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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板损伤够十级伤残

发布时间:2020-08-08 23:41:05

1、半月板受伤属于几级伤残

一般会被认定是十级伤残。

法律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十级: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应提交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XX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一份。

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6、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

7、交纳鉴定费300元。

2、半月板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二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4、四级伤残鉴定标准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5、五级伤残鉴定标准五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6、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7、七级伤残鉴定标准七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8、八级伤残鉴定标准八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9、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10、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3、半月板损伤能评几级伤残,要是十级能赔多少

以工伤为例,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符合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赔偿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第十三条:

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半月板损伤够十级伤残扩展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4、伤到什么程度才能达到十级伤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十级伤残评定原则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2、十级伤残条款系列凡符合上述情况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7)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0)足背植皮面积>l00cm2;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1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16)双眼矫正视力≤0.8;17)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1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19)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0)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I度~Ⅱ度(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22)晶状体部分脱位;23)眶内异物未取出者;24)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25)外伤性瞳孔放大;26)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27)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28)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29铬鼻病(无症状者);30)嗅觉丧失;31)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32)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33)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34)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35)鼻中隔穿孔;36)一侧不完全性面瘫;37)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38)腹腔脏器挫裂伤保守治疗后;39)乳腺修补术后;40)放射性损伤导致免疫功能轻度减退;41)慢性轻度磷中毒;42)氟及其他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轻度中毒;43)井下工人滑囊炎;44)减压性骨坏死I期;45)一度牙酸蚀病;46)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5、交通事故中半月板二度损伤,能否鉴定十级伤残啊?

你可以先看一下十级伤残的规定。

10  Ⅹ级伤残
4.10.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 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d) 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e) 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f) 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g) 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h) 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i) 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j) 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4.10.2 头面部损伤致:
a) 一眼低视力1级;
b) 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c) 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d) 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e) 眼内异物存留;
f) 外伤性白内障;
g) 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h)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i) 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j) 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k)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 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m) 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 鼻尖缺失(或畸形);
o)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p) 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q) 头皮无毛发40cm2以上;
r) 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cm2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s) 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4.10.3 脊柱损伤致:
a) 颈椎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 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c) 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4.10.4 颈部损伤致:
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 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c) 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2以上。
4.10.5 胸部损伤致:
a)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 肺破裂修补;
d) 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4.10.6 腹部损伤致:
a) 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b) 胆囊破裂修补;
c) 肠系膜损伤修补;
d) 脾破裂修补;
e) 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f) 膈肌破裂修补。
4.10.7 盆部损伤致:
a)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b) 骨盆畸形愈合;
c) 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d) 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e) 子宫破裂修补;
f) 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g) 膀胱破裂修补;
h) 尿道轻度狭窄;
i) 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4.10.8 会阴部损伤致:
a) 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b) 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c) 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d) 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e) 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4.10.9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4.10.10 肢体损伤致:
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b) 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c) 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d) 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e) 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f) 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g) 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h) 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i) 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4.10.11 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6、工作中半月板损伤能否定上十级伤残

首先要报告单位,让单位给你到当地人社局申报工伤,取得工伤认定书被认定为工内伤,才能算工伤,才容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愈后,凭工伤认定书可以到人社局申请伤残鉴定,被评到伤残等级的,可以享受伤残待遇。
仅仅提到半月板损伤是无法判断伤残等级的,实际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准。

7、交通事故胫骨平台骨折半月板损伤,能评十级伤残吗

有可能,看对关节的影响有多大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5.10.6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枢椎齿状突骨折,影响功能;

2)一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达1/3)或者粉碎性骨折;一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3)四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根骨折,影响功能;

4)骨盆两处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5)一侧髌骨切除;

6)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半月板伴侧副韧带撕裂伤经手术治疗后,影响功能;

7)青少年四肢长骨骨折累及骨骺;

8)一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75%以上;

9)双上肢长度相差4.0cm以上;

10)双下肢长度相差2.0cm以上;

11)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25%以上;

12)一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13)下肢任一大关节骨折后遗创伤性关节炎;

14)肢体重要血管循环障碍,影响功能;

15)一手小指完全缺失并第5掌骨部分缺损;

16)一足拇趾功能丧失75%以上;一足5趾功能丧失均达50%;双足拇趾功能丧失均达50%;双足除拇趾外任何4趾功能均完全丧失;

17)一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18)一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

19)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10分。

8、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工伤评十级伤残鉴定能评上十级伤残吗?

这个主要取决于你自己的恢复情况,膝关节功能是不是恢复如初了,是不是会引起行走不便。一般的情况下,评上十级是问题不大了。但问题是十级伤残几乎就是不被认为是伤残,无论是残疾人待遇还是误工费方面都相当有限的。只要妥善处理治疗,没留下太大的后遗症就好,不要纠结于此了吧。

9、半月板损伤可以认定为十级伤残吗

一、半月板损伤工伤认定是几级?
1、半月板损伤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的。
2、法律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十级: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3、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申请工伤鉴定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情况资料、职工工伤情况资料、医疗机构诊断资料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受伤评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者精神状态、生理机能、街跑结构的异常及其对生活的影响,伤残鉴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残疾诊断证明等。
4、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三、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应提交哪些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XX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一份。
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6、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
7、交纳鉴定费300元。
在工作期间,所有的劳动者都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要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发生了工伤事故后,不仅会给劳动者的工作上带来影响,同时也会给生活和人身上带来诸多的不便,那么工伤赔偿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损害。

10、半月板受伤属于几级伤残?

首先半月板损伤在工伤鉴定中属于十级伤残。

具体依据工伤鉴定中的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在第十级伤残中的第13条明确认定: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所以半月板损伤属于十级伤残。

并规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10)半月板损伤够十级伤残扩展资料

所需材料:

以广州市为例

(一)、申请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二)、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复查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番禺、花都区,从化、增城市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须提供原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结论及工伤复查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须提供受伤部位彩色照片。

(三)、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变化的复查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伤残程度变化复查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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