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兵期间半月板损伤,腰椎间盘突出,退伍时能申请伤残军人证吗?
你有当时的医疗证明和诊断证书吗?一定要是部队指定的军医院的。如果没有,就无法向退伍接收地民政局申请伤残鉴定。如果有,可以在你户籍所在地办理伤残鉴定,一旦鉴定符合优抚条件,依旧可以评为伤残军人。但腰椎盘突出一般不会评残的。
2、我是一名现役军人三级士官,因05年打篮球膝盖韧带断裂,半月板损伤,手术后能否评残疾证?可以评几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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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是一名退伍老兵,半月板二度损伤,现在膝关节有时会肿胀,有时会痛,不能剧烈运动,不能吹空调,
战友您好!我并不知道你退役的时间,但是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以自己受伤情况告诉你,希望得到你的参考。
我是71年的兵,也是一个野战军直属工兵团的干部;由于参军后除了少部分时间是其他训练(舟桥,道路架设等),大部分时间就是在沿海的花岗岩峻岭中,用绳索吊着、用钢锤和钢钎、用炸药、打半山腰的飞机坑道,所以78年底没有去南疆参战以前,就是双腿膝盖半月板一个对半分开,一个与你类似的损伤;但是这些并不在评定我二等甲级革命残废军人之列的伤情(还有两根手指肌腱断离、脚趾粉碎性骨折等,评定的仅仅是在战场上受地雷爆炸,脊椎五节中弹片的伤情);2014年在一次锻炼中双腿膝盖半月板旧伤发作(平时走路膝盖会有声响),以至双下肢无知觉半个小时。后来民政部门组织专家予以会诊,一是置换人工关节、二是保守治疗打封闭针和物理治疗。我是选择后者,通过4年的治疗,现在大有好转。
但是就是在2004年双腿膝盖半月板旧伤发作之际,民政部门干部是想为我升级的,所以查询了我的评残记录,类似小伤是没有记录的(当时年青也并不在意腿、手小伤);另外我们这样的双腿膝盖半月板伤,并不在2004年颁布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有一个字的!据我所知的,双腿膝盖半月板损伤只有造成“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全肌瘫肌力4级”才能被评为八级残疾军人(《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八级标准中的第四、五条款)。
对于评定残疾军人与你受伤时间具有极大关系。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50号令)的现关规定,作为新评定残疾军人的所有条件的:
1、因战、因公受伤致残的三年之内;
2、有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当时受伤和事故的经过证明(人证在因战致伤有用,因公是没有大的作用的);
3、具有受伤以后部队系统的病历、物理检查证据和最为重要的出院小结,里面应当描述肢体瘫性运动障碍肌力的具体情况。
如果具备了以上条件的,那么你就可以持有材料到民政局优抚科申请补评残疾军人。不管怎么样,今天是我们曾经军人的节日,再此祝愿你八一建军节快乐!祝你努力一把,与民政部门多多沟通、早日心想事成!
4、我是一名部队军人,我得了腰间盘突出,膝盖半月板损伤,是否可以办理残疾证
讲实话的可能你就会觉得不满意,电视这是真的事情,而且是我自己所见一个病房的事实:
82年我们参战回归原来的单位,住在军区总院骨科,巧的是一个数年未见的老乡(干部)就是我一个病房的室友,对我双腿瘫痪除了由战士、卫生员照顾以外,最为更新和照顾的就是这位已经因为腰椎腰间盘突出几个的老乡战友。三个月以后我逐渐恢复,并已经在家乡安置好了单位,就接受了革命残废军人等级的评定,然后就有部队派员送回家里。
我的这位老乡在我的第二年退役转业,当时他的病情还是比较厉害的,但是没有评残的依据,所以我脊椎负伤下肢行动不便的就评为二等甲级、现在的五级残疾军人。他至今还是要直不起腰来,受不了重量,尽管住院时间比我长、与医护的关系比我好的多,愈后情况比我差,都是但是就是评不上残疾军人。
我也看了2012年修订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如果你是讲“腰间盘突出,膝盖半月板损伤”的那就1-10级都没有这样的条款,但是你如果以下肢受到影响。行动受限的就有可能评到残疾军人;建议你用百度搜索“残疾军人网”找一篇置顶的帖子《再谈六级以上伤残军人提早退休的秘笈》,对你的期望一定会有帮助!
5、我是一名退伍8年的伤残军人 在军医院治疗时医生只是把半月板损伤给修复了 但是 膝盖交叉韧带断裂没有
我昨天回答你: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九级伤残的第九条:半月板切除手术。是指全部切除。
膝关节半月板的部分切除术就是在关节镜下切除松弛或游离的裂块,形成一个稳定完整的半月板外环。进而代替损伤的正常半月板组织。因为有一个稳定完整的半月板外环,就能够完成一部分半月板吸收震荡、稳定关节的功能。故此,远期效果优于半月板的全部切除手术,手术患者恢复较快。
另外我在我们残疾军人网也看到了你的提问和求助。
可是你一直没有讲明详细情节,否则你就不会有类似的一系列问题。在我们残疾军人、特别是对越自卫还击战参战的军人来讲,对于执行工兵、铁道、工程等兵种的军人来讲,类似你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有你自己的原因,也有部队基层领导的问题(昨天我已经与你说过了):
1、我们在回归祖国医治期间,有的军人(战士、干部)负有轻伤的,有的就是轻伤不下火线、或者界于立功还是评残之间,就会自己要求出院上前线,继续为国家、民族建功立业,到了现在旧伤复发的,而且他们还没有你得幸运:能够还能找到原治疗医院和病历(出院小结),至今还是不能评定残疾军人的。
2、我相信你昨天描述的伤情,对于今天讲得“膝盖交叉韧带断裂没有修复”是个事实?!如果受伤当时“膝盖交叉韧带断裂没有修复”的那么不是残疾军人也是残疾军人了,这个无用质疑的,因为老的评残标准(2005年前的)就有类此的评残条款。因为其直接涉及你的行走,如果“膝盖交叉韧带断裂没有修复”的,那么就会因为不能行走,评定为至少二等乙级的革命伤残军人(现在的六级以上残疾军人)。
我在当兵期间和境外作战期间先后数次手指被打穿、无名指被砸烂,造成肌腱断裂,而且因为自己的、战场的原因,没有在24小时内救治的(伤指手术看见肌腱已经收缩,不能修复),旧的评伤标准只有扣枪机的利手食指肌腱断裂才能评为三等乙级等级,所以就是连评残的资格也是没有的(没有修复就是半年以上不能用力,下肢膝盖肌腱断裂没有修复就是最少半年以上不能自我行走)。
3、如果旧伤记载有“膝盖交叉韧带断裂没有修复”的话,你就不可能在今天评定为九级(连残疾人统计也不算)的轻微伤,而是行走困难的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如果你对九级不满的,又有“膝盖交叉韧带断裂没有修复”的。完全可以进行申诉,尔后进行再评定残疾等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