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保健知识 > 医疗保健服务

医疗保健服务

发布时间:2020-04-28 16:26:54

1、乡镇卫生院开展的医疗保健服务有哪些

1、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复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制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百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度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问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答、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2、医疗保健服务项目有哪些

健蒸堂熏蒸型足浴设备不错!

3、英国对于医疗保健消费有哪些政策啊?

一、英国的医疗体制概况
英国目前实施的是以公立医疗服务为主、私人医疗服务为辅的医疗体制。其中名为国民保健服务的英国公立医疗服务体系既是英国社会福利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英国人接受医疗服务的最主要渠道。
(一)国民保健服务的建立及其背景
英国国民保健服务建立于1948年,其理念源于二战后流行于欧洲的凯恩斯主义,是“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时的英国经济学家威廉?贝弗里奇在对德国的社会福利进行了专门的考察与研究后,提交了建构英国社会福利政策的《贝弗里奇报告》,其中的核心原则就是把社会福利作为一项社会责任确定下来,通过建立一套以国民保险制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使所有公民都能平等地获得包括医疗在内的社会保障。英国工党政府上台后正式通过立法确立了这一全民免费医疗体系。在这一体系下,每一个英国居民都可以在一名全科医生处注册,获得由公立医院提供的一系列免费医疗服务。国民保健服务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进人迅猛发展阶段,科学的医疗服务框架也逐渐形成,现代国民保健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在这一体制下,人民的健康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英国《泰晤士报》20世纪末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近半数被调查的英国公民认为政府20世纪最大的功绩是建立了国民保健服务。
在布莱尔执政时期,为缓解地区独立倾向,英国开始了权利下放进程,医疗成为中央政府向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放权的一部分。在这几个地区分别成立了与国民保健服务类似的独立医疗保健系统。本文所介绍的国民保健服务仅限于英格兰的情况。
(二)国民保健服务的核心原则
国民保健服务在创立伊始就确立了三项基本原则:满足每一个人的需求;免费提供服务;根据医疗需要而非患者的支付能力提供服务。
(三)国民保健服务的管理架构
英国卫生部对整个国民保健服务体系向议会负总责并制定有关国民保健服务的各项政策。在卫生部之下,整个英格兰分区设立了十个策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监督辖区内的国民保健服务执行情况,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发展本地区的医疗保健服务计划;负责评估本地区医疗保健机构是否达到高水平和良性运转标准;负责增强本地医疗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使之提供更广泛的服务;监督本地医疗保健机构是否将诸如改进癌症治疗等国家优先计划落实到实处。在其之下的是152家基础保健机构,具体负责评估社区医疗需求并向有关国民保健服务或私人医疗服务提供者采购医疗服务(一般采用招标方式,但实践中会更倾向公立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全科医生、牙医、医院、急救站等则受委托直接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此外,另设有独立的医疗质量委员会监管所有公立和非公立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
(四)国民保健服务的运作机制
国民保健服务通过两个层级的医疗体系向民众提供服务:
一是以社区为主的基础医疗网,通常为于社区驻诊提供医疗保健的全科医生及护士,由国民保健服务设在各地区的基础保健机构向其采购医疗服务免费向民众提供,每个居民都要从居所周围的全科诊所中指定一位全科医生作为自己的家庭医生,负责日常的卫生保健,大多数患者都需持有全科医生的转诊单才能转到二级医疗服务处就诊。
二是国民保健服务的医院服务,由各科的专科医师负责并接手由全科医生转介的病人,或处理一些重大的意外事故及急诊。提供服务的医院以国民保健服务下属的公立医院为主,但此种公立医院也通常采用慈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与政府保持相对独立。
患者在国民保健服务就医只需负担处方费,诊疗费、住院费、产前检查与生产医护
费用等均由国民保健服务承担,低收入和社会弱势群体还能在药费、交通费等方面享受更多优惠。英国实行“医药分家”,国民保健服务不负担药费。患者可以持医生处方到药店购药,药费由个人负担。
国民保健服务的运作费用绝大部分由中央财政承受,少部分来自处方费、外国人就诊费用、慈善捐款、人身伤害赔款等。2008/2009财年英格兰地区国民保健服务的预算达到了925亿英镑,相当于当年生产总值的6.3%,人均1500英镑。国民保健服务的开支大约60%用于支付雇员的工资,国民保健服务雇员超过150万人,其中包括大约9万名医院医生、3.5万名全科医生、4万名护士和1.6万名急救车员工,是英国最大的雇主。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革进程
国民保健服务也存在不少缺陷和问题,最突出的就是资金不足和公立医疗机构效率低下,加上人口老龄化和对医疗要求的提高,使得国民保健服务越来越难以满足患者的需求。最具体的表现就是候诊时间过长、医疗设备设施陈旧,许多重症病人得不到及时高效治疗而耽误了病情。病人从预约到手术在一般情况下要等6—12个月。全英国有将近85万病人在等待住院。近年,越来越多的英国人开始青睐私人医疗保险,接受私营医疗服务,出国看病的英国人也大大增加。另一方面,政府在国民保健服务方面的支出却不断增加,使政府背上沉重的财政负担,尤其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英国财政已难以为继。
自20世纪80年代,英国政府就开始致力于国民保健服务医疗体系的改革,但是提出的各种改革方案争议不断。90年代初保守党执政期间,政府将“内部市场”运作模式引入了国民保健服务,政府部门下放权力,医院自由支配的资金增加,医院之间形成竞争,效率低下的局面有所改观。但“内部市场”模式过于商业化,导致各医院过分注重短期行为,加剧了不必要的恶性竞争。2000年7月,布莱尔政府发布了国民保健服务现代化改革的五年计划,承诺在其任职期间,要使国民保健服务“再次成为全世界羡慕的对象”。他的两条重要举措为:一是政府用于国民保健服务的资金每年递增10%,到2008年达到1094亿英镑,相当于生产总值的9.4%;二是政府对国民保健服务进行了规模庞大的机构重组,充实一级保健,新建快速就诊中心和24小时医疗热线。目前英国政府面临大选,国民保健服务改革又成为各党派激烈争论的最重要议题,但国民保健服务全民免费医疗的基本原则已在英国社会根深蒂固,未来的改革方向较大可能仍是在坚持公平性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效率。
(六)英国私营医疗服务市场现状
英国法律允许私营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但由于国民保健服务实行免费医疗且公立医疗服务质量较高,长期以来,私营医疗服务机构市场份额很低,只有不能享受国民保健服务的短期来英国的外国人、有特殊医疗需求的富裕阶层才会自费购买私营医疗服务。同时,国民保健服务在采购医疗服务时虽然所有公立和私营医疗机构都能竞标,但实际上市场化程度仍然不高,招标时往往会倾向国民保健服务所属医疗机构。
近年来这种情况有所改变,由于国民保健服务提供的医疗服务效率低下,不少患者被迫转向私营医疗机构,一些大企业也纷纷为员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私营医疗机构有了长足发展。2002—2003年度全英私人医疗健康保险开支已占全部医疗开支的15%。国民保健服务有93家医院,而大的商业医保公司如保柏公司下属就有34家医院,BMI下属有44家医院;全英私人医院共有11200张床位。
二、英国医疗服务贸易政策
(一)英国对外商投资医疗机构的准入和管理
英国对外商投资没有一般性的准人限制,也没有专门针对外国投资的法律。在大部分行业领域,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均能享受法律上的国民待遇,也不存在对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在医疗服务领域,据了解,没有法律限制外商投资医疗机构或要求对外商投资设立或并购医疗机构进行特殊审批,外商投资医疗结构所从事的医疗服务领域也不受限制,并可以平等投标参与国民保健服务对医疗服务的采购。外商投资建立合资或独资医疗机构适用英国有关医疗机构设立和管理的一般法律。
根据英国《2000年医疗标准法》,任何机构要提供医疗服务,必须先向医疗质量委员会申请许可,外资机构要提供医疗服务也同样要申请许可。如果未获得许可就提供医疗服务,将构成非法行医并可能受到检控。
医疗质量委员会是根据《2003年卫生和社会保健法》设立的独立监管机构,所有国民保健服务医疗机构和私营医疗机构均受其监管。该委员会负责审核医疗机构拟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政府有关医疗服务的标准(由英国卫生部制定),并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审核:其一,是否有适合提供有关医疗服务的场所;其二,是否有适合提供有关医疗服务的从业人员和机构负责人;其三,拟提供的服务(包括内部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妥当和安全,是否能满足患者的需求。申请人应先就是否达标进行自我评估并与医疗质量委员会的审批官员进行面谈。申请人应向医疗质量委员会递交申请报告、自我评估报告和支持申请的证据材料。医疗质量委员会除了审核申请材料外,还会采取面谈、实地考察、背景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申请人情况。医疗质量委员会在审核申请后可以做出同意、附条件同意或拒绝的决定。获批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也必须始终符合有关法定标准,医疗质量委员会对其每五年至少会进行一次检查,不能达标的可能会被勒令整改、吊销行医许可甚至遭到检控。
(二)英国对外籍医师入境从业的准入和管理
英国法律对在英国境内提供医疗服务的医师的国籍没有一般性限制,外籍医生的行医领域也不受限制。但是,外籍医生要在英国行医须满足两方面的条件,一是要取得英国的工作许可和签证,二是要取得英国的行医执照。
1.工作许可。所有在英国工作的非欧盟公民都需要工作许可证,在工作许可方面,外籍医生也适用英国一般的移民法规。工作许可证必须由英国雇主提出,雇主应取得担保人许可证,受雇外国人则必须在现行的一套评分制度(评分领域包括劳工市场测试、学历资格、未来薪酬、英语水平、生活资金保障等)下拿到最低分值方能获得工作许可。
2.行医许可。根据《1983年医疗法》,任何人要在英国行医必须先向医疗总理事会申请许可。医疗总理事会是负责监管医生的独立监管机构,主管行医许可和医学院教学标准,以及制定并维护良好的行医标准。欧盟其他国家医生由于受益于欧盟内部学历和资格互认的规定,相对较容易获得英国行医执照。而非欧盟医生要取得英国行医执照,主要受制于其学历、考试和实习情况,要求:(1)申请者必须具备英国认可的基础医学资格,具体条件包括取得阿维森那世界医学院校名录中列明的医学院(但其中部分医学院英国不予认可)或英国认可的其他医学院授予的医学学位,学满四年或5500学时,且不能是函授或海外学习等。(2)申请者必须达到一定的英语水平,雅思考试7分以上。(3)申请者必须通过职业和语言评估委员会的考试,该考试分为笔试和实践考试两部分,后一部分需在英国进行。(4)申请者在通过职业和语言评估委员会考试后,可以为实习目的申请临时行医执照。在经认可的英国医疗机构实习1年,完成实习项目后方可申请正式行医执照。(5)申请人在申请正式行医执照时,还需向医疗总理事会提交在外国执业期间的良好从业记录、雇主推荐信、5年内的从业情况说明。医疗总理事会还会就申请者是否适合在英国行医提出其他具体问题并要求出具证明文件。
在获得行医执照后,每名医生每5年还需接受一次医疗总理事会的行医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能会被吊销行医执照。如果要申请成为全科医生或专家职称,还需通过其他专门的培训和考核。
综上可见,外籍医生要在英国执业有相当大的准入障碍。但由于英国医疗业待遇较高,因此吸引了大量外籍医生来英国执业,据统计外籍医生数量已超过英国执业医生总数的30%,并仍在增加。
(三)中医在英国的发展现状
大约在350年前,中医药就开始传到欧洲,但很少有西方人使用中医治病。中医药在英国的蓬勃发展始于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引发的世界针灸热。20世纪80年代末,由于媒体广泛报道一位著名中医皮肤病专家治疗皮肤病的研究成果,在英国引起轰动,使越来越多的英国人了解中医,促进了中医在英国和西欧的发展。但1998年之后,也出现了内部不规范、从业人员良莠不齐的状况,医疗事故不断出现,而中医在科研方面又比较薄弱,拿不出英国主流医学所要求的科学实证,加上媒体报道转向负面,影响了中医在英国的发展。据估计现在英国有中医诊所3000家,有两所大学开办了中医或针灸专业,另有20多所私立针灸学院,在校学生总数1500—3000人。
在英国,中医药和针灸被归为辅助及替代医学,不具有法定地位,也未被纳入国民保健服务体系,患者不能享受公费医疗。有关从业者不是国家承认的合法医生,没有行医执照,但可以自由开业,可以自称为某一疗法的执业者。在英国,中医主要是由行业人士自行组织成立协会,这些协会以公司或慈善机构名义注册,自行管理,行业自律。但由于没有统一的协会且各协会内自我管理,因此各中医协会也得不到保健专业人士监管组织保健职业理事会的承认。
近20年来英国政府对中医的发展采取的是宽容和宽松的政策,对外国医师来英国从业除要求工作许可外也没有其他限制,这一政策促使了中医在英国蓬勃发展。但是由于缺乏管理,目前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引起英国卫生部的高度重视。英国议会和社会各界都有呼声要求立法加强对中医的监管,但目前仍处于研究和讨论阶段。英国卫生部设立了“英国针灸、草药、中医药和其他传统医学从业者立法监管研究工作组”,就中医的监管方式于2008年向卫生大臣提交了报告。该报告仍未建议给予中医正式的行医权,只是建议要求中医医师在例如健康行业管理委员会这样的专业部门“注册”取得“从业资格”,并接受监管。同时该报告还建议采取要求雅思成绩、只承认英国学历等方式限制外国中医来英国从业。未来英国政府对待中医的态度仍不明朗。

4、怎样评价医疗服务质量

常用的方法有:
( 一) 传统医疗统计指标评价法。 这种评价法以数字为事实,制订相应的统计指标,对医疗质量和效率进行正确、及时和有效的评价,为医疗质量管理提供更可靠的质量改进依据;同时在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基础上,格外注意了统计数据的可比性和显著性。其优点是医疗指标统一、固定、具体,项目 简单, 便于统计和分析, 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是一种比较实用易使大家接受的管理方法。 其缺点是事后的结果评价, 被动管理, 忽视人的作用和医疗活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 二) 三级结构质量评价法。 其特点是建立以医务人员为主体的三级质量控制网络体系, 质量分层评价, 针对性较强,效果比较可靠。 该评价法的优点是把质量管理和评价明确地分成了三个环节, 将质量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 以便于监督检查;缺点是单靠医疗部门控制质量, 全员参与意识、服务意识淡薄,也不易制定有可比性的、 统一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在我国实际应用过程中, 只重视了基础质量和结果质量,而忽视了对环节质量的评价和管理。
( 三) 医院分级管理评价方法。 它是按医院功能、 规格、档次、定编、定标准、 定评价方法, 从而达到对医院全面管理的方法。 其优点是医院分级, 评价标准统一, 一个评价循环套一个循环,促进医院向正规化方向发展, 而且有利于跨区域性大规模检查,优胜劣汰;其缺点是实施、掌握评价方法的人员素质不同,很难在一个水平上评价, 同一级医院评审结果可能相差太大,有失医院评审评价的现实意义。
( 四) 病例评价法。 它是以病例( 患者) 的诊疗经过和结果作为评价医疗质量的依据,以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作为资料,按诊疗过程和结果来进行判断,将实际的结果与预计的。

5、医疗保健和医疗保险的区别?

1、医疗保健(PC)的定义是:药师的任务是提供药学保健。药学保健是直zd接、负责地提供与药物治疗相关的服务,其目的是达到改善病人生命质量的确切效果。
2、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内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容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两个是不同行业的。

6、医疗保健服务场所是正规医院吗?那么多医疗保健会是骗人的不

医院,社区医院,私人诊所这些都是属于医疗机构。美容、养生保健的场所不属于医院,正规养生对身体康复是有好处的。但骗子机构也很多,小钱无所谓,大钱要把牢。

7、如何全面评价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不同的人可能对医疗卫生保健质量有不同的定义。对医务人员可能意味着免疫接种率高、婴儿死亡率低,对病人可能意味着临床等候时间短,对雇主可能意味着基本医疗卫生保健的价格最低。过去传统的概念是卫生保健质量即为更高技术,做更多测试,提供更多的强化服务,而不管实际的经济效果。现在,医疗卫生保健的消费者(病人和支付者)要求得到在合理的价格上的高质量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7〕。

1955年Sheps指出医疗保健质量评价的方法应根据评价目的而确定。如果评价目的是为了发放行医执照、行医资格证书或让病人知道应到哪里就医,那选择的评价方法应能区别“合格(good enough)”与“不合格(not good enough)”。如果评价医疗保健质量的目的是要促进医疗保健质量的提高,则选择的方法不仅必须能从总体上区别出“好”与“差”,而且还必须能确定应在哪些方面改善医疗保健质量。

1996年Avedis Donabdeian描述了从结构(structure)、过程(process)和结果(outcome)3方面来评价医疗保健质量〔8〕。“结构”:即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机构的所有相对稳定的(物质的和组织的)特征;“过程”即为医生和其他医务人员为病人做了些什么和做的技能如何;“结果”即为由于所评价的医疗保健服务而产生的健康状况的改变(更好或更差)。他指出可用医疗保健的结果(如功能的恢复)来衡量医疗保健的质量,这些结果指标可靠性强。但他强调用医疗保健结果作为衡量医疗保健质量的指标有其局限性。一是对有些非致命,但可影响健康程度的情况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时,现存可用于鉴别的结果指标(如死亡)很难使用;二是许多非医疗保健因素可能会影响医疗保健结果。因此,如果要得出可靠的医疗保健质量的结论,必须使除医疗保健因素外的所有对医疗保健结果有重要影响的因素保持不变;三是在某些情况下,尤其需要考虑的是有些医疗保健结果需较长时间(可能几十年)才会显现。在第三种情况下,当需要评价医疗保健质量时,可能医疗结果还未显现。如果医院的医疗保健可能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必然希望用其它方法尽早发现医疗保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由于用医疗保健结果来衡量医疗保健质量存在着实际问题,所以,人们开始重视衡量医疗保健过程中的质量。这种用衡量医疗保健过程中的质量来评价医疗保健质量的最大优点是常常更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尤其在慢性病的医疗保健质量评价中,“过程”评价比“结果”评价更快。但这种“过程”评价的方法还需注意测量和评价标准的特异性和可靠性。“过程”评价作为医疗保健质量评价的基础是:用作“过程”测量的指标必须与“结果”指标有可靠的稳定的关系。第三种评价医疗保健质量的方法是衡量医疗保健的“结构”,如资金、设施、医院床位、设备、人员状况等。这种评价方法的假设是:适宜的医疗保健“结构”会导致适宜的医疗保健服务。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所需信息常常较具体而且容易得到,但其局限性在于“结构”与“过程”及“结构”与“结果”的联系不强〔9〕。3种医疗保健质量评价的比较如下附表〔10〕。附表鉴于Donabdedian对医疗保健质量3方面测量的比较及社区街道医院医疗服务的特点(门诊为主、老年保健为主、慢性病医疗预防为主),对社区街道医院医疗保健质量的评价从“过程”质量着手较为适宜。

附表 3类医疗保健质量评价方法的比较

项目 结果评价 过程评价 结构评价
内 容 医疗服务所致的健康结果的净变化 以行医标准评价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 组织机构设置、固定资产、医疗与管理程序、组织形式及其它机构特征
评价效度 高 中 低
方 法 复杂 简便 简便
费 用 高 中 低
敏感度 强 中(相同过程,不同结果) 弱(高投入、低产出)
时 间 固定 相对固定 自由

从消费者满意状况评价医疗保健质量。Wendy Leebov和Cail Scott指出,在未来竞争中获胜的将是能够内部协调、一致对外的组织,达到这一目的的最好方法是使组织焦点于消费者。向前发展的公司和医疗保健机构正将他们的注意力从胜过(outdoing)他们的竞争者的角度转向使他们的消费者满意的角度。消费者选择医疗保健机构依据于质量,且在选择中最有影响的是服务质量。虽然消费者可能不总是知道如何评价提供的医疗保健的质量(quality),但他们知道如何评价他们所接受的服务质量(service)〔11〕。

我国卫生部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全面落实中宣部在十大服务行业开展“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活动的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创建“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百佳医院”工作。虽然此百佳医院创建活动是在二级或三级甲等医院内进行,但该活动的宗旨——以病人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也适用于社区医院,“以病人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就是要尊重病人、方便病人〔12〕,就是要达到优质服务的6个方面:良好的人际沟通技能(people skill)、良好的便利设施(amenities)、良好的服务系统和过程(systems and processes)、良好的环境(environment)、良好的临床技能(rechnical and clinical competence)和较低的服务费用(cost)〔11〕。近年来,国内外许多学者都进行了消费者(病人)的满意度调查。

通过医疗服务质量的评价,发现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医院及卫生行政部门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使社区医疗服务的质量与费用能为居民所接受。

8、医疗保健服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你说的这个面很广的。如是关于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医疗保健,要查看当地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各地的稍有不同。

与医疗保健服务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