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健用品的标签上写的什么?
一、购买保健品要看标志。保健食品目前使用的是天蓝色专用标志,与批准文号上下排列或并排排列。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是“卫食健字××号”,进口保健食品是“卫进食健字××号”。只有认清保健品专用标志和批准文号才能保证所购买的保健食品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
二、购买保健品要看包装标签说明。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除印有简要说明外,应标有功能、成分名称、含量、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注意事项、储存方法、生产批号、生产厂家等。
三、购买保健品要注意产品的“适宜人群”。保健食品只适宜特定人群调节机体功能,因此要对“症”选购。要详细查看保健品标签和说明书,看看自己是不是该保健品的“适宜人群”,或者是不是“不适宜人群”。老年人、体弱多病或患有慢性疾病的病人、儿童及青少年、孕妇更要谨慎选择保健品。
四、购买保健品不能简单地以价格来衡量保健食品的效果。由于保健品的品牌、剂量和是否添加其它物质等因素,价格自然不一样。
五、购买保健品要正确对待广告宣传。不要盲目相信保健品广告里的用语,不要被某些企业个别案例或者编造案例的广告宣传所迷惑;也不要轻信“穿白大褂”的所谓“专家”的夸大宣传
对于保健品的标签,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也有严格的规定。据了解,保健品标签上除了名称、各种原料含量、生产日期、生产商、包装者、销售商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外,还必须注明 “ 某某补充品 ” 的字样,如膳食补充品、维生素E补充品、草本补充品等,这主要是在敬告消费者,不能将保健品作为主餐食品大量或者单独食用。
另外,美国保健品的标签上还必须有 “ 补充成分表 ” ,详细标明该保健品中膳食补充成分的含量。例如含有维生素D的钙片,其补充成分表中,就要标明每片钙片中,钙以及维生素D的含量。除了主要膳食补充成分外,保健品中的其他含量也要详细列出名称,如钙片中还含有矿物油、玉米淀粉、二氧化硅等十几种成分,都要进行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保健品制造商如想在标签上声明该产品有什么保健功能的话,就一定要同时在标签上声明:该产品不能作为诊断、治疗或者预防任何疾病使用。因为在美国,只有药品才能做出这些关于疾病疗效方面的声明。
美国保健品市场巨大,竞争激烈,但是在电视节目中很少看到保健品广告。事实上,一般只有在专门的健康类杂志中才可以看到相关产品的广告。即使在广告中,美国的保健品生产商也不敢盲目夸大自己的产品效果,相反,它们在措词上显得过于 “ 胆小 ” ,例如经常使用 “ 该产品过量食用可能会导致什么问题 ” ,或 “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请咨询医生意见 ” 等。这主要是因为,一旦保健品出现夸大其词的情况,让消费者抓住小辫子,那么在美国这个爱打官司出了名的国家,绝对会 “ 吃不了兜着走 ” 。
2、保健食品标签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哪些基本原则,应标注哪些内容?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复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食品标制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说明书。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它有关信息。
最小销售包百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度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签标示的要求知(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主要加工工艺等食品属性的道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3、关于保健食品包装标签的规定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卫生监发[1996]第38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一切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
第三条 本规定所用定义如下:
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功效成分:指保健食品中产生保健作用的组分。
食品标识:即通常所说的食品标签,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说明物。借以显示或说明食品的特征、作用、保存条件与期限、食用人群与食用方法,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最小销售包装:指销售过程中,以最小交货单元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包装。
主要展示版面:指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在包装标签上最容易看到或展示面积最大的表面,一般的食品销售包装至少有一个表面可用作主要展示版面。
信息版面:是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包装表面。如果因包装设计原因,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的“信息版面”不能满足标签标示的要求(如折叠的包装袋)时,则“信息版面”可选择右侧版面右侧的下一个版面。
保健食品专用名称:表明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产品物理形态、主要加工工艺等食品属性的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用于表明保健食品主要作用的名称部分。
保健作用声明短语:以短语形式,对保健作用的简单介绍或描述。
第四条 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应科学、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
第五条 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方式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各项标识内容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标示于相应的版面内,当有一个“信息版面”不够时,可标于第二个“信息版面”。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的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的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牢固、持久,不得在流通和食用过程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必须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正确。所使用的汉语拼音或外国文字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计量单位必须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第六条 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本《办法》附件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其标示方式必须符合本《办法》附件1所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七条 凡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或标示方式不符合本《办法》者,依照《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处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
及其标示要求
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以下内容,其标示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保健食品名称
1.1 必须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以原料或功效成分名称作为专用名称时,该原料或功效成分必须是产生主要保健作用的原料或功效成分之一。
1.2 在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能表明该保健食品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当有多项保健作用时,可同时采用多个保健食品作用名称,也可采用能综合性地表明所有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应是词组或短语。
1.3 在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新创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 还可同时使用按规定所采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
1.4 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
1.5 不得使用国家已规定使用的药品名称;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
1.6 保健食品名称应标于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的明显位置。当同时使用按1.1、1.2和1.3规定所采用的专用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和其它名称时,这些名称应平行排列,字体可大小有别,但都应以宽大或粗体字书写,应端正、清晰、醒目,并大于其它内容的文字。
2 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2.1 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100个平方厘米时,保健食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
2.2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分为上下两行,上行为“卫食健字( )第 号”,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2.3 由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并排或上下排列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3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3.1 按以下计量单位标明食品的净含量:
液态食品:用体积。单位为:毫升、升,或ml、L;
固态与半固态食品:用质量。单位为:克、千克,或g、Kg;
3.2 销售包装中含有固、液两种物质的食品,除标明净含量外,还必须标明该销售包装中所有固形物的总含量,用质量或百分数表示。
3.3 同一销售包装中的保健食品分装于各容器或以相互独立的形态包装时,应在最小容器的包装上标示该容器中保健食品的净含量。同时,销售包装的保健食品净含量应标示为最小容器的数量乘以(×)最小容器中的保健食品净含量,或独立形态的保健食品数量乘以(×)单一形态的保健食品净含量;
3.4 净含量应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应与“主要展示版面”的底线相平行。
4 配料
4.1 各种配料必须按其使用量大小依递减顺序排列。食品添加剂列于后。
4.2 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以上的其它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标示该复合配料时,应在其名称后的括号内按使用量依递减顺序列出构成该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名称。
4.3 配料、复合配料、原始配料的名称必须使用能表明该配料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或国家、行业标准中的规定名称。食品添加剂名称必须使用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名称,营养强化剂名称必须使用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名称;
4.4 配料应标于“信息版面”的上方或右侧,标题为“配料表”
5 功效成分
5.1 所有功效成分均以每100克或100毫升,或每份食用量的保健食品计算其实际含量,实际含量可以用平均值表示,也可以用含量范围表示。实测值的允许偏差范围参照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
5.2 能量
5.2.1 凡通过调整食品中的能量产生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必须标示食品中的能量含量。
5.2.2 能量以KJ(Kcal)表示。
5.3 营养素
5.3.1 已列入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营养素,其名称应使用该标准规定的名称。
5.3.2 各营养素的单位如下所列:
蛋白质、氨基酸及含氮化合物以克为单位;
脂肪及脂类物质以克或毫克为单位;
总碳水化合物以及分类碳水化合物以克为单位,应以百分比标示其中的蔗糖含量;
膳食纤维以克为单位;
维生素以毫克、微克或国际单位为单位;
矿物质以克、毫克、微克为单位。
其它功效成分依不同物质以克、毫克、微克或其它单位标示。 微生态产品需标示在保质期内所含每种活性生物体的数量。
5.5 功效成分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配料表”之后,标题为“功效成分表”。
5.6 “功效成分表”应以表格形式排列,各功效成分以产生保健作用的大小依递减顺序排列(见附件--功效成分表的标识方法)
6 保健作用
6.1 保健作用应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同。
6.2 不得用“治疗”、“治愈”、“疗效”、“痊愈”、“医治”等词汇描述和介绍产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以图形、符号或其它形式暗示前述意思。
6.3 保健作用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功效成分表”之后,标题为“保健作用”。
6.4 可在“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称附近标示保健作用声明短语,短语的字体不能大于保健食品名称的最大部分。
7 适宜人群
7.1 适宜人群的分类与表示应明确。
7.2 当保健食品不适宜于某类人群时,应在“适宜人群”之后,标示不适宜食用的人群,其字体应略大于“适宜人群”的内容。
7.3 适宜人群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保健作用”之后,标题为“适宜人群”
8 食用方法
8.1 应准确标示每日食用量和/或每次食用量。食用量可以质量或体积数表示如××克,××毫升。也可以每份量表示,如只、瓶、袋、匙……。
8.2 如销售包装中有小包装时,食用量应与小包装的净含量有对应关系。如小包装的净含量为10毫升,食用量可标示为每次10毫升。
8.3 如不同的适宜人群应按不同食用量摄入时,食用量应按适宜人群分类标示。如儿童每日食用量:10克,成人每日食用量:20克。
8.4 应标示保健食品食用前的调制、勾兑、加工等方法,可用图形或符号辅以说明。
8.5 当保健食品的食用量过大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或不适宜于发挥保健作用时,应在食用方法后,标示不适宜的食用量,其字体应略大于“食用量”的内容。
8.6 必要时,应标示食用保健食品时的食物禁忌或其它注意事项。
食用方法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食用量”之后,标题为“食用方法”。
9 日期标示
9.1 保质期的标示可采用下列方式:
A 保质期……个月
B 保质期至……
C 在……之前食(饮)用
D ……之前食(饮)用
9.2 日期的标示为年-月-日,如1996-08-12。
9.3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食用方法”之后,标题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10 贮藏方法
如保健食品的保质期与贮藏方法有关,应标示其贮藏条件与贮藏方式。
保健食品的贮藏方法应标于“信息版面”,标题为“贮藏方法”
11 执行标准
必须标示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和编号。
执行标准应标于“信息版面”,标题为“执行标准”
12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
12.1 保健食品制造、分装、包装的企业名称和地址,进口保健食品的国内进口商或经销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必须与依法登记注册的相一致。
12.2 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标示原产国、地区(港、澳、台)名称及国内进口商或经销代理商的名称。
12.3 保健食品制造、分装、包装的企业名称,进口保健食品的制造企业及其原产国(地区)的名称可标于“主要展示版面”,也可标于“信息版面”,在“主要展示版面”时,应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下方,并与底线相平行。
保健食品制造、分装、包装企业的地址,进口保健食品的国内进口商或经销代理商的地址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执行标准”后。
13 特殊标识内容
13.1 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保健食品,必须在“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或“本品经辐照”。
13.2 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必须在配料表中的该配料名称后标明“经辐照”。
13.3 应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的明显位置标示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中载明的“警示性标识内容”。
4、保健品标签的材质一般有几种??谢谢
标签的材质很多种,大类可以简单分为面材,底纸,还有胶粘剂等。这里又分很多小类,大一点,面材分为一般的纸张和特殊材zd料。
专业生产PP、PE、PO、PVC、EVA、OPP。复合袋、铝箔袋、真空袋、阴阳袋、农化包装袋、高温蒸煮袋、干燥食品袋、休闲食品袋、糖果袋版、果冻袋、复合面膜袋、农业种子包装袋、兽药包装袋。
和各种材质的不干胶商标:权医药卷筒自动贴标、封口标签、卷筒 景区门票、防伪标签。洗化标签等
5、进口的保健品上应该有什么标识
LOT 0309807 BEST BY 07/11
Lot No:lot number是批号、批数的意思
Best By 后面一般接日期,是指在……之前使用最佳。
相关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要先进行标签审核,才能办理商检和清关。但问题是,有关进口食品的规定三个,即《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细则》《进口预包装特殊膳用食品标签审核细则》,和《进口预包装保健食品标签审核细则》,进口保健食品在标签审核时要提供国家药监局相关批文
根据相关规定,在
内地销售的正规进口食品必须贴有简体中文标识。中文标识上必须包含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成分、原产国家或地区、生产日期、保质期、国内经销单位名称和联系方法等内容。消费者购买进口食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场所,并仔细查看中文标签上的相关内容,如果发现标签上的字体或内容不规范,就要谨慎购买。
市场上出售的没有中文标识的进口食品,很可能是经过非正规渠道入境的,甚至可能是不法分子仿冒伪造的。这些身份不明的进口食品没有经过正规部门的检验检疫就进入销售环节,质量和卫生都缺乏保障,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消费者千万不要购买。
市场上正规的进口食品都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和《进口卫生证书》。证书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都应与商品标识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可能是非正规进口食品。此外,在市场上销售的进口保健食品必须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其保健功效及产品说明书也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获得批准后进口保健食品才能使用保健食品标志。
6、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需要标示的内容有哪些?
《保健食zd品标识规定》中提出,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除了要符合对一般食品的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标明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合人群、食用方法和推荐用量、储藏方法,功效成回份的名称及含量以及有关原料的名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功效成分。 保健食品标识中的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答须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
7、保健食品标志是什么意思
保健食品标志是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认证的保健食品标志。获批产品外包知装标注“国食健字”字样,为天蓝色,呈帽形,俗称“蓝帽”。
在保健食品领域,蓝帽就是通行证,象征着质量过硬。正规的保健食品都会在产品外包装盒上,标有天蓝色、形如“帽子”标志,下方标注出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蓝帽指的是获得保健品批文的保健食品,获得批文以后可以在产品外包装上印刷保健品批文标志的蓝帽标签道。
蓝帽产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标志!我国保健食品专专用标志,为天蓝色,呈帽形,业界俗称“蓝帽子”,也叫“小蓝帽”。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功能)食品在欧美各国被称为“健康食品”,在日本被称为“功能食品”。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保健食品的兴起,经过一、二代的发展,也将迈入第三代,即保健食品不仅需要人体及动物实验证属明该产品具有某项生理调节功能。
8、我国规定的保健品标签和说明书表明哪些内容
(1)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
(2)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
(3)贮藏方法。
(4)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因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不能说明功效成分的.则须标明保健功能有关的原料名称。
(5)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6)保健品标志。
(7)有关标准成要求所规定的其它标签内容。
根据全球知名医疗咨询机构IMSHealth的统计,2010年全球药品市场规模达到8564亿美元,较上年增长4.1%。其中,中国药品市场的增长贡献最大,当年达到322亿美元,位居全球第5位,较上年增长23%。
根据IMSHealth的最新预测,2013年中国医药市场将超越德国,排名全球第三。
工信部日前发布《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医药行业未来五年发展绘出蓝图。来自机构的观点认为,作为全球第五大药品市场,我国医药行业的投资机会将在政策支持下凸显,并获得资本市场的更多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医药行业的投资价值一直受到机构的关注。来自招商证券的观点认为,如火如荼的商业并购、加速推进的药物创新,以及不断深化的国际化进程,将令A股市场的医药板块呈现出诸多个股机会。
业内专家表示,从历史溢价率水平来看,医药行业目前平均估值水平虽高于银行、地产等周期性行业,但与同处新兴行业的新能源、新材料等相比并不高,且未来可以通过快速成长化解估值压力。从这个角度而言,其长期投资机会值得把握。
9、保健食品的说明、标签有什么特殊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78 条的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必须保证内容真实,应当写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等重要信息,且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而且,产品的实际功能及成分必须和这些说明一致。所谓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是指保健食品中发挥特定保健作用的有效成分如功能性脂类、维生素、矿物质元素,它们直接关系到食品是否具有相应保健功能,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选择。如果商家在标签、说明书上标注虚假信息,杜撰或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就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的法律责任,这种保健食品也不能进入市场流通。同时,正是由于保健食品原料中存在这些功效成分,也决定着它不会同时适合所有人群食用。比如,抗氧化类保健食品的适宜人群是中老年人,不适宜人群是少年儿童;促进泌乳类的保健食品适宜人群仅仅是产后需哺育幼儿的妇女,不适宜其他人食用。如果不加区分,某些保健食品不仅不能发挥应有的功效,甚至有可能损害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