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腿半月板损伤误工费应该赔多少天
一般是住院期间加上出院后大概三个月,具体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评定误工期限,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确定具体的误工天数
2、四肢大关节韧带损伤,误工期的评定范围为60一120天,对吗?我...
你好:
误工期根据年公安部发布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进行确定。
我是青岛市黄岛区高越腾律师,地址:黄岛区长江中路号国贸大厦A座室(黄岛麦凯乐大楼)。
很荣幸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联系我。
3、人保车险对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的误工费的天数是怎样计算的
这个要看伤后恢复情况,一般在5-10个月。具体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准。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4、公安部标准判定脚踝关节外踝腓距前韧带损伤、腓距后韧带撕裂损伤恢复期是多长时间?计算误工期用?急急!
3个月
5、交通损害赔偿半月板后脚损伤鉴定误工期
要是半月板的话要注意了,半月板差不多都是因为外伤引起的,很容易形成慢性病,平时多注意休息特别是要多注意局部的保暖,还是先擦点八妙膏每天多揉揉说不定会好的快点
6、工地做事半月板损伤需要补误工费吗
不需要补误工费,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公负伤,接受治疗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受伤前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交通事故中半月板损伤作误工鉴定能做几天
如果是你问鉴定级别的话,回复如下:
伤残共分为十个等级,要等到你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才能去做鉴定,伤残鉴定由具备鉴定资质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单凭你所提供的信息是判断不出来伤残等级的。
具体的鉴定标准,你可以参考 http://tieba.baidu.com/f?kw=%C2%C9%CA%A6&fr=index 律师解答。
8、半月板损伤和滑膜炎能赔付多长时间误工费
这个情况要看严重程度,一般情况下,根据医生给你开的这个时间,进行赔偿的,如果医生建议你休息一个月,那么加上在医院住院的那段时间,那么基本上就是这个误工费,不懂的,可以继续咨询
9、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左胫腓骨多段开放性粉碎骨折(4段骨折)、韧带断裂,误工时间应为多长时间谢谢了,
骨折的治疗方法,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用各种手法将断骨对合,再在皮肤外面用石膏或夹板固定、保护,使骨折愈合。在这里,石膏、夹板是外固定器材。如果无法采用这种方法,“或者用了效果不好,便需采用第二种方法——手术治疗:由医生切开皮肉,在直视下将断骨准确对位,再选用接骨钢板、螺钉、钢针等接骨器材固定。这些接骨器材即为内固定器材。 骨折完全愈合后,内固定器材便失去了作用。这时,内固定器材是一直留在体内,还是取出来好呢?制造内固定器材的金属,都经过反复测试选择,对人体安全无毒,相容性良好。但它们毕竟与机体有生命的组织根本不同,终究是一种异物,长期留在体内,可能引起多种不良反应。 一是可以诱发迟发性感染。细菌等病原微生物常可乘皮肤、粘膜受到微小创伤、局部抵抗力低下之机,进入人体。机体活组织内布满毛细血管,其中具有识别、攻击病原体的白细胞,可将病原体很快歼灭。而置于骨骼内的坚硬钢板、钢针等,由于没有血管分布,缺乏这种抵抗能力,因而容易成为细菌的藏身之地。细菌生长繁殖起来,即造成感染。 二是造成附近骨质疏松。骨骼的基本功能是保护、支撑和运动,总之是受力。在一定范围内,它受力越多,越是坚强。内固定器材,尤其是钢板,具有一种应力遮挡作用。它承受了本应由骨骼承受的应力,这在骨折早期,对于保持位置、恢复运动功能等有好处。但骨折愈合后,其就有弊端了。由于缺乏力的刺激,附近骨质可愈来愈疏松。骨质过于疏松,螺针固定不牢,可发生松动,这时可以导致再次骨折。 三是置于骨外的内固定器材,可刺激软组织,产生滑囊炎等并发症。如股骨骨折的髓内针尾部位于臀部皮肤、肌肉深面,由于破关节活动,表面可以形成滑囊发炎,产生积液,可引起疼痛或限制关节活动。在个别情况下,儿童骨折的内固定器材如果久不取出,随着孩子的生长发育,内固定器材的位置可能发生变化,压迫神经血管,引起瘫痪或血管瘤等严重并发症。 四是个别人可发生电解反应。人体的血液、淋巴液和组织液等,含有各种离子,是一种电解质溶液。内固定钢板虽然化学性质相当稳定,但日积月累,也可发生明显的电解反应,导致组织水肿。因此,骨折内固定器材,一般均应在骨折愈合后适当时机拆去。这个时机,很有讲究。骨折愈合的时间与骨折部位、类型,病人年龄,营养状况及治疗方法有关,短则一月,长则半年以上。但这并不意味着骨折一旦愈合,就应立即取出内固定器材。早期骨痂是坚硬的类骨质,多呈梭形,包裹骨折断端。它的外表租糙,内部结构杂乱无章,牢固度也差。这时拆除内固定器材,为时过早。 随着关节不断活动、用力,那些受力大的部位,骨质逐渐变得坚硬,而那些多余的骨痂,则由破骨细胞破坏吸收。经过如此改造,断骨上下恽然一体,十分坚固。这时即可拆除内固定器材了。具体时机,应由医生确定。除了引起并发症者以外,原则上应宁可适当推迟,而不要提前。加压钢板十分坚强。固定后承受骨骼大部分应力,骨折愈合后的塑形期往往较长,钢板早期取出容易发生再骨折。因此,取出时间应较一般钢板向后延迟。国外专家建议取出内固定器材的时间分别为:胫骨1年,股骨2年,前臂骨及肱骨1.5-2年。个别手术风险大,或高龄病人,也可暂不拆除,长期观察。 少数情况下,内固定器材的位置恰好靠近神经、血管,二次手术解剖层次不如首次手术清楚,反更增加损伤机会。此外,也有由于骨骼生长过牢,将内固定器材包埋其中,寻找困难的,或螺钉尾槽损伤变浅,或钉、针、钢丝折断,拆除费事、甚至取不出的。经验丰富的骨科医生,会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恰当处理。总的说来,拆除内固定器材的手术,一般比第一次对位固定术要容易一些,手术时间也短。 最后需提到的是,经过多年探索、现在已经制造成功可以在体内自行吸收的骨折内固定器材,现在许多医院正在推广应用。这种材料是高分子有机化合物,对人体无毒。用它固定断骨,随着骨折愈合,它本身会缓促降解,成为二氧化 碳和水。使用这种内固定器材一次手术就可“一劳永逸”,病人无须冒二次麻醉手术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