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侧半月板撕裂,手术切除1/3,已认定工伤,请问能鉴定几级伤残?
职工工伤致半月板切除1/3,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9九级”“22)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之规定,应评定为九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22)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半月板受伤属于几级伤残?
首先半月板损伤在工伤鉴定中属于十级伤残。
具体依据工伤鉴定中的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在第十级伤残中的第13条明确认定: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所以半月板损伤属于十级伤残。
并规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2)半月板撕裂缝合工伤鉴定几级伤残扩展资料
所需材料:
以广州市为例
(一)、申请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二)、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复查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番禺、花都区,从化、增城市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须提供原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结论及工伤复查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须提供受伤部位彩色照片。
(三)、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变化的复查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伤残程度变化复查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3、工伤纫带断裂和半月板三级撕裂能评几级伤残
未做手术的十级,半月板做了手术切除的九级。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内力鉴定容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 16180-2014
5.9 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22)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5.10 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4、工伤半月板三度撕裂,已做手术,能评几级工伤?
1.根据所描述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的相关规定,伤残等级大约在9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进而获得伤残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5、膝盖半月板撕裂。认定工伤。请问可以鉴定几级伤残?
工伤致一腿膝盖半月板撕裂,切除的应评定为九级伤残;未切除的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22)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6、膝盖半月板撕裂.认定工伤.请问可以鉴定几
未做手术的,评定为十级伤残;手术切除的,评定为九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22)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7、因为工伤导致半月板撕裂,属于几级伤残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半月板缝补手术,如果做工伤鉴定,应当是几级工伤?
1.半月板损伤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的。
2、法律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十级: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9、半月板撕裂能评残么,评几级伤残
一般应评定为十级伤残,被切除的应评定为九级伤残。
根据《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伤残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1)面部有≥8 cm2或三处以上≥1 cm2的瘢痕;
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15)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0)除拇趾外其他才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22)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30)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
31)发声及言语不畅;
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33)牙槽骨损伤长度>4cm,牙脱落4个及以上;
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
十级伤残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上以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凳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定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定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定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病Ⅰ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Ⅰ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9)半月板撕裂缝合工伤鉴定几级伤残扩展资料:
半月板损伤的治疗
根据半月板损伤的部位不同,分为前角、体部、后角损伤,而根据损伤类型的不同,又可以分为纵裂、层裂、横裂、斜裂、退变性撕裂和复合裂等。
1、对于没有症状的半月板损伤可以暂时观察,注意加强腿部肌肉力量练习,使关节更稳定。
2、对于症状明显的患者,或是对下肢活动要求高的运动员,应该尽早手术,否则,容易因为破碎半月板的磨损导致关节软骨的继发损害,加速关节退行性改变。
3、根据半月板的损伤部位和类型,医生可以在关节镜下对半月板进行缝合、成形和切除等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