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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装半月板能评残吗

发布时间:2020-11-30 02:26:22

1、工伤左盘状半月板损伤够的上伤残吗?

工伤左盘状半月板损伤,建议去进行伤残鉴定,有可能评上伤残的,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多少钱右膝盖盘状半月板部分切除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鉴定费的标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不同,咨询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11〕330号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收费标准调整为每案例400元,委托鉴定按此收费标准执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收费标准每案例750元。
(二)职工因病退休(职)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次400元。
(三)鉴定所需的检查费按医疗收费标准收取。
三、劳动能力鉴定费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申请者承担。
(一)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产生的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鉴定结果为疾病与工伤无关联、供养亲属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再次鉴定或复查鉴定的结论没有变化所产生的鉴定费用由申请者承担。未参加工伤保险或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的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职工因病退休(职)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申请者承担。

3、在部队训练受伤,前交叉韧带断裂,半月板损伤,做了韧带重建,能评上残吗?,评几级呢?

半月板损伤后的常见临床表现包括局限性疼痛、关节肿胀、弹响和交锁、股四头肌萎缩、打软腿以及在膝关节间隙或半月板部位有明确的压痛。由于外侧半月板不与外侧副韧带相连,故活动度比内侧半月板大。另外,外侧半月板常有先天性盘状畸形,称先天性盘状半月板。
当膝关节完全伸直时,内外侧副韧带紧张,关节稳定,半月板损伤机会少。在下肢负重,足部固定,膝关节处于半屈曲位时,半月板向后方移动,如突然过度内旋伸膝或外旋伸膝,半月板来不及退开而被挤压,就可引起损伤及撕裂。
半月板损伤的患者可以在饮食上少食油腻,高,多食蔬菜水果,少食细粮,多食粗粮。软组织未治愈前饮食忌吃公允鸡、鲤鱼、酸笋、牛肉姜等。

4、工伤等级不够十级 该怎么赔偿

工伤鉴定不够十级,就是不构成伤残等级,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分析如下:

一、工伤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停工留薪期: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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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

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非法用工单位 伤亡人员 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

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 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5、盘装半月板,外测半月板撕裂,有绞索现象,怎样治疗好

从你的影像学检查看有半月板的损伤,是否需要手术治疗还需要两个医生查体检查的特殊方法,麦氏征和侧方挤压试验,提供门诊病历均有提到成弱阳性,建议关节镜检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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