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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板损伤职工医保

发布时间:2021-02-17 08:00:16

1、半月板损伤能治疗吗?医保可以用吗?

半月板损伤属于骨科的二级学科运动医学科,需要做关节镜,做半月板成型手术或者半月板缝合手术,一般都能报销一部分费用,具体报销多大比例要看当地的农合办政策。

2、半月板损伤是否算工伤?

工伤时间,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以算工伤;因工作的原因得了职业病,可以认定工伤。
你母亲应该走第二步,看看实际情况,先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如属实,则可以按工伤处理。
诊断: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提供(一)职业史;
(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鉴定: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3、半月板损伤手术需要多少费用?医保能给报销多少?

A.早起并发症1、 休克 创伤严重时,骨折引起大出血或者重要器官发生严重损伤,就可导致病人休克。确定为休克后要积极抗休克治疗,否则有可能出现生命危险。2、 脂肪栓塞综合征 脂肪栓塞多见于多处长骨骨折的病人,主要是由于骨折处的骨髓受到破坏,骨髓滴进入血液后随着血流栓塞于肺部引起。一般在事故后三天内发生,而骨折后十八到二十四小时之间是最危险阶段。症状是心慌、呼吸急促困难、意识不清等,严重者出现昏迷、死亡。目前还没有好的办法、药物可以治疗脂肪栓塞,唯一可做的是将病人送入加护病房,随时准备气管插管。3、 重要器官损伤 几

4、工伤认定半月板损伤休假时间多少

不超过12个月
1、半月板损伤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的。
2、法律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十级: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知术者;
停工留薪期是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开始,至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评定后结束;医疗期是自职工住院开始,至康复出院结束。一般情况下,医疗期是包含在停工留薪期内,因为工伤等级鉴定得在道治疗终结后才能鉴定,但是停工留薪期最多只计算十二个月,部分超过十二个月还需治疗的,医疗期将继续。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专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属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医保知识。我的双腿有半月板损伤的症状,而且右腿做过手术没好,我上医疗保险能上吗?

我很遗憾的的告诉你,保险只卖给健康的人,等你有事情发生的时候再想起保险,那保险就对你无能为力了~保险不是专门卖给有钱人的,人人都需要买,而且人人都买得起,只不过是买多与少的问题!农民也是人,是人就有风险!如果通过这件事情能叫你意识到保险的好处,那么请你在完全康复以后去找家好的保险公司代理人帮你设计一份符合你自己情况的保险!祝你早日康复!

6、半月板损伤算工伤吗

员工受伤,要根据受伤的情况原因等情况来判定是否属于工伤,仅仅根据伤情是无法进行判定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7、因工作将半月板损伤算工伤吗

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半月板损伤,算工伤。

职工半月板损伤,是否工伤,按是否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确定,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且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均应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8、运动中扭伤,经核磁检查膝关节前交叉韧带和半月板都有损伤,需要住院手术,有青岛职工医保卡可以报销吗?

应该报销的。具体复的你去医院的制医保代表那问问就知道了。他们电脑里有详细条目,什么能报什么不能报,能报的报多少都有比例。不过你这种创伤要做微创手术,虽然一般医院都能做,但是手术水平是绝对不一样的。建议你去北医三院运动医学科或者积水潭医院做手术。尤其是交叉韧带的损伤,需要修复,搞不好要影响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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