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妇幼保健院应当执行什么性质会计制度
妇幼保健百院是非营业性的医疗单位,性质上属于医院的一种,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度》。
《医院财务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知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道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内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容疗卫生机构。
2、县级妇幼保健院院长是什么行政级别?
县级妇幼保健院院长的行政级别是副科级的行政待遇,县级妇幼保健院一般都是2级甲等的医院级别,部分为2级乙等
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
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
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
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作者注]下同)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注:实际执行中,一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等。等的划分是按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1000分计分而划分出来的。)。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3、县上的妇幼保健院的院长属于什么等级?
县级妇幼保健院院长的行政级别是副科级的行政待遇,县级妇幼保健院一般都是2级甲等的医院级别,部分为2级乙等
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
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
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
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作者注]下同)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注:实际执行中,一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等。等的划分是按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1000分计分而划分出来的。)。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4、妇幼保健院是做什么的
妇幼保健院是医院,里面的工作人员是医生。
妇幼保健院是建在市区或者县城内的集妇幼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医院,旨在为了妇女儿童的医疗服务。分为三个级别:省级妇幼保健院、市级妇幼保健院和县级妇幼保健院,不同级别的妇幼保健院有不同的职责。
妇女儿童健康是人类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妇女儿童健康指标不仅是国际上公认最基础的健康指标,更是衡量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发展的重要综合性指标。
《中国妇幼医院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妇幼保健机构有3144家,较2012年增加了100家;床位数17.55万张,同比增加了1.39万张。
(4)妇幼保健院制度扩展资料:
妇幼保健院的职责:
1、省级妇幼保健院是国家高层次的妇幼卫生专业机构。
它可以提供全面、系统、高质量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技术、医疗护理、监测监护等保健服务。
2、全面掌握全省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主要的健康问题、常见疾病和妇女儿童群体的多发性疾病、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及主要致死原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需求和服务质量,出生人口质量及影响妇女儿童群体健康的主要生物、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省的妇幼保健规划和支持性规划。
省级妇幼保健院作为业务的牵头单位参与规划的具体实施。
3、负责全省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信息统计、健康教育、培训、科研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具体业务工作的技术指导并负责对市地级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进行监测和审评,定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告。
4、掌握全省妇幼卫生专业队伍数量、知识和技术水平,根据妇幼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在职人员及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要有计划培训妇幼保健短缺专科人才,以满足保健工作的重要。
5、能承担本科室研究生及妇幼卫生中高级人才的进修培养任务。
6、能承担国家、省级科研课题和进行国际合作;针对本省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主要问题、重点疾病,开展应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7、接受下级妇幼保健院的会诊、转诊,坚持双向转诊制度。
为市地县妇幼保健院提供有关产前诊断、遗传咨询、围产期检测技术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8、负责服务、整理、分析、储存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指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人口出生质量、各项妇幼卫生工作指标及妇幼卫生资源转入等数据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反馈给市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院。
负责对危害妇女儿童健康主要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开展防治工作,承担国家检测室的监测任务。
9、执行省级妇幼保健院建筑、装备标准。
5、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卫生部关于印发《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 妇幼保健是公共卫生的一项重要内容,妇幼保健机构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明确妇幼保健机构的性质和功能定位,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我部制定了《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内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依据《母婴保健法》、《容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所以:- -请参考:《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