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健津贴属于劳动保护费吗?
不属于 保护费属于个人人生安全保护 身边环境等保健是额外的 并不属于的
2、保健津贴可以扣罚吗?
保健百津贴是不可以扣罚的,因为保健津贴是职工在特定岗位工作的保证身体健康的度补贴,是一种对职工的补偿项,如果职知工不在这个特定岗位了,那就不道再享受这个津贴了,可职工如果还在这个岗位工回作,那就答不允许单位或者个人以各种理由扣除
3、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卫生津贴的通知
该发的补贴,国家一定会发放
如果是当地支付部门执行不利
可以去上访或者找媒体曝光
4、法医保健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
部长:项怀诚
2003年1月30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的需要,我部在1986年、1988年、1989年、1991年、1993年、1997年和1999年七次清理的基础上,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1年12月发布的现行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财政规章)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并逐一做出了鉴定。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共904件,其中,已被有关法规、规章代替,应予废止或者已明令废止的财政规章265件;因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消失,自行失效的财政规章639件。现将这904件财政规章的目录予以公布,停止执行。
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六)行政政法类
1.关于行政单位预算编报和核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财文字[1998]13号)
2.关于印发《外汇外事专项周转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财外字[1997]500号)
3.关于印发《财政部文教行政周转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财文字[1996]43号)
4.关于印发《财政部文教行政周转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94)财文字439号〕
5.关于印发《社会文教行政事业周转金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的通知
〔财政部(90)财文字第657号〕
6.关于监察事业费开支范围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监察部(89)财文字第20号〕
7.关于社会文教行政专项资金实行追踪反馈责任制的暂行规定
〔财政部(88)财文字第840号〕
8.关于改变海关总署机关经费供应渠道的复函
〔财政部(88)财文字第234号〕
9.关于我常驻港澳地区人员的配偶赴港澳探亲问题的暂行规定
〔财政部、国务院港澳办公室(86)财外字第8号〕
10.关于提高主要副食品销价后相应提高公安、检察、法院部门法医、毒物化验人员的保健津贴的通知
〔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劳动总局、商业部、公安部(79)财事字第351号、(79)劳薪字第129号〕
关于提高主要副食品销价后相应提高公安、检察、法院部门法医、毒物化验人员的保健津贴的通知[失效]
1979-11-06 来源:法律教育网
发文单位:财政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劳动总局、 商业部、 公安部
文号:[79]财事351薪129
发布日期:1979-11-06
执行日期:1979-11-06
失效日期:2003-01-30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主要副食品销价后发给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的几项具体规定》中第七条的精神,决定自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一日起,对受提高主要副食品销价影响的公安、检察、法院部门法医、毒物化验人员的保健津贴调整如下:
(一)山东、山西、江苏、安徽、浙江、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西、四川、贵州等省、自治区,从每人每月补助五至七元,提高到每人每月补助六至八元;
(二)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福建、广东、云南等省、市、自治区,从每人每月补助七至九元,提高到每人每月补助八至十元;
(三)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省、自治区,从每人每月补助九至十一元,提高到每人每月补助十至十二元。
相关文件: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20030130
5、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是指什么,请具体说明。
国家的相关规定是《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具体内容为636f70797a6431333431333937:
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经报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防疫津贴由按月发放改为按工作日发放,标准分别,为: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类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类每人每工作日3元。
二、在麻风病院及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
三、对医疗卫生津贴标准国家不再统一调整。各医疗卫生单位可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31号)精神,通过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对专职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人员制定适当的倾斜政策。
四、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所需经费,按原渠道筹集。
(5)保健津贴扩展资料
另外有些地方政府或者单位也有自己的标准,例如华中农业大学:
《2018年关于放射工作人员保健津贴发放的通知》
一、发放对象
国资设备处认定的具有相关岗位资质且直接从事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管理、保管、使用的教职工,可享受保健津贴。
1.各单位直接从事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保管、使用的教职工,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计核定。
2.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管理人员按照以下标准核定:射线装置按1∶1(1台装置1名管理人员)核定;放射源按照核素名称1:1(1类核素1名管理人员)核定;非密封性同位素管理以同位素室为单位,核定2名管理人员。
二、发放标准
1.依照《湖北省实施<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办法》规定,乙级每月津贴为45元,丙级每月津贴为40元。工作量根据实际工作月份统计,每年最多按12个月发放。
2.津贴发放计算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3.兼做两种类别以上工作的职工,只能享受一种类别保健津贴。享受保健津贴的人员工作变动后,津贴标准应及时调整或取消。
6、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有哪些?
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项目包括三部分:
(一)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保留的津贴、补贴,主要指保留物价副补项目。
(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具体分为:
1、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包括警衔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税务工作人员税务征收津贴。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包括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城市下水道工人岗位津贴、城市环境卫生工人岗位津贴、国家物资储备系统火炸药仓库及油料仓库职工作业津贴、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毒 有害保健津贴、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广播电视播音员津贴、 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
县以下农业经营管理技术干部岗位津贴、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法医毒物化验人员保健津贴、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林业系统有毒有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殡葬岗位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卫生防疫津贴、艰苦类别岗位津贴、奥运奖金津贴。
3、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主要指离退休专家生活补贴。
(6)保健津贴扩展资料:
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7、工资中的津贴、补贴、福利和奖金各指什么 ?
一、津贴和补贴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
班(组)长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舞蹈、武功、音乐)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
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岗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收容遣送岗位津贴等。
2、保健性津贴: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特殊保健津贴等。
3、技术性津贴:特殊教师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术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4、年功性津贴: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等。
5、其他津贴:直接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描捞人员伙食津贴、专业车队汽车司机行车津贴、体育运动员和教练员伙食补助费、少数民族伙食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等)、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性补贴以及书报费等。
6、物价补贴。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肉类等价格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粮价补贴、煤价补贴、房贴、水电贴。
7、货币化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
8、货币化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
9、货币化的通讯补贴。
10、支付给职工节日补助;
11、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
二、福利
1、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职工困难补助、福利部门人工费用等。
2、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职工疗养费用、防暑降温费、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及维修保养费用、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
三、奖金
1、生产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2、节约奖: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和实物奖励。
4、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5、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7)保健津贴扩展资料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1、根据国务院发布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和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对自带工具和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与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等;
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手续费或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8、特殊工种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相关规定的文件?
各个企业自行制定的规定。
9、有谁知道保健费的发放标准?(有害工种职业津贴)要具体点,最好有国家法规。
12月10日 11:31 关于百办理提前退休(有毒有害)工种和工作年限说明:
1、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度的,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累计满8年;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知理提前退休手续。
2、您单位是否在劳动局备案,干沙工的工种是否经过劳动局的鉴定,属于提前退道休工种的专范围。
3、如果您单位的工种没有经过劳动鉴定,虽然属于提前退休的工作种类,那么您不享受办理提前退休的审批条件,故办不了提前退休手续。属
4、如果您属于办理退休手续的范围,那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不扣百分点。
注:没有听说过有害工种1年算1.5的待遇。
10、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具体是指什么?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10)保健津贴扩展资料
津贴、补贴和福抄利的区别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常见的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矿工津贴、林区津贴、山区津贴、驻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
补贴,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副食品价格补贴(含肉类等价格补贴)、粮价补贴、煤价补贴、房贴、水电贴以及提高煤炭价格后,部分地区实行的民用燃料和照明电价格补贴等。
福利,是对员工生活的照顾,是组织为员工提供的除工资与奖金之外的一切物质待遇,是劳动的间接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