
园艺植物指可供食用的果实。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药用植物
利用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油料植物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纤维植物
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糖料植物
林业产品包括原木、原竹、天然树脂及其他林业产品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其他植物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动物类
水产品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畜牧产品包括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
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
蛋类产品 鲜奶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亦属征税范围,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动物皮张
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动物毛绒
其他动物组织包括蚕茧,天然蜂蜜,动物树脂及其他动物组织。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四、粮食、食用植物油
13%
粮食包括稻谷;大米;大豆;小麦;杂粮;鲜山芋、山芋干、山芋粉;经过加工的的面粉(各种花式面粉除外)。
淀粉不属于农产品的范围,应按照17%征收增值税。
食用植物油包括从植物中加工提取的食用油脂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
五、其他货物
13%
包括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六、出口销售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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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柴油、援外出口货物、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糖、新闻纸等国家规定不予退税。
说明:
一、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二)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三)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四)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
(五)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二、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按6%的税率征收。
四、文物商店和拍卖行的货物销售按4%的税率征收。
五、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按4%的税率征收。
六、单位和个人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按4%的征收率减半后计算缴纳增值税。
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注:“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对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八、增值税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6%.
九、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可视为免税农业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十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购进废旧物资,取得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按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和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十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凭发票上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运输费用和其他杂费合并开列,则不得计算进项税额。
6、我想开一个保健品店,需要些什么手续????
办个体户 还需要办卫生许可证
个 体 工 商 户 登 记 注 册
(一)执法内容及期限
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各类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办理完毕:
1、名称预先登记,3个工作日;
2、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
(二)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
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京暂住证、劳动用工证、进京经商证明及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4)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
(5)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3、申请变更个体工商户登记内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负责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表);
(2)须提交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如:
变更字号名称,应提交新的已预先登记的字号名称,变更经营地址,应提交新的经营场地证明,变更经营
范围、方式,涉及到有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应提交有关专项证明;
(3)要将原营业执照正副本交回注销;
(4)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4、申请个体工商户停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负责人签署的停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停业登记的存照证明表);
(2)要将营业执照正副本交回暂存(最长期限六个月);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5、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歇业登记表);
(2)税务部门出具完税证明;
(3)个体营业执照正副本及营业用章;
(4)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发票申请分2种:第一,按定税方法,即每月不管有没有营业额都是每月交纳相同的税额;第二是根据开具发票的金额每月按税率缴税
7、我所在公司是经营护肤品和保健品的小规模纳税人,我们公司应该交什么税呢?开的一般发票的税率是多少呢?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6%的征收率。
2、城建税:实交增值税的7%;
3、教育费附加:实交增值税的3%;
4、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根据年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
5、有自有房产,要交纳“房产税”
6、有土地使用权,要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7、签订应税合同和使用营业账簿、权利证照等 ,要交纳印花税。
税种很多。
8、请问保健品的税率是多少啊?
保健品属于应交增值税的范围,税率:一般纳税人17%,小规模纳税人3%。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本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代开发票时,每次不超过300-500元(各地政策执行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小于300元)不征税。
起征点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8)保健品完税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第十三条 混合销售行为依照本细则第五条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的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9、保健品纳税人主业填什么?
保健品销售,纳税人应该填写销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