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散瞳验光的过程是什么?
青少复年近视眼主要是因长时间、近制距离,不当用眼所造成。尤其在看书、写字时喜欢将眼睛放的很近,眼球的调节作用就加强,久而久之,引起眼睛胀痛,视力减退,即所谓的调节痉紊,如果在验光时不散大瞳孔,睫状肌的调节作用可使晶状体变凸,屈光力增加,导致近视度数加深。验光度数的误差就会很大。因此,青少年患近视眼,在配镜的时候散瞳验光就很必要。优
散瞳验光
点是:避免青少年睫状肌调节过强,或松解调节痉紊,使主观验光变为客观验光,验光的度数更加精确,避免了由于调节痉挛而产生的假性近视,同时对假性近视也起到了治疗作用。对年龄小的孩子因验光不能很好配合,散大瞳孔后可掌握一个可靠的客观指标,使验光所得的近视度数更加准确。部分孩子眼底及屈光间质检查均正常,而视力较差,需要用验光的手段来排除有无屈光不正的问题。对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如度数高的远、近视散光、混合散光、高度近视、高度散光等更需要散瞳验光。对小瞳孔验光后视力矫正不好或屈光间质有混浊的病人应该进行散瞳验光。
青少年视力减退或视力不稳定,怀疑有无假性近视时,应当散瞳孔验光,加以排除,一旦散瞳,调节作用消失,假性近视就恢复了,所以青少年的近视验光配镜一定要扩瞳后验光。
2、什么是散瞳验光?
散瞳验光是应用药物使眼睛的睫状肌完全麻痹,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验光。用散瞳方法辅助验光,使验光结果不受调节力的影响而趋于准确。
多知道一点没坏处,但是可以不必讲:
这主要是因为青少年眼睛的调节力较强,验光时如果不散大瞳孔,睫状肌的调节作用可使晶状体变凸,屈光力增强,不能把调节性近视即所谓假性近视成分除去,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所以青少年近视患者,散瞳验光是很有必要的。
散瞳验光主要用于以下情况:(1)12岁以下的小孩。因为其调节作用很强,验光如果不散瞳,误差会很大。(2)12~4O岁的近视、远视或散光患者,原则上第一次验光都要散瞳,第二次验光时,如度数改变不大,可根据原来的度数进行小瞳验光后加减。(3)眼底和屈光间质检查均正常,而视力较差,需要用散瞳验光的手段来排除有无屈光不正者。(4)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如高度近视、高度远视或高度散光,近视或远视合并散光。(5)青少年视力不稳定,视力一会儿好,一会儿差,怀疑为假性近视者。这种患者一旦散瞳,调节作用消失,假性近视也就随之消除。
也有些不合适散瞳验光的情况:(1)青光眼病人,禁忌散瞳验光,否则会诱发青光眼急性发作。(2)怀疑有青光眼的病人,检查发现前房浅、眼压偏高或在正常值的高限者,亦要十分慎重。(3)4O岁以上的病人,由于调节力减弱,一般不再需要散瞳验光。
不同年龄的病人散瞳验光的方法有所不同,目前常采用的方法是这样的:3~12岁,用1%阿托品眼膏涂眼,1日3次,连续3天,第四天验光,3周后试眼镜;12~18岁,2%后马托品眼液点眼,每5分钟1次,共6次,1小时后验光,10天后试眼镜;18岁以后,用复方托品酰胺眼液点眼,每5分钟1次,共6次,半小时后验光,第二天试眼镜。
3、为什么散瞳验光后要复验
散瞳验光后要复验,这是什么原因?
散瞳验光和复验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散瞳验光就是检查一下你的度数究竟有多大。复验就是重新检查一下。一般来说孩子小的时候出现了假性近视,可以通过戴眼镜的方式进行调理的方式保守治疗。
散瞳验光,是调节处于完全放松状态,瞳孔也基本处于平时最放大的状态,但此时眼睛是非自然状态,当时此时的眼睛度数也不能代表自然状态下的度数了。
此时的度数象电脑验光一样仅供参考,不能代表真实度数,只有在药性失去,眼睛恢复到自然状态下,再去验光,才能代表真实度数,所以散瞳后必须要复验,并且以复验度数为准。
1,一般来说需点5~6次散瞳眼液后验光,次日或数日后再复验。
2,戴眼镜主要解决视远的视力,至于视近是否戴目前尚无明确结论。
3,如果是真性近视,目前没有好的治疗办法。
4,尽量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
散瞳验光之后患者应该注意涂抹到眼外皮肤上的药膏应该及时地擦拭干净,避免出现其他的异常情况,同时还应该注意避免阳光的强烈照射,外出的时候尽量的佩戴遮阳帽或者是太阳镜。
还应该注意避免出现碰伤,擦伤的情况。如果出现发热,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应该及时的就诊。一般情况下在散瞳停药之后,在三周左右才能够恢复正常。
散瞳验光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测出眼睛的精准近视度数,复验就是为了确保锁车度数的准确性,重新进行验光,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区别的,复验因为有了之前的参考,所以更为容易简单一些。建议孩子如果近视的话,一定要引起重视,积极的佩戴眼镜进行矫正。
4、请问哪些人要采用散瞳验光?
散瞳验光可以准确分辨儿童假性近视和真性近视,如果家长怀疑孩子近视的话,可以带孩子到医院做一次散瞳验光检查。
5、散瞳验光的复验检查
散瞳验光和复验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散瞳验光就是检查一下你的度数究竟有多大。复验就是重新检查一下。一般来说孩子小的时候出现了假性近视,可以通过戴眼镜的方式进行调理的方式保守治疗。
6、哪些人要采用散瞳验光?
下列人员验光时必须要散瞳:
(1)15岁以下小孩,由于其眼调节作用很强,而且年龄越小调节越强,如果不将调节麻痹,验光结果误差极大,所以必须散瞳。一般用强效的散瞳剂-阿托品。
(2)16-30岁的近视,16-40岁的远视,第一次验光都需要散瞳,但可以使用中效散瞳剂-后马托品。第二次及以后配镜时,可根据情况散瞳或不散瞳。
(3)对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如度数比较高的近视散光、混合性散光高度近视、高度散光等,散瞳验光比较准确,如不散瞳误差比较大。
(4)某些诊断性验光,眼底及屈光闻质均正常,而视力较差,需要用验光手段来排除有无屈光不正时,需散瞳验光。
(5)对小瞳孔验光后,视力矫正不好或者有屈光间质混浊,应进行散瞳验光。
(6)青少年视力减退或视力不稳定(视力一会好一会坏),应当散瞳验光。
下列人员不宜或不必要散瞳:
(1)诊断为原发性闭角性青光眼或有怀疑者,或者检查发现前房浅,眼压偏高,禁用散瞳剂。因为散瞳可以诱发闭角性青光眼发作,眼压升高,后果比较严重。散瞳剂必须由医生指导下使用。
(2)40岁以上调节力已弱,一般对验光影响较小,可以不散瞳。
(3)严重屈光间质混浊,如白内障、重度玻璃体混浊,无法验光,也就没有必要散瞳。
(4)瞳孔严重粘连,不能散大者。
下列人员不宜或不必要散瞳:
(1)诊断为原发性闭角性青光眼或有怀疑者,或者检查发现前房浅,眼压偏高,禁用散瞳剂。因为散瞳可以诱发闭角性青光眼发作,眼压升高,后果比较严重。散瞳剂必须由医生指导下使用。
(2)40岁以上调节力已弱,一般对验光影响较小,可以不散瞳。
(3)严重屈光间质混浊,如白内障、重度玻璃体混浊,无法验光,也就没有必要散瞳。
(4)瞳孔严重粘连,不能散大者。
7、散瞳验光后恢复要多长时间
散瞳验光以后到复验间隔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所用的散瞳、睫状肌麻痹剂作用持续时间的长短。滴用阿托品者,其麻痹睫状肌的作用可持续长达2周,因此,一般于散瞳验光后3周才进行复验检查;后马托品的麻痹作用持续2-3天,故于散瞳验光后1周复验;托品酰胺的麻痹作用弱而短暂,大多于8小时后即消失,因此,可于验光后3天进行复验检查。
散瞳药有很多种,一般情况下,快速起效的药物作用时间短,作用强度小;起效速度较慢的药物作用时间长,作用强度大。
(7)散瞳验光扩展资料
散瞳验光之后,还要进行一次散瞳-睫状肌麻痹剂作用消失后的检查,将散瞳验光时验出的屈光度的镜片戴在试镜架上,检查视力矫正的实际效果,并观察戴镜后有无头晕、恶心、地面高低不平、行走不稳、视物不清或视物变形、倾斜等不适,需要反复核查,镜片的屈光度和散光轴稍作加减,直至达到最佳视力矫正效果。
尤其对屈光度较大的初次配镜者和双眼屈光度相差大者,必须对散瞳验光结果作一些必要的修改调整,然后,戴上临时眼镜,近视者向远处视物,远视者阅读书报,若戴 镜20-30分钟后无视物倾斜和变形、头晕、眼胀或行走高低不稳等不适症状,才能最后决定需要配戴的眼镜的屈光度,据此开出需配眼镜屈光度数的处方。
这种检查称之为复验,相当于一次不滴用药物的主观验光检查。通过复验,将客观的散瞳验光结果与主观的后检查结果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眼镜验配高质量。
8、显然验光跟散瞳验光有什么区别?
所谓验光就是通过主觉或他觉检查出眼睛准确的屈光度数,以此作为配眼镜的依据。验光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显然验光(也称主觉验光),验光时不用散大瞳孔,而是根据患者自觉视力的好坏来决定屈光度数,一般眼镜店多采用此种方法,其特点是比较简单,速度快,可以大量进行。此法适用于40岁以上的人,但对于12岁以下的小孩,远视、散光、假性近视等容易有误差。因此应采用第二种验光方法,即散瞳检影验光(也称他觉验光法)。
散瞳验光就是验光前用散瞳药把瞳孔散大到对光反射完全消失,然后再验光。散瞳验光有以下优点:1、由于调节痉挛引起的假性近视,一旦散瞳,调节作用消失,假性近视也就恢复了;2、青少年眼睛的调节作用很强,如果不散瞳,验光误差的度数有相当大的区别;3、有散光的眼睛,散瞳后验光度数和散光轴的位置能检查得更准确;4、远视眼的调节作用很强,一定要散瞳验光。由于散瞳验光的结果是客观的,对弱视、智能低下的患者都能准确查出其度数。
我们通常所用的散瞳药有:1、托吡卡胺,作用时间为五小时左右;也称快速散瞳。2、阿托品,作用时间为二周左右。具体该使用哪种散瞳药及使用的方法,均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散瞳验光后待瞳孔恢复原状时,应再插片试镜一次经过复验,最终确定配戴的度数,用以最后定配制镜。
9、做散瞳一般来说要多少钱
截止到年12月11日做散瞳验光的费用来看,做散瞳验光的价格大致每次在50元~200元不等,具体要看是慢速散瞳还是慢速散瞳,不同医院的价格也会存在很大差异。
做散瞳很简单,用有散瞳作用的眼药水点眼,每隔10分钟一次,通常要4-5次即可。“散瞳”通过药物(通常方式是滴眼药水或凝胶)让睫状肌麻痹,使眼的调节放松,验光得出的度数就更准确。由于目前所有的睫状肌麻痹药物都同时带来瞳孔散大,因此被大家熟知为“散瞳”。
(9)散瞳验光扩展资料:
散瞳的原理是在应用药物使眼睛的睫状肌完全麻痹,使之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的验光。这主要是因为青少年眼睛的调节力较强,验光时如果不散大瞳孔,睫状肌的调节作用可使晶状体变凸,屈光力增强,不能把调节性近视即所谓假性近视成分除去,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所以青少年近视患者,散瞳验光是很有必要的。
不同年龄的病人散瞳验光的方法有所不同,目前常采用的方法是这样的:3~12岁,用1%阿托品眼膏涂眼,1日3次,连续3天,第四天验光,3周后试眼镜;12~18岁,2%后马托品眼液点眼,每5分钟1次,共6次,1小时后验光,10天后试眼镜;18岁以后,用复方托品酰胺眼液点眼,每5分钟1次,共6次,半小时后验光,第二天试眼镜。