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单位值夜班时摔了一脚造成半月板损伤有一个半月多了,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
属于工伤,你是在上班期间发生的事故
2、上班时间左腿膝盖扭伤了 半月板损伤 算工伤吗 怎么证明
这个证明起来比较困难,因为医生是不可能证明你的半月板损伤时什么时候损伤的。只能找到同事能证明你当时扭伤了,还有一点你的公司关心员工,以人为本,不然的话很有可能不承认你是上班时间受伤。需要人证。
3、我爸在公司上班期间膝盖半月板摔破,当时报的工伤,做完手术医生说以
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痊愈后再去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相关法条: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1、劳动者需要先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
2、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
3、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4、上班期间给同事送饭摔伤造成半月板损伤,请问怎么办?
半月板损伤只有核磁共振才能看得到!如已确诊,建议关节镜微创治疗!
5、上班时候半月板损伤 可以等工伤鉴定下来再去手术吗?
如果确定是上班时间摔伤导致半月板损伤,可以鉴定为工伤,可以一边鉴定一边手术,一般不耽误的,最后费用都可以报销,要先跟公司报备,公司同意后就可以先手术的。
6、工作过程中从高处摔下 导致半月板损伤 能否申报工伤
按《工伤鉴定标准》九级伤残第24款)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十级伤残第13款)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所以可以鉴定伤残等级!
那么你就可以向社保局工伤科申报工伤认定,请提交如下资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7、在上班时下楼滑倒造成膝盖半月板3度受损,请问怎样申报工伤?
可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8、请问我在保险公司上班,上班途中意外摔伤造成半月板三度损伤,我该怎么申请理赔?
像碰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到人社局申请鉴定工伤。如果认定为工伤的话,那么你公司给你参加的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就会给你进行相应的理赔。
9、我上班的是把半月板损伤了,算不算工伤啊。如果算,公司能不能开除我。
上班的是把半月板损伤了,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辞退劳动者,是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一定的赔偿,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