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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保健职责

发布时间:2020-07-22 18:04:49

1、村级妇幼保健院的职责有哪些

村级妇幼保健员的工作职责

一 掌握本村孕产妇人数,出生数,孕产妇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数等有关数据,正确填写村级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册,7岁以下儿童保健登记册,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册.

二 及早发现并动员怀孕的妇女在停经12周(怀孕前3个月)到乡镇卫生院或县妇幼保健院做早孕检查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三 动员(必要时护送)孕妇定期到卫生院或妇保院做产前检查和分级住院

四 协作乡妇幼专干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发现孕产妇异常及时报告或转送到妇保院.

五 做好产后访视,回收保健手册,上交到防保站,并要求产妇于产后42-56天到卫生院做产后康复检查.

六 定期参加乡级妇幼卫生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情况,学习业务知识.

七 积极开展妇女,儿童各期保健知识宣传,组织孕妇 儿童家长参加孕妇学校 父母学校培训.

八 组织辖区妇女 儿童开展妇科防癌普查 儿童体检.

每月例会的工作安排

村级报告情况:孕妇的分娩情况,高危孕产妇的筛查 处理 转诊情况,预计下月的分娩人数,高危孕妇分娩地点的选择;儿童患病情况及治疗转诊情况(患病的人数,什么病.在那里治疗),上报有关数据,出生数,孕产妇及儿童死亡数,高危孕产妇及7岁以下儿童数,要 携带原始记录,登记本,并与计划生育部门的数据相互核对,还要汇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制度

一 早孕检查 村保健员及时发现怀孕对象,要求她们在停经3个月内到乡镇卫生院或县妇幼保健院做早孕检查并建卡建册.

二 协作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工作,发现疾病,及时治疗并报告乡防保站和县妇保院

2、妇幼保健院是做什么的

妇幼保健院是医院,里面的工作人员是医生。

妇幼保健院是建在市区或者县城内的集妇幼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医院,旨在为了妇女儿童的医疗服务。分为三个级别:省级妇幼保健院、市级妇幼保健院和县级妇幼保健院,不同级别的妇幼保健院有不同的职责。

妇女儿童健康是人类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妇女儿童健康指标不仅是国际上公认最基础的健康指标,更是衡量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发展的重要综合性指标。

《中国妇幼医院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妇幼保健机构有3144家,较2012年增加了100家;床位数17.55万张,同比增加了1.39万张。

(2)妇女保健职责扩展资料:

妇幼保健院的职责:

1、省级妇幼保健院是国家高层次的妇幼卫生专业机构。

它可以提供全面、系统、高质量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技术、医疗护理、监测监护等保健服务。

2、全面掌握全省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主要的健康问题、常见疾病和妇女儿童群体的多发性疾病、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主要致死原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需求和服务质量,出生人口质量及影响妇女儿童群体健康的主要生物、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省的妇幼保健规划和支持性规划。

省级妇幼保健院作为业务的牵头单位参与规划的具体实施。

3、负责全省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信息统计、健康教育、培训、科研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具体业务工作的技术指导并负责对市地级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进行监测和审评,定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告。

4、掌握全省妇幼卫生专业队伍数量、知识和技术水平,根据妇幼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在职人员及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要有计划培训妇幼保健短缺专科人才,以满足保健工作的重要。

5、能承担本科室研究生及妇幼卫生中高级人才的进修培养任务。

6、能承担国家、省级科研课题和进行国际合作;针对本省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主要问题、重点疾病,开展应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7、接受下级妇幼保健院的会诊、转诊,坚持双向转诊制度。

为市地县妇幼保健院提供有关产前诊断、遗传咨询、围产期检测技术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8、负责服务、整理、分析、储存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指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人口出生质量、各项妇幼卫生工作指标及妇幼卫生资源转入等数据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反馈给市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院。

负责对危害妇女儿童健康主要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开展防治工作,承担国家检测室的监测任务。

9、执行省级妇幼保健院建筑、装备标准。

3、社区妇女保健中护士应该发挥怎样的角色和作用?

社区妇女保健中护士应该发挥怎样的角色和作用?配合医生做好记录

4、求:请问妇幼保健主要做什么工作?这工作好吗?

妇幼保健顾名思义是关于妇女还小孩子的保证健康的事业,和护士一样的辛苦,但要比护士比较好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希望你做妇幼保健。

5、妇幼保健干什么啊?

妇幼保健院是专门为妇女儿童提供医疗和预防保健的医疗机构。妇保科是负责产前检查,生产,产后保健,产后儿知童保健,妇科疾病等检查的科室,孕期妇女生殖功能检查和功能矫正以及孕期检查,产妇检查,分娩等服务。卫生院不仅做好卫生保健工作,而且对妇产科进行诊治。住院,分娩等。

妇幼保健医院在装修设计上应坚持以人为本、以妇女儿童为中心的理念,创造一个安全道温馨、舒适洁净且充满新鲜活力的医疗环境,不仅能调节就诊者的不良情绪,还能有效树立和传递医院文化形象。

(5)妇女保健职责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对孕产妇建立保荐手册,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

2、对孕产妇至少进行5次孕期指导版,包括体格检查和产科检查(体权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心理适应、孕期营养等资讯。

3、进行高危孕妇初步筛查,转诊,随访。

4、开展产后访视,指导产后避孕。

5、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咨询。开展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向社区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节育药具。

6、妇幼保健是什么意思?

妇幼保健指的是妇女和儿童保健管理。妇女保健包括婚检、孕妇的产前检查,叶酸的发放、高危孕产妇的监控、生殖健康的宣传、分娩的一系列检查和产后访视。儿童保健包括小孩子的产后访视,体检,疫苗接种,体弱儿的监控,新筛(新生儿筛查)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根据不同地区情况提出分级分类指导原则,并对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

(6)妇女保健职责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

(二)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

(三)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

(四)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7、妇女保健工作组织机构中的业务机构包括哪些

妇幼保健是公共卫生的一项重要内容,妇幼保健机构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百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明确妇幼保健机构的性质和功能定位,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我部制定了《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依据《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知府举办,不以营利为道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
第三条 妇幼保健机构要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发展专方向。
第四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属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妇幼保健机构的规划和监督管理。

8、请问妇幼保健医生具体工作是什么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妇幼保健机构

(一)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

(二)依据《管理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的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三)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妇幼保健机构对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3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地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当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

(五)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一日生活安排、儿童膳食、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伤害预防、心理行为保健、健康教育、卫生保健资料管理等工作。

(六)协助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对辖区内承担托幼机构儿童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专业技术的指导和培训。

(八)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交流经验、学习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收集信息,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8)妇女保健职责扩展资料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 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

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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