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办健康证吗?
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办健康证。健康证体检肝部分只查甲肝、戊肝和肝功能,如果您没专有甲肝、戊肝而且肝属功能正常的话是可以办理健康证的。
我国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7月20日又出台《实施条例》,允许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所以说,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也是可以合法办理健康证的。
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
(1)乙肝可以办健康证吗扩展资料
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理发美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
健康证检查项目:常规内外科体格检查;肝功能一项(ALT);大便培养(痢疾、伤寒杆菌),胸部透视。
健康证的种类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健康证。则另一种是食品健康证,是做饮食行业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证。
2、有乙肝能不能办健康证
可以的,完全可以,但是必须你肝功能正常,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不再专禁止乙肝病毒携带属者从事餐饮业,并宣布取消厨师、餐厅服务员等四类职业人员上岗前的乙肝项目检测及门槛。2010年2月初,卫生部、人保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各地须在30天内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项目检测,以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正常的入学、就业权利。这些措施大大消除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各方面的限制。办健康证从2010年开始就已经不查乙肝了,不信可以自己去疾控中心咨询一下,好多乙肝携带者都顺利办到健康证了;你自身乙肝不要忘记定期复查:肝功能(一个季度一次看你肝脏是否受到损伤)、病毒数(HBV-DNA半年一次主要看你病毒多少)、B超(半年一次主要看你肝脏是否长东西)、甲胎蛋白(半年一次看肝癌的治标)。这四个是最基本的。肝功能正常不需要用药,有很多一辈子都不需要用药。
3、有乙肝可以办理健康证吗
最近面临毕业找工作的事情很多乙肝患者被健康证的问题所困扰着,对此,南京治疗乙肝最好的医院江苏南武肝病研究院肝病治疗中心肖主任介绍等相关问题。
健康证是健康检查证明,证明检查者在某时进行了健康检查。它主要涉及五个行业六种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所以可以拿到健康证的人可以从事较为广泛的职业,但是如果感染了乙肝病毒是否能够办理健康证呢?
办理健康证的标准
健康证的主要检查项目有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内外科常规、X光胸透、粪便细菌学培养(某些地区无此项)等。而乙肝属于病毒性肝炎,那么是否意味着得了乙肝就不能够办理健康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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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感染了乙肝病毒要判断是否能够办理健康证需要根据乙肝患者的肝功能检查结果等来进行具体分析。肝功能正常的话属于乙肝病毒携带者,那么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办理健康证吗?如果肝功能正常,乙肝病毒复制并不活跃,只要DNA阴性,是可以办理健康证的。但是如果是DNA阳性的话说明患者体内乙肝病毒处于不断复制的阶段,那么此时传染性就比较强,需要特别注意。
江苏南武肝病研究院肝病治疗中心专家讲,乙肝能不能办理健康证主要是看病情发展的程度,那么对于乙肝患者来说,最重要是还是及时到正规肝病医院确定病情,如果能够顺利治疗转阴并且达到肝功能正常就属于正常人群,不仅可以办理健康证,而且可以从事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所不能从事的工作。南京治疗乙肝最好的医院
4、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需要办餐饮健康证请问能办吗
只要抄是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是不允许查的,乙肝携带者可以正常办理餐饮业健康证。
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不再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餐饮业,并宣布取消厨师、餐厅服务员等四类职业人员上岗前的乙肝项目检测及门槛。
(4)乙肝可以办健康证吗扩展资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5、患有乙肝的人能办健康证吗?
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拿“健康证”了
近日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食品安全法》中的“病毒性肝炎”具体分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这是否意味着正式在法律上明确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在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范围之内?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这个答案等了14年。据了解,1995年10月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者(包括病原携带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在我国,这条规定针对的主要群体是厨师、配菜工、服务员等餐饮业从业人员。从那时起,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得从事餐饮业,成了一条没有明文的规定在行政审批和执法中被执行。我国是“乙肝大国”,近1亿名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机会受到影响,并且在社会上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
这其实是个误解。卫生部疾控局有关人员向记者表示,乙肝是通过血液等体液传播的疾病,不是消化道传染病,从科学上讲早有共识。据了解,世界卫生组织明确指出乙肝病毒不经受污染的食物或水传播,美国、日本等国家相关法律也不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餐饮行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建议,对饮食服务行业人员在体检中查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等项目不做强制性规定。但是,很多地方相关部门还是依据《食品卫生法》的表述,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予办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这样的规定引起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强烈不满。在网上大量的讨论中,甚至有人认为,正是由于《食品卫生法》的表述和在实施过程中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的限制,歪曲了人们对乙肝传染途径的认识,致使社会上包括部分医疗机构或医生都认为乙肝是消化道传染病。
今年6月1日,很多人为《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欢欣鼓舞,但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对此却很失望,因为该法沿用了《食品卫生法》关于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表述。虽然当天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病毒性肝炎里面的甲型肝炎、戊型肝炎患者不能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不影响从事食品的生产经营。但是人们在公布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中,并没有得到相应明确的答案。
7月24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公布,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带来了惊喜。《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网络上迅速出现了庆祝的帖子,“食品餐饮业终于向1.2亿名乙肝病毒携带者敞开大门”、“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可以拿健康证了”、“切实保护乙肝病毒携带人群平等就业的权利”……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有关人员介绍说,凡是《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列出的疾病的患者或病毒携带者,都不允许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而没有列出的目前都不在法律限制范围之内。法律在表述上使用了“等消化道传染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这两个“等”也给今后修改相关条文留下了空间,因为随着人们对疾病认识的深入及新疾病的发现,限制范围也可能动态调整。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关于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的最新表述,是经过有关疾病控制、法律法规等部门专家论证过的。《条例》在《食品安全法》基础上增加了一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这一补充进一步保障了相关劳动者的就业平等权。
6、有乙肝能办健康证吗
食品卫生法细则体检规定;单纯表面抗原阳性,且低于2的9次方,E抗原阴性,肝功能中谷丙转氨酶小于40,可以发食品饮服人员从业健康证。
7、你好乙肝能办健康证吗
健康证分为两种,需要看一下你需要办理哪一种的健康证?乙肝患者是不能够办理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的。从事普通行业的健康证是可以办理的,但是也是需要是慢性乙肝病毒携带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